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56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集体
分类号: F717.2
页数: 2
页码: 307-308
摘要: 临潭县集体商业原以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为主要形式,经营管理方式实行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关键词: 临潭县 集体商业

内容

临潭县集体商业原以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为主要形式,经营管理方式实行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1991年,全县原有的大多数合作店组已分散由个人经营,县内仅存合作商店I个,新增综合贸易商店1个。与此同时,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相继开办了一些由待业青年、家属、社会闲散人员、残疾人员组成的集体性商业和个体户联办开设的副食、百货、建材、家用电器维修等各种门店及旅社、饭馆、理发等集体性商业。其中临潭县合作商店(行政隶属县商业局)下设副食门市部、五金门市部、文具百货门市部、理发社一部和理发社二部5个营业网点,从业人员18人;综合贸易商店下设门市部2个,从业人员7人,经营效益较好。1993年后,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放开搞活及商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县合作商店及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开办和个体户联办的集体性商业因管理落后、人员过多、费用开支大等因素影响,逐步分开散伙,有的分散由个人经营,有的门店因县城规划拆迁停办。随后大多数集体商业网点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逐步演变为个体或个体合伙、联营的私营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均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然而在长期经营发展中,这些企业实为私营但挂靠集体企业牌子一直未作变更。2003年至2004年,根据州经贸委发(2003)022号文件精神,县经贸委、工商局、财政局、审计局、乡企局等部门联合对全县“红帽子”集体企业进行了产权界定和变更。其中合作商店、城关贸易货栈门市部等14户集体商业企业通过产权界定和变更,正式注册登记为私营和个体企业,暂保留集体商业企业2户,吊销、注销2户。
  。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阅读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