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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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唯一号: 292632020220001686
事件名称: 1997年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29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7年12月1日
结束时间: 1997年12月2日
发生地点: 临潭县城

事件描述

1997年12月1日至2日,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单秉忠和副主任李如桂、杜培林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培林、徐丽英及委员王自学、王忠、秦尚德、李维忠、李笠、张继承、夏承忠共12人出席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3人。县人民政府县长刘登福,副县长杨志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县计划委、县文教局、县扶贫办、县广播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书记刘志民,县委组织部部长马井泉参加。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县选举委员会关于换届选举工作阶段进展情况的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的决定(草案); 4.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刘登福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 5.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张维统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6.人事任免。 任命: 李钰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李钰代理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李聪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翔实的资料为依据,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了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本志记述范围为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志记述期限,上限1949年9月,下限2019年6月。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述、记、传、表、录和照片,史志一体。文体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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