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财政优惠及照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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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627
颗粒名称: 第四章 财政优惠及照顾
分类号: F810.2
页数: 1
页码: 360
摘要: 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的政策措施》,明确规定自2005-2007年3年内,省上对4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待遇的2个县、纳入国家“三西”建设资金扶持范围的6个县以及6个少数民族县实行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
关键词: 财政管理体制 财政优惠

内容

全县已实行的优惠政策:
  1.对民族贸易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50%的优惠政策。
  2.将临潭县纳入了全省特困县财源建设范畴,并对民族地区设立了少数民族地区财源建设项目贴息资金。
  3.自2001年起,省上加大了对临潭县基层政权建设的投入,当年投入216万元,占全州当年投入650万元的33.23%。省州计划利用5年的时间改善全县乡镇人民政府各项办公条件至2006年基层政权建设省上投入276万元,县财政配套60万元,改善了大部分乡镇的办公条件。
  4.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的政策措施》,明确规定自2005-2007年3年内,省上对4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待遇的2个县、纳入国家“三西”建设资金扶持范围的6个县以及6个少数民族县实行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将省参与分享的57个县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增加部分,实行全额返还政策,临潭县列入扶持范围。
  第二节税收减免
  一、农业税灾歉减免
  农业税灾歉减免按照《甘肃省农业税征收实施办法》和《甘肃省农作物受灾的纳税人减免农业税的规定》等执行。
  二、牧业税减免
  牧业税的减征和免征按照《甘肃省牧业税征收办法》等执行。
  三、耕地占用税减免
  耕地占用税减免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甘肃省耕地占用税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执行。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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