1998年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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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唯一号: 292632020220001689
事件名称: 1998年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30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8年4月27日
结束时间: 1998年4月28日
发生地点: 临潭县城

事件描述

1998年4月27日至28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和副主任徐丽英、李如桂、宋圭琳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富忠、马荣、马德明、王国杰、秦尚德、李笠、王忠、丁秉孝、刘英菊、李荣俊、昔普昌共15人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于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潭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康加德和县政府办、县农林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供销社、县农技推广站主要负责人,陈旗、流顺、古战三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1998年工作要点(审议稿); 2.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耕生产和群众生活安排情况的报告; 3.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议事暂行办法》(修改稿); 4.人事任免。 任命: 李聪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毅立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敏全鸿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马香莲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振东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翔实的资料为依据,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了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本志记述范围为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志记述期限,上限1949年9月,下限2019年6月。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述、记、传、表、录和照片,史志一体。文体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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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徐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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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