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财政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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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609
颗粒名称: 第七节 财政监督检查
分类号: F810.2
页数: 4
页码: 335-338
摘要: 根据临潭县人民政府潭政发(2001)30号《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县上成立了由财政局长任组长,监察局局长、审计局局长、人行行长、财政局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临潭县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行业领导小组成员7人,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财务检査整顿活动。
关键词: 财政监督 财政管理体制

内容

1991年,全县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査应査户为135户,自査面为100%,重点检査97户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检査面为71.85%,有问题23户,査出违纪金额7.35万元,其中应入库6.019万元,已入库6.019万元,占应缴入库面的100%。1992年,全县共查出各类违纪资金4.6万元,应入库资金4.6万元,已入库1.3万元,占入库率的28%。1993年,全县共查出各类违纪资金16万元,应入库资金7万元,已入库4万元,入库率为57%。对全县589户国有、集体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进行了重点检査,占应査户数的90%。1994年,确定重点检査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为713户,査出各类违纪资金12.3万元,应入库10.7万元,实际入库10.7万元,入库率为100%。1995年,确定重点检査户943户,其中:国有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220户,私营集体企业及个体户723户,共査出各类违纪资金36.1万元,其中应入库金额25.3万元,已入库9.6万元,入库率为37.00%。
  1996年,对全县954户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集体及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检査,特别是在11~12月底重点检査了行政事业单位6户、国有企业51户、集体企业97户、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735户,重点检査出各类违纪资金10.1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1.3万元,已上缴1.18万元,入库率90.76%。清理预算外资金47万元,专户储存47万元,催缴罚没收入12万元。
  1998年,对全县行政事业收费情况及1996年以来预算外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査。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储存133万元,上缴入库各种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30万元。对住宅电话及公费移动电话进行清理检査,检査安装住宅电话121部,査出公费安装住宅电话12部,全部清理过户到个人名下,清理各种电话费4653元,均已扣缴。
  1999年,主要对全县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进行重点检査。全县重点抽査了208户行政事业单位,査出应缴而未缴财政预算内收入33.4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13.4万元,罚没收入20万元,应缴而未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收入169万元。
  从2000年3月份开始,由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査,对全县77户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情况进行了清査,在全县金融机构开设的197个账户中,经过科学分析,査出应撤销账户29个,已全部撤销。行政性收费累计完成10万元,比上年下降23.08%,少收3万元;罚没收入累计完成24万元,比上年增长20%,多收4万元;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累计完成292万元(其中县级专户232万元),比上年增长28.17%,多收51万元。财政专户单位户数增加到36户。
  2001年,根据临潭县人民政府潭政发(2001)30号《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县上成立了由财政局长任组长,监察局局长、审计局局长、人行行长、财政局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临潭县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行业领导小组成员7人,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财务检査整顿活动。这次活动在开展经常性财政监督检査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重大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为重点,严肃财经纪律,査处取消私设“小金库”、截留、坐支、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打击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清理单位93户,清理账户218个,清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75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上缴国库19万元,预算外资金专户267万元,专户核拨210万元。杜绝了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等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保护了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2002年,加强了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县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缴入库14万元,预算外资金专户189万元。对全县15个会计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通过规范会计行为,进一步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2003年,根据上级要求,对全县部分中小学校舍修缮经费和省级国有土地使用支出项目资金情况、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査,对县直9个单位(其中行政5户、事业2户、企业2户)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重点清査,追缴应设专项而未设专项的预算外资金8.7万元,应缴未缴预算资金8万元,应缴未缴罚没收入23万元。
  2004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全县财政监督工作,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根据州财政局安排,及时成立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査领导小组,自6月份开始,对县直部分会计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査,发现被査单位大都存在着会计行为不规范、预算外资金专户不及时,截留应缴的财政资金等违规现象,给全县的会计信息质量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按照规定本应对单位直接负责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根据被査单位的工作实情和纠错态度,对县移民办等5家存在一定问题的会计单位免予经济处罚,为严肃财经纪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以上单位的会计人员及时整改各自存在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报县财政局。财政专户收入249万元,核拨专户支出273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8万元,罚没收入31万元,进一步规范了“收支两条线”管理。
  2005年,财政监督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以专项资金支出为突破口,符合全县实际的对内与对外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一是根据州财政局安排,对县级医院门诊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査。通过检査确认县一院、二院、中医院的部分门诊电脑收费票据纯属自印票据,违反了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按照规定对以上单位进行了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规范和整改;二是对县交警队2005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査,发现2005年上半年驾驶员安全管理分会对驾驶员一次性收取年度教育培训费的前提下,又对驾驶员多收培训费3120元,其名称为补课费,对査出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建议,使该单位进行了及时整改并取消了此收费项目,规范了收费制度;三是对卫生局、教育局、计生局2004年以来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问效检査,以上单位对国债资金、两免一补、“两基”达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等均按政策规定投入使用,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对卫生局、教育局会计账务中岀现的不规范的会计行为和原始凭证进行了及时纠正和整改;四是按照县政府指示,积极配合审计等部门对全县部分乡镇2004-2005年度的民政救灾粮款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五是配合县社保局对2004年以来的“三金”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査,并对县委党校的财务收支进行了整顿检査,对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使全县的财政监督检査工作逐步向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迈进。
  2006年,认真执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和《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健全问责制度。规范资金分配程序,强化财政监督检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维护财政审核、事中跟踪、事后检査评估的财政新机制,加大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保证专项资金及时下达,支出及时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的落实,努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大对会计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査处力度。切实加强对财政投入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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