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主要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104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主要工作
分类号: D624.42
页数: 3
页码: 154-156
摘要: 临潭县人大常委会遵照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指导思想,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法律实施、维护法律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在临潭县的贯彻实施作为一项根本任务和重要职责,在第一次委员会议上,把法制宣传教育列为首要议题,重点作了讨论和部署。
关键词: 临潭县 常委会 主要工作

内容

一、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县人大常委会遵照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指导思想,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法律实施、维护法律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在临潭县的贯彻实施作为一项根本任务和重要职责,在第一次委员会议上,把法制宣传教育列为首要议题,重点作了讨论和部署。三年中,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和两院有关全县学习宣传法律的报告共10次。同时,常委会还组织全体委员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学习讨论了有关法律,并作出了学习贯彻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公布后,在第四次委员会议上,组织全体委员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认真学习和讨论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并就组织全县人民学习宣传自治法作了决议。常委会根据党的十二大精神和中央的部署,通过调查,协助县政府制定了临潭县五年时间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规划,并在第十次委员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规划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9月份,常委会又听取了县司法局关于普法教育准备情况的报告。县乡两级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抽调了专职干部,成立了普法办公室,订购和印发了学习辅导书和资料共7000余册,为1986年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此外,根据州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开展了对全县实施义务教育法的调查。在摸清城乡实际情况的同时,讨论制定了《临潭县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三年中,常委会依法召开22次委员会议,听取和审议了69次工作报告,作出了35项决议决定。包括县政府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城镇总体规划、合作至临潭输变电线路工程、新城水泥厂扩建及畜牧、水电、商业、民政、救灾、扶贫、审计等工作报告,审议批准了临潭县1984年至1986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报告,在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审议审计局的工作报告后,会议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出了《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议》。在第十四次、二十次委员会议上,先后分别审议了县卫生局关于贯彻《食品卫生法》和《药品管理法》的情况报告,县公安局关于执行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加强公安工作的报告,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加强审判和检察工作的报告。
  三、严肃进行人事任免,加强地方政权建设
  常委会根据“四化”建设的需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依法任免了一府两院工作人员98人。在依法任免干部时,常委会坚持干部“四化”标准,认真进行审议,凡是一府两院提请常委会任免人员,都要求有关部门事先写出报告,报送任免审批表,介绍任免人员工作简历及工作表现。在审议中,常委会注意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各抒己见,以慎重的态度进行表决。
  四、依法进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办公厅和省州委的通知要求,按照《地方组织法》《选举法》规定,在二十二次委员会议上,决定全县十九个乡镇成立选举委员会,并决定任命了组成人员,通过了县选举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报告》,全面部署了全县换届选举工作,举行了选举人员培训。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从1987年1月6日开始,于3月15日结束。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效率
  三年中,常委会机关经过建立健全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坚持政治业务学习,机关自身建设有所加强,特别是经过整党和平时思想政治教育,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工作能力、吃苦精神得到了加强。人大机关一些老干部带病坚持工作,带头下乡搞调查,工作作风不断改进,一些干部由于勤奋学习,钻研业务,在探索人大工作中表现积极。同时,针对过去办事机构责任不明确的问题,摸索制定了科室工作责任制,加强了各办事机构的责任心,使机关工作有了新的改进和加强。

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翔实的资料为依据,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了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本志记述范围为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志记述期限,上限1949年9月,下限2019年6月。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述、记、传、表、录和照片,史志一体。文体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述。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