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白龙江林区盗伐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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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唯一号: 292632020220000601
事件名称: 1987年白龙江林区盗伐案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86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2月
结束时间: 1990年4月20日

事件描述

1987年2月,迭部县腊子乡油松滩沟等处林区,发生盗伐林木事件,《人民日报》刊登了新华社记者如实报道和评论员文章,省政府派省林业厅领导与白龙江林管局负责人到现场查看了解情况。经迭部县公安、检察等部门组成的项目检查组调查显示,这起毁林案件共盗伐原木723根,方板1045块,合计林积275立方米,另没收方板904块,板皮489块。查明盗伐林木者是腊子乡黑多村的12名群众,经过逐个审查,对其中4个追究了刑事责任,对另外8人进行了其他处罚。1988年5月中旬,迭部县腊子口乡达拉村的几名村民和受雇佣的岷县一些群众进入舟曲林业局腊子口林场经营的朱立沟施业区内,盗伐林木,5月底,该村13户群众又进林砍伐,另有10户群众利用放牧机会在大沟岔和油房沟盗伐。在此期间,岷县麻子川、寺儿沟等林缘地区群众,多次越界进入甘南林区砍伐长达两个月之久。这次毁林案件共伐原木12324根,木板1572块,合计材积1675.67立方米,砍伐幼树9030株,毁林达154.16公顷。这起特大毁林案件受到省政府、省林业厅、州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政府责成甘南州政府认真进行查处,案件处理后,省政府又对此案的查处情况在全省进行了通报。1990年4月20日,迭部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多年罕见的特大伪造、倒卖木材、林木产品票证案,共查出伪造的票证20本,木材运输五联单15本,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342.40元。参与此案的3名主谋罪犯被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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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所收录的辞条,仅限与甘南州有关的内容。本辞典依据“事以类聚”原则,按照职能和专业分工分类,共分为历史地理、自然资源、党派群团、政法军事、科教卫生、文体旅游、农牧林业、建设环保、工业交通、电信邮电、财经商贸、民族宗教、综合、人物等14个类目。按前言、凡例、分类目录、正文、附录、后记排列。分类目录中,同类辞目按相近程度排列,有的以时间先后为序,或者两相兼顾。本辞典所收辞条,大部分从甘南州已正式出版的史、志及专业性资料中搜集整理,由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审定征求意见稿。限于资料、数据搜集难度大,一部 分断限至2006年,一部分延伸至2011年。在辞条正文中均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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