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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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77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社会保障
分类号: C913.7
页数: 7
页码: 486-492
摘要: 临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前身为临潭县城市集体企业联社,1987年8月改建为临潭县社会劳动保险局,是隶属县劳动人事局的副科级事业单位。2005年2月,撤销原临潭县社会劳动保险局,组建临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二级局升格为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下辖副科级事业单位临潭县就业服务局。
关键词: 社会福利 社会保障

内容

临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前身为临潭县城市集体企业联社,1987年8月改建为临潭县社会劳动保险局,是隶属县劳动人事局的副科级事业单位。2005年2月,撤销原临潭县社会劳动保险局,组建临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二级局升格为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下辖副科级事业单位临潭县就业服务局。
  第二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1996年到2005年的10年间,全县的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三次大的改革,分别在1996年、1998年和2005年,改革的中心内容是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
  199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等政策措施,开始施行积极的就业政策。
  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将城镇企事业单位及职工纳入失业保险范畴;2001年1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正式启动;2002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将政策扶持面进一步扩大到失业人员、享受低保人员等;2004年6月底,全县县属企业改制基本结束,1067名参与改制的企业职工与原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
  2005年12月,工伤保险工作正式启动;新一轮积极的就业政策再次发布,政策扶持面再次扩大到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复退军人等,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第三节养老保险
  全县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省上的相关政策精神经历了三次大的改革。一是1996年甘肃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制定了《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二是自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发布后,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制定了《甘肃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从1998年1月1日起实行,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有了大的改变;三是国务院于2005年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该文件对养老金的计发等又有一次非常重大的改革。
  1991年,全县养老保险参保户数69户,参保职工855人,全年征缴养老保险费25.08万元,支出养老金17.24万元,年末退休职工97人。
  1998年1月,全县开始执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当年末,参保户数达到75户,参保职工937人,全年征缴养老保险费99.28万元,支出养老金78.35万元,年末退休人员180人。
  2000年4月,原由社会保险局征收的养老保险费改由地税部门征收。年末,参保户数达96户,参保职工1036人,全年征缴养老保险费85.16万元,支出养老金118万元,年末退休人员201人。下半年,按照省州文件精神,对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开始社会化发放。
  2006年7月,甘肃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出台,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开始执行。200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完成428万元,发放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188.3万元。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按时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职)人员调整了养老金,共补发调整养老金24.85万元。截至2006年底,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达到1455人,其中退休(职)人员231人。1991-2006年临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情况一览表
  单位:人、万元
  第四节失业保险
  1991年,失业保险参保户数77户,参保职工855人,全年征缴失业保险金2.2万元,支出0.8万元。
  1999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将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纳入了失业保险范畴。年末失业保险参保户数112户,参保职工1822人,全年征缴失业保险费6万元,支出0.27万元。
  2000年4月,原由社会保险局征收的失业保险费改由地税部门征收。年末,参保户数达176户,参保职工1871人,全年征缴失业保险费16.8万元。
  2006年,征缴失业保险基金84万元。按照州劳动保障局要求,及时将失业保险调剂金上解州局。严把失业金发放关,对543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72万元,失业保险金发放率达到了100%。截至2006年底,失业保险参保户数达132户,参保职工达3542人。
  1991-2006年临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情况一览表
  单位:人、万元
  第五节工伤保险
  2005年12月,工伤保险工作正式启动。年末工伤保险参保职工452人,征缴工伤保险费1315.20元。
  2006年,在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制度的同时,继续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运行机制。年末工伤保险参保职工452人,征缴工伤保险费18879.33元。基金结余18879.33元。
  第六节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临潭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州人民政府审批通过,从2001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2001年12月1日,全县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正式开始。年末全县参保人数4222人,其中:在职人员3230人,退休人员992人,行政事业单位参保率为100%。2001年基金收入9099.44元,其中:社会统筹收入4857.17元,个人账户收入4242.27
  2002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直属单位电信局、公路段的232名职工纳入了医疗保险范围,截至年底,全县参保人数为4454人。根据《临潭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了四个管理暂行办法,即《临潭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临潭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临潭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参保与缴费管理暂行办法》、《临潭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2002年基金收入143389.01元,其中:社会统筹收入76315.25元,个人账户收入66349.02元,利息收入724.74元。
  2003年,与临潭县第一人民医院、临潭县第二人民医院、临潭县中医院三家医院签订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将其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将17个乡镇卫生院和医药公司第二门市部、妇幼保健站、防疫站确定为零售药店,并统一发放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标志。
  在报销住院参保职工医药费的过程中,对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严格执行《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并以此为标准核报,对住院用药按《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02年版)规定确定甲、乙、丙类药。
  2003年基金收入1699086元,其中:社会统筹收入1271733.05元,个人账户收入421900.15元,利息收入5452.80元;支出571426.38元,其中:社会统筹164392.85元,个人账户407033.53元;基金结余1127659.62元。全县参保职工4454人。
  2004年全县参保职工5365人,其中:在职人员4314人,退休人员1051人。基金收入1692988.06元,其中:社会统筹收入1005482.10元,个人账户收入678935.57元,利息收入8570.39元;支出942433.79元,其中:社会统筹554545.50元,个人账户387888.29元;基金结余750554.27元。
  截至2005年底,全县医疗保险参保职工5365人,其中在职职工4314人,退休人员1051人。基金收入1801263元,其中:社会统筹收入724102.48元,个人账户收入1067374.02元,利息收入9786.50元;支出1279548.08元,其中:社会统筹779389.35元,个人账户500158.73元;基金结余521714.92元。
  2006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5583人,其中在职职工4412人,退休人员1171人。基金收入3702554.51元,其中:社会统筹收入2002482.44元,个人账户收入1680405.88元,利息收入19666.19元;支出1978912.14元,其中:社会统筹918573.87元,个人账户1060338.27元;基金结余1723642.37元。
  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各级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相结合,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的社会合作医疗制度,旨在努力减轻和缓解城市低保人员的医疗困难。《临潭县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经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从2006年12月1日起正式启动。2006年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1万元,其中: 省级配套资金2.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万元。第七节就业服务
  —、机构
  临潭县就业服务局前身为临潭县劳动服务公司,于1990年8月更名为临潭县就业服务局。2005年2月,临潭县劳动和保障局组建,将临潭县就业服务局设为临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加挂临潭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临潭县再就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潭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及临潭县城关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四块牌子,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套人马。
  二、就业服务工作
  截至2002年底,全县共有隐性下岗人员110人。累计多渠道安置失业人员297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
  2002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有关精神,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16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潭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03年,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46本,29人已通过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再就业,占发证人数的63.04%,其中“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8人,占实现再就业人数的27.59%,税务、工商部门根据政策规定,减免税、费2430元。
  2003年,新增就业岗位6个,安置失业人员39人。鼓励和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择业观念,通过积极引导,有17名下岗失业人员走出去,跨地区实现了再就业。截至2003年底,全县共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303人,其中有偿解除劳动关系的44人,隐性失业人员259人,“40、50人员46人。实现再就业人员135人,其中“40、50”人员19人,再就业率44.6%。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12人,登记失业率为4.1%。11月,举办了全县企业再就业及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培训班,参加人员有企业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各企业厂长(经理)、工会主席、妇女组长、团支部书记、财务人员及职工代表等97人。
  到2004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3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45%。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03本,70人已通过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再就业,占发证人数的68%;“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18人,占实现再就业人数的25.7%。税务、工商部门根据政策规定,减免税、费共计20632元。6月份,成立了临潭县城关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并成立了临潭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中心。8月份,组织企业下岗失业人员69人参加了在合作市当周草原举办的第一届“相约草原”全国范围大型人才交流会。会上有18名下岗失业人员和与会企业签订了意向性用工协议书。联合县职业技术中学举办了三期职业技能培训班。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失业人员144人。对粮食企业2003年12月底前在册的参保职工中“40、50”人员21人给予了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金额38009.35元。
  到2005年末,全县共有失业人员2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71本,125人已通过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再就业,占发证人数的73%,其中“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25人,占实现再就业人数的20%。税务、工商等部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减免税、费25430元。举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班11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80人、残疾人30人。从1月18日至2月6日,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了为期20天的再就业援助活动。会同民政、经贸、工会等部门向80名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面粉160袋。6月份与县总工会、工商联共同组织在城关地区举行了“临潭县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以“多下一份工夫落实政策,多帮一批人员实现就业”为主题,结合全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实际,开展了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对125名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补贴2005年度养老保险费190800元。
  2005年末,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新一轮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正式施行,政策扶持面进一步扩大。
  截至2006年底,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66本,其中158名下岗失业人员通过个体经营实现了再就业,其中“40、50”人员37人,税务、工商部门按规定累计减免税、费近15.5万元。
  2006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0人,“40、50”人员再就业35人。
  为县城所在地的3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配备了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
  积极开展就业援助,解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问题,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从2006年12月份起安置全县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111户111人从事公益性环卫、清洁岗位。月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每月360元。
  为170名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代缴社会保险费28.6万元。
  委托职业培训机构,聘请专业教师举办计算机操作基础、创业培训、牛肉拉面、风味小吃、餐饮服务、旅游接待等6类培训班12个班次,免费培训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510名,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培训后再就业率为60%。免费职业介绍200余人,介绍成功111人。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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