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甘南旅游指南》 图书 |
唯一号: | 292520020230001697 |
颗粒名称: | 尕海湖 |
分类号: | TU984.181 |
页数: | 4 |
页码: | 98-101 |
摘要: | 尕海湖位于碌曲县境内海拔3400米的尕海草原上, 是甘南碌曲境内的高原明镜。尕海湖藏语称为“姜托措 钦”,意为“高寒湖”,当地牧民群众称其为“高原神 湖”。湖面海拔3200米,是甘南高原第一大淡水湖,水 域面积近600公顷,是青藏高原东部的一块重要湿地, 也是高原上的一颗明珠。湖水周边区域是青藏高原东部 的被称为“地球之肾”的大片湿地,是亚洲最好的草 场,甘南最著名的草原滩点,盛产冬虫夏草,被誉为高 原上的一颗璀璨明珠。1982年被评为省级候鸟自然保护 区;1998年,与则岔石林一同被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 区;2006年被审批为国家2A级自然保护区。尕海湖有许多美妙的传说。相传很久以前,在尕海 滩这片明珠般的草原上,七个仙女轻歌曼舞,采摘野 花,嬉戏玩耍,不小心跌落了一颗翡翠,顿时化作碧波 粼粼的圣湖,从此尕海湖就成为滋润尕海草原生灵的水 源。 |
关键词: | 风景区 尕海湖 |
出版者:甘肃民族出版社
甘南藏族自治州历史悠久。在新石器时代,已经有人类在甘南的三河一江流域繁衍生息,开发这块亘古荒原。后来,羌人在这里逐渐建立起了自己的部落联盟。秦代,部分地方已属临洮管辖。西汉时期,东部属陇西郡、北部属金城郡,设白石、羌道两县。隋朝时的临洮郡、枹罕郡、宕昌郡分别管辖今甘南的西北和东南部部分地区。到了唐朝,废郡置州,甘南境内曾为洮州、芳州、迭州的全部和河州、宕州的部分,西北部属吐谷浑、吐蕃的范围。元代属宣政院管辖,吐蕃等处由宣慰司统领。明代属陕西都司管辖,清乾隆时,州境大部属巩昌府,夏河由循化抚番厅管辖。1913年废府设道,临潭县属兰山道,西固县(今舟曲县)属渭川道。1928年建立夏河县,改属甘肃管辖,1937年成立卓尼设治局。1952年7月设立甘南藏区委员会,1953年10月甘南藏族自治区成立,1955年7月1日改为甘南藏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是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之一,现辖夏河、玛曲、碌曲、卓尼、迭部、临潭、舟曲7县和合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