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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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唯一号: 292632020220001659
事件名称: 1993年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27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3年8月16日
结束时间: 1993年8月17日
发生地点: 临潭县城

事件描述

1993年8月16日至17日,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单秉忠和副主任李钟瑛、李志英分别主持。出席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2人,因事因病请假委员4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明民,县人民法院院长苏文学,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建龙,县政府办、县计划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县综治办、县公安局的主要负责人, 三岔、店子、卓洛三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传达学习乔石委员长和田纪云的讲话;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二五”普法教育实施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部分指标调整情况的报告; 5.讨论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第六次会议议题的决定(草案); 6.人事任免。 任命: 张毅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龚国武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翔实的资料为依据,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了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本志记述范围为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志记述期限,上限1949年9月,下限2019年6月。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述、记、传、表、录和照片,史志一体。文体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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