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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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58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物价管理
分类号: F726.2
页数: 2
页码: 323-324
摘要: 临潭县物价委员会自1982年单独设立以来,是县政府主管价格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2002年7月在全县机构改革时,并入县计划委员会,组成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加挂临潭县物价局牌子,1988年至1991年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决定,在管理上坚持“既要稳定物价、又要振兴经济”的宗旨,围绕搞好企业、振兴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大力推进价格改革方针,强化价格调控。
关键词: 物价监督 物价管理

内容

临潭县物价委员会自1982年单独设立以来,是县政府主管价格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2002年7月在全县机构改革时,并入县计划委员会,组成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加挂临潭县物价局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由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兼任物价局局长,物价局下设物价检查所。临潭县物价检查所成立于1984年,编制工作人员3名,为县物价委员会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能,2002年7月随物价委员会一同并入县发展计划委员会,机构性质职能编制不变。
  第二节价格管理
  1988年至1991年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决定,在管理上坚持“既要稳定物价、又要振兴经济”的宗旨,围绕搞好企业、振兴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大力推进价格改革方针,强化价格调控。1992年至1993年深化改革,转变职能,除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其余商品价格全部放开,完全由市场调节,基本上形成了企业以市场需求为主的价格机制。1994年以来,国家陆续岀台物价管理的法规,价格管理以清费、治乱、减负为重点,突出收费管理,监督调控市场物价,贯彻调放结合、以放为主的方针。1997年11月《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将价格管理纳入法制化。1989年12月《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出台,县物价委员会为18个收费单位颁发了《收费许可证》,实行持证收费,每3年一换证,一年一审核。1996年实行企业定价资格认可证制度,共颁发《企业定价资格认可证》40个;1998年实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颁发《企业缴费登记卡》10个,规范了企业价格行为,减轻了企业负担。1997年开始实行经营性收费许可制度,对经营性收费单位颁发《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清理收费项目,实行持证收费。1998年推行餐饮服务业等级评定和价格管理制度,全县3家规模较大的餐饮业经营户被评定为乙级三等经营户。农资价格管理方面,1990年至2000年每年对县供销社和农副公司经营的化肥等农资价格实行审核和审批。1990年至2001年对全县的农村综合分类电价根据省州要求进行测算、报批和跟踪督促执行。自1990年以来,继续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向商业店铺发放商品标价签累计达56000份。自2000年以来临潭县旅游业发展较快,为理顺旅游服务价格秩序,县物价局对旅游服务价格进行报批和监督检查。第三节物价指数
  物价部门1991年以来执行价格监测制度,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跟踪调查,将价格变动情况及时上报省州物价部门。根据州物价部门的历年统计情况,临潭县的物价浮动指数一直保持在3%以内,没有突破调控目标,物价运行比较稳定。
  第四节收费管理
  收费管理、清理整顿乱收费、加强收费管理是物价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1989年实行《收费许可证》和统一收费票据等管理制度。2006年底,全县共核发《收费许可证》143个,收费项目大项180项,建立收费档案143个,对全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基本达到了底子清楚、标准明确、票据管理正规。期间,每年都由物价、财政两部门联合发文,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年度审验检查,对国家明文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及时予以核销。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三年期满后,及时换发新证。1997年起实行经营性收费许可制度,至2006年共颁发《经营性收费许可证》15本。
  第五节监督检查
  县物价检查所的职责是开展物价监督和检查工作,同时接待价格方面的来信来访,查处违反物价政策的案件。自1988年物价检查形成定制后,一是把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作为兴农支农、保护农民利益、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一项重要措施,每年春耕期间,都组织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化肥、农药、农膜等为重点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专项检查。二是自1985年至1995年每年开展财税物价大检查,共组织大小检查55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550个(次),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检查面在50%以上。三是独立或与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业务单位密切配合,对中小学、医疗、药品、邮电、供电、旅游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价格进行了多次专项检查。1996年底至1997年初,在对全县医疗收费价格检查中,共查出违价金额10118元,对擅自提高医疗收费标准的3家医疗单位进行了处罚。在2002年实行农村中小学“一费制”和减免学杂费政策以来,每年春秋两季开学时,定期对全县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共查处违价行为3起,涉及违价金额12920元。四是根据群众反映等情况开展日常性价格监督检查,尤其是“12358”热线举报电话开通后,对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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