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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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60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财政管理
分类号: F810.7
页数: 12
页码: 329-340
摘要: 按照新的预算管理体制,甘肃省对各地、州、市实行了新的预算管理办法,逐步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在年初预算安排时,重点落实了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政策及配套资金,同时改进和规范了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和零基预算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 强化对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使用的监督管理,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规范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使预算外资金逐步向收支脱钩迈进。
关键词: 财政管理 管理体制

内容

1991年县财政局下设预算股、行财股、农财股、企财股、人秘股、综合股、监察股、农税股、会计股等9个股。
  2005年3月23日,中共临潭县委知字(2005)4号《关于成立临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批复》,批准成立临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计划财务股、土地项目股、科技多种经营股。隶属于县财政局,其人员按公务员管理,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副科级领导1名(兼职1名)。2006年10月12日,中共临潭县委以县委知字(2006)11号《关于成立临潭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的批复》,批准成立临潭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县财政局,核定人员编制10~12名(含副科职位1名),内设支付审核部、会计核算部、综合信息部。
  至2006年底,县财政局下属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预算股(加挂临潭县财源建设办公室的牌子)、国库股、农业股、综合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监督检查股、企业股(加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牌子)、统评股、税政农税股、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股、会计股、政府采购办公室、国际业务股等16个行政股室。共有职工30人。第二节财税体制改革
  1991年至2000年,临潭县财政体制改革分两个阶段。
  1991年至1993年的“财政包干”制。这种财政体制是1988年在总结“分灶吃饭”和“大包干”体制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了财政承包制的新模式。按照这种体制模式,全部财政收入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和地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支出仍按隶属关系进行划分。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了六种不同的包干方式,中央对甘肃省实行了“定额补助”办法,即以1987年收支决算数为基础,核定收入和支出基数,支出大于收入的部分实行固定数额补助。按照新的预算管理体制,甘肃省对各地、州、市实行了新的预算管理办法,州上对全县依1987年收支决算,核定收入和支出基数,实行了在1987年基础上年递增10%的定额补贴。这种财政体制延续至1993年。
  1994年至2000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为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改革现行财政包干体制,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全省从1994年1月1日起,对旧的财政包干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从1995年起,中央又在税收返还制度之外,建立了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1996年,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省上实施了对甘南州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1997年,全县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新城、冶力关分税制乡镇财政所2个。
  1999年,“天保”工程实施后,财政收入方面受到的影响在当年较为明显,省上兑现了甘南州“天保”工程转移支付补助。当年中央出台了调整低收入分配政策,省上在实施转移支付时对甘南给予了全额补助。
  2000年,全县19个乡(镇)设立了财政所,使全县乡镇全部建立了乡(镇)财政所。
  2002年,积极改进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办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全部纳入统发管理。截至年底,全县代发工资人数达到1402人,年统发额达到986.72万元。
  2005年,逐步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在年初预算安排时,重点落实了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政策及配套资金,同时改进和规范了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和零基预算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 强化对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使用的监督管理,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规范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使预算外资金逐步向收支脱钩迈进。第三节财政收支
  1991-2006年,全县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年均增长率为19.84%。1991年全县财政收入为129.10万元。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大口径财政收入较1991年翻了一番,达到274.0万元,其中县级收入为175万元。至2002年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突破1000万元大关,达到1252.0万元,县级财政收入也较1994年增长了4.76倍,达到833万元,至2006年,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达到1950.0万元,是1991年全县财政收入的14.10倍,其中县级财政收入达到959万元。
  随着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逐步加快,年均增长率为18.22%。1997年全县财政支出为1837.4万元,当年累计财政赤字为430万元。2001年全县财政支出突破1亿元大关,达到10395万元。2000年全县累计财政赤字达到1991-2006年期间最高峰,为4197万元,以后逐年消化。2006年全县财政支出达到22627.0万元,是1991年全县财政支出的11.31倍,累计财政赤字消化为2759万元。临潭县财政局1991-2006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第四节预算外资金管理
  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按照《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1995年7月29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规定,由县财政部门(预算股、综合计划股、企业财务股、会计股、监督检查股等相关股室)配合协调县纪检委、县司法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预算外资金的收入管理、使用管理、监督管理等职责。
  第五节财务管理
  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临潭县财政局于1995年8月收回了原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临潭县支行代行的财政职能,随即在县财政局率先设立了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股。基本建设的各项管理工作由计划、财政、银行(建行)、建设项目单位的有关各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对建设项目仍实行先立项,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管理办法。财政收回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临潭县支行代行财政职能后,县财政局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结)算、决算实行财政部门审查制度,国有建设单位的投资项目,无论是拨款还是自筹资金,其工程预(结)算必须由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查,以此作为办理工程拨款和结算的依据。
  1998年以来,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力度,在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额增加的同时,又新增加了国债转贷资金和国债专项拨款资金。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先后颁发了一系列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的规定、制度。
  二、预算管理
  1991年,实行财政包干制度。甘肃省对各地州市实行了新的预算管理办法。1998年县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综合财政预算。2002年财政收入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当年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252万元,占预算774万元的152.50%,超收431万元,较上年增长90.27%,增收594万元。2004年9月,全州财政系统引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预算管理软件,并参加了省州组织的考察、培训。10月份,县级已试运行新的预算管理软件。
  2005年,提高乡镇公用经费水平,支持改善乡镇办公条件,按每个乡镇增加10万元的标准,全县共补助资金190万元,保证了乡、镇政府的办公经费。2006年,财政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大关。当年实际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1950万元,如果加上退库148万元,则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098万元,占收入任务1898万元的102.74%,超收200万元,比2005年增长16.51%,增收276万元。三、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财务规章制度的监督与管理。
  2003年为切实精简和控制各类会议,压缩会议费支出,州财政局制定下发了《甘南州州级会议费管理暂行规定》,在该规定中,按照会议召开部门将会议进行了划分。参照州上《规定》,全县根据财力,一类会议开支标准按人均每天80元;二类会议开支标准按人均每天70元;三类会议开支标准按人均每天50元执行。
  2004年4月,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根据省财政厅甘财行(1997)01号文件精神,州财政局重新制定了《甘南州州志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在该规定中,对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开支标准都进行了调整。伙食补助费按照不分途中和住勤,统一规定为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0元,特殊地区为15元,县级工作人员到乡(镇)以下所在地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5元,临潭县参照此规定对报销办法做了相应的规定。
  2004年4月29日,县财政局以潭财字(2004)69号《关于转发〈甘南州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下发各乡(镇)、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执行。
  四、政府采购财务管理
  1998年,甘南州开始实施政府采购制度。2002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3年出台了《甘南州200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临潭县政府采购财务管理按照州上的政策执行。
  五、农业财务管理
  2001年8月10日开始执行《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及填写说明。8月31日执行甘财农(2001)55号《关于印发〈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4年4月,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在全县全面推开,这标志着全县扶贫资金的管理将更加科学、规范和透明。12月,将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改为现金补助。
  六、社会保障财务管理
  2000年,按照州县两级政府的要求,将社会保障“两金”正式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明确了“征、管、用”的职责,2000年养老金财政专户118万元,失业金财政专户28万元,同时落实养老金支出28万元,使全县的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七、农业税收管理
  根据省财政厅甘财农税函(2000)1号文件精神,临潭县农业税收管理机构及其职能从2000年9月1日起由临潭县地方税务局划归临潭县财政局,财政部门全面负责农业税收政策制定及征收管理工作。
  2004年,按照中央统一政策,调整现行农业税收政策,取消农业特产税,农牧业税税率统一降低1个百分点,免征牧区农业税、农区牧业税,牧业税定额征收标准比照农业税税率降低15%。是年12月省上批准全县农业税灾歉减免24万元。2005年,在全县范围内取消农业税和牧业税及附加。
  第六节会计管理
  1991年以来,县财政规范会计人员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督促各单位依法任用合格的会计人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会计工作现代化的要求,加速推进全县会计电算化工作。认真组织各种会计培训,大力宣传,贯彻实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使与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大经济业务的决策和执行程序明确,对各单位的良性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根据《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县会计从业资格证进行年检。
  1991年以来全县共有294人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300多人参加了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知识统一考试。从1998年州上举办电算化培训班以来,全县有256人培训合格。
  1998年开始在全县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活动,全县有63个单位列为达标活动单位,3个单位晋升优秀,60个单位达到良好。
  2001年全县128名会计人员、46名会计证持证人员、乡(镇)财政所人员,接受了新会计制度的培训。
  第七节财政监督检查
  1991年,全县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应查户为135户,自查面为100%,重点检查97户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检查面为71.85%,有问题23户,查出违纪金额7.35万元,其中应入库6.019万元,已入库6.019万元,占应缴入库面的100%。1992年,全县共查出各类违纪资金4.6万元,应入库资金4.6万元,已入库1.3万元,占入库率的28%。1993年,全县共查出各类违纪资金16万元,应入库资金7万元,已入库4万元,入库率为57%。对全县589户国有、集体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进行了重点检查,占应查户数的90%。1994年,确定重点检查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为713户,查出各类违纪资金12.3万元,应入库10.7万元,实际入库10.7万元,入库率为100%。1995年,确定重点检查户943户,其中:国有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220户,私营集体企业及个体户723户,共查出各类违纪资金36.1万元,其中应入库金额25.3万元,已入库9.6万元,入库率为37.00%。
  1996年,对全县954户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集体及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在11~12月底重点检查了行政事业单位6户、国有企业51户、集体企业97户、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735户,重点检查出各类违纪资金10.1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1.3万元,已上缴1.18万元,入库率90.76%。清理预算外资金47万元,专户储存47万元,催缴罚没收入12万元。
  1998年,对全县行政事业收费情况及1996年以来预算外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储存133万元,上缴入库各种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30万元。对住宅电话及公费移动电话进行清理检,检查安装住宅电话121部,查出公费安装住宅电话12部,全部清理过户到个人名下,清理各种电话费4653元,均已扣缴。
  1999年,主要对全县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进行重点检查。全县重点抽查了208户行政事业单位,查出应缴而未缴财政预算内收入33.4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13.4万元,罚没收入20万元,应缴而未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收入169万元。
  从2000年3月份开始,由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对全县77户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情况进行了清查,在全县金融机构开设的197个账户中,经过科学分析,查出应撤销账户29个,已全部撤销。行政性收费累计完成10万元,比上年下降23.08%,少收3万元;罚没收入累计完成24万元,比上年增长20%,多收4万元;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累计完成292万元(其中县级专户232万元),比上年增长28.17%,多收51万元。财政专户单位户数增加到36户。
  2001年,根据临潭县人民政府潭政发(2001)30号《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县上成立了由财政局长任组长,监察局局长、审计局局长、人行行长、财政局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临潭县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行业领导小组成员7人,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财务检查整顿活动。这次活动在开展经常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重大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为重点,严肃财经纪律,查处取消私设“小金库”、截留、坐支、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打击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清理单位93户,清理账户218个,清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75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上缴国库19万元,预算外资金专户267万元,专户核拨210万元。杜绝了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等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保护了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2002年,加强了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县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缴入库14万元,预算外资金专户189万元。对全县15个会计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通过规范会计行为,进一步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2003年,根据上级要求,对全县部分中小学校舍修缮经费和省级国有土地使用支出项目资金情况、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对县直9个单位(其中行政5户、事业2户、企业2户)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重点清查,追缴应设专项而未设专项的预算外资金8.7万元,应缴未缴预算资金8万元,应缴未缴罚没收入23万元。
  2004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全县财政监督工作,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根据州财政局安排,及时成立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领导小组,自6月份开始,对县直部分会计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发现被查单位大都存在着会计行为不规范、预算外资金专户不及时,截留应缴的财政资金等违规现象,给全县的会计信息质量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按照规定本应对单位直接负责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根据被查单位的工作实情和纠错态度,对县移民办等5家存在一定问题的会计单位免予经济处罚,为严肃财经纪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以上单位的会计人员及时整改各自存在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报县财政局。财政专户收入249万元,核拨专户支出273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8万元,罚没收入31万元,进一步规范了“收支两条线”管理。
  2005年,财政监督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以专项资金支出为突破口,符合全县实际的对内与对外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一是根据州财政局安排,对县级医院门诊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确认县一院、二院、中医院的部分门诊电脑收费票据纯属自印票据,违反了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按照规定对以上单位进行了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规范和整改;二是对县交警队2005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2005年上半年驾驶员安全管理分会对驾驶员一次性收取年度教育培训费的前提下,又对驾驶员多收培训费3120元,其名称为补课费,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建议,使该单位进行了及时整改并取消了此收费项目,规范了收费制度;三是对卫生局、教育局、计生局2004年以来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问效检查,以上单位对国债资金、两免一补、“两基”达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等均按政策规定投入使用,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对卫生局、教育局会计账务中岀现的不规范的会计行为和原始凭证进行了及时纠正和整改;四是按照县政府指示,积极配合审计等部门对全县部分乡镇2004-2005年度的民政救灾粮款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五是配合县社保局对2004年以来的“三金”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县委党校的财务收支进行了整顿检查,对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使全县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逐步向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迈进。
  2006年,认真执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和《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健全问责制度。规范资金分配程序,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维护财政审核、事中跟踪、事后检查评估的财政新机制,加大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保证专项资金及时下达,支出及时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的落实,努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大对会计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强对财政投入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八节政府采购控购
  作为“阳光工程”的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和治理腐败的重大举措,是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得力措施。1991-2006年,对车辆、部分大宗办公用品、家具用具、会议等项目进行采购。
  1991-1992年,全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就社会集团购买力业务以外控购管理落实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将国有中小企业全部纳入控购管理;2.继续强化控购指标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3.严格专控商品审批,合理的支持,不合理的限制;4.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控购纪律;5.进一步加强控购工作的宣传,增强控购意识。
  1997年,适度从严控制小汽车购买审批,对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实行定编管理, 根据省财政厅审批购买小汽车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对违反规定购买和更换进口、高档豪华小汽车的不予批准,并严格要求参加省州统一采购,规范和约束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购车行为。
  1999-2000年,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试编政府采购预算,参加省州组织的政府统一采购,主要是对车辆进行采购。
  2004年,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采购行为,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省州有关政策,为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过快增长,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进行了定编。2006年政府采购资金达205万元,货物次数10次,金额134万元;服务类8次, 金额71万元。
  第九节国有资产管理
  临潭县在未成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之前,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业务由县财政局企业财务股等相关股室负责。
  1993年,根据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清产核资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国清〔1992〕5号)精神,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的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对全县172户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
  1994年,完成了国有企业第五次清产核资试点工作以及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清查。对全县135户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产进行了审核批复,摸清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防止和杜绝了国有资产流失。对16户国有企业的国有产权进行了年检登记,核定了每一项指标。根据州财政局《关于清产核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把亏损数额大,负债较高的县水泥厂作为试点对象,对资金、资产等进行了认真核实、清理、重估。通过清查,初步摸清了企业底子,促进了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1995年,开展了清产核资企业单位的户数清理工作,按照“逐一查对核实,做到不重不漏”的要求,通过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企业名录进行核查清理,共清理21户。对企业占有使用的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了全面清查,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依法进行了界定,土地进行了估价,固定资产进行了价值重估,法人财产占用量进行了核实,核定了国家资本金。经清查,企业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增加1131万元,并报州清产核资办批复了核实结果,使全县的资金核实结果进入了当年决算。
  1996年,根据上级要求,从年初开始就对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摸底工作。全县进行产权登记的行政企事业单位有146户,国有资产存量总额3908万元。1998年,在县计委、审计、地税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组成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对10户集体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明晰了资产,界定了产权。
  2003年,根据全州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会议精神,县上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临潭县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8月24日召开了全县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就有关政策、任务和范围、工作要求等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2004年,全县国有企业改制开始后,进行了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同时强化了对企业日常财务管理的监督,企业改制一直处在良性运转的状态,商业企业全部完成了产权转让,并办理了有关报批手续,工业企业中的发电公司已将产权转让收入全额(全部转让价的60%,计570万元)划入到财政专户,转让产权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2006年,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立,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业务划入县经贸委办理。
  第十节农业综合开发
  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途径。2005年,国家农业开发办公室将临潭县列为甘南州第一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并下达本年度国家财政资金300万元,要求省、州、县配套投资150万元、项目区农户通过投工投劳等方式筹资210万元,使项目2005年度总投资达到660万元。通过采取水利、农业、林业和科技推广四大措施,将2005年度项目区内近10000亩中低产田改造成“田成方、路相通、林成网、渠相连、土肥沃”,且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全面提高项目区土地生产能力和农业效益。
  2005年度项目于2006年6月底完成,项目区共维修主干渠5100米(以块石浆砌为主,其中:陈旗乡4850米,冶力关镇250米),新修支渠19160米(其中:U型槽衬砌17950米,块石浆砌1210米),埋设引水管道和过路涵管450米,修建钢架结构渡槽2座。2005年秋季复种绿肥2500亩,结合深耕深翻进行秸秆还田5200亩,平田整地5120亩,测土配方施肥10085亩,项目区10085亩中低产田全部得到了改造。同时建立良种繁育基地4000亩,新修机耕路(田间道路)10公里,购置农业机械107台 (套),在主渠和机耕路两旁栽植柳树和花椒树53600株,编印《临潭县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培训教材》4000册,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8期,培训农民4000人(次)。通过采取良种、化肥补贴等优惠政策,在项目区示范推广农业新技术4项,面积3500亩。2005年共完成投资640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资金300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80万元, 州财政配套资金20万元,县财政配套30万元,项目区农户以投工投劳的方式自筹资金210万元。
  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任务是羊沙乡的羊沙、新庄、下河村和洮滨乡的秦关、总寨、石旗村10060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总投资590万元。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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