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碌曲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406
颗粒名称: 概述
分类号: G254.3
页数: 5
页码: 1-5
摘要: 碌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部边缘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位于甘青川三省交界处。南临四川省若尔盖县,西界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西南与玛曲县接壤,东北和合作市、夏河县毗邻。
关键词: 概述 描述

内容

碌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部边缘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位于甘青川三省交界处。南临四川省若尔盖县,西界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西南与玛曲县接壤,东北和合作市、夏河县毗邻。“碌曲”是洮河的藏语音译,其含义是自李恰如山(西倾山东麓)流下的“神龙之水”。地理座标东经101°35'36”至102°58'15”,北纬33°58'21”至34°48'48”。全县总面积5298平方公里,其中草场总面积590.2万亩,占总面积的92.4%,林地面积25万亩。境内地势高亢,呈高原山地地貌,西南高、东北低。大部分地区海拔在3000米-4000米之间,大陆性气候特征显著,高寒阴湿,冬长无夏,春秋短促,全年无绝对无霜期。全县辖二镇五乡二场(双岔林场、李恰如种畜场),二十四个村民委员会,九十五个村民小组(自然村)。2005年总人口为30714人,其中藏族人口26868人,占总人口的87.48%,农牧民人口26297人,占总人口的85.62%,是一个以藏族为主的纯牧业县。
  碌曲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风光秀丽,水草丰茂,资源丰富。早在远古时期,吐蕃的前身先祖羌氏土著藏人就在洮河流域活动;战国以后,钟存羌繁衍于洮河上游广大地区(尕海湖畔一带);汉初,羌首留河所部游牧于此;唐初,曾置西沦州(州址在今西仓境内)管辖洮源地区。五代十国时期,吐谷浑与当地土著藏人杂居生息;吐蕃王朝兴起后吞并盘踞这一带持续二百多年;北宋时期吐蕃赞普后裔唃厮啰兴起于河湟地区,洮源之地归其有,南宋偏后,洮源一带成为脱思麻人的游牧地,蒙元一统后吐蕃等处宣慰司的辖地,明清后归属洮州厅代管;民国二年(1913年)起,洮源大部分地区划归临潭县管辖。解放后隶属甘南藏族自治州。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她又以崭新的风貌向世人展示了她的雄姿,如同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青藏高原东部边缘。
  1949年解放前,碌曲县大部分地区和部落属洮州(临潭)管辖,部分地区和部落属夏河(拉卜楞)管辖。境内藏族主要分布为三大部落,一是萨木岔部落,亦称萨木岔左仓农牧区六部落;二是西仓部落,亦称曲科十二部落;三是郎木赛赤部落。另外还有现在的阿拉乡吉扎村委会六个村民小组和田多、田后村属于夏河(拉卜楞)阿木去乎下八部落。各部落由土官、头人按各自所占地盘统治或管理,基本上实行政教合一的统治体制。解放后,这种封建割据的统治形式依然存在和延续了一段时间。1949年9月27日临潭县人民政府成立,双岔、西仓仍旧归临潭县管辖,但未建政。郎木寺归夏河县管辖,为二区自由乡;1951年10月临夏专署民委五次扩大会议决定由专署派工作组前往双岔、西仓等地开展工作。同年12月,临夏专署工作组到达双岔、西仓地区开始联系当地中上层人士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并走访当地土官头人和部分农牧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民族政策,为建立地方人民政府做准备。
  1952年2月26日,临夏专署和临潭县政府再次派出4名干部前往双岔、西仓、郎木寺等地区开展工作,给部落头人颁发委任状。1952年3月6日,拉卜楞寺举行第六世嘉木样活佛座床典礼,临潭县政府乘各位头人前往庆贺之际,专程派人前往夏河县邀请西仓唐隆郭哇拉麻吉,双岔土官阿才的代表其绕、依拉久美活佛等人,于4月10日到达临潭县城。中共临潭县委和县政府立即召开了首次藏民代表座谈会,征得藏民代表的同意,临潭县政府决定派县检察院检察长杜岐率工作组前往双岔开展工作。杜岐率工作组到达双岔后,受马良股匪的挑拨,百余名不明真相的藏族群众武装包围工作组,土官阿才的管家催促工作组迅速离开双岔,避免发生冲突。5月14日,阿才派人护送工作组离开双岔返回临潭。6月6日,临潭县政府又组织了由旧城民主人士参加的14人工作组进入双岔开展工作。6月26日,杜岐率工作组干部21人,在解放军(1个独立营,1个骑兵连)、民主人士和医疗队的协助下,又一次赴双岔地区开展工作,工作组驻双岔大庄村附近山上。1952年8月成立西仓行政工作组,组长杜岐,组员谢怀玉、李珍、张耀、马怀信,并进驻西仓加科开展工作。
  1953年6月经甘南藏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研究,根据碌曲地区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所处位置区域,初步具备建立县级行政区域的条件,决定在临潭县所辖双岔、西仓地区成立洮源行政委员会和中共洮源工作委员会。当年6月18日正式成立洮源行政委员会(县级),行政委员会由六人组成,贡去乎俄日任主任委员,工委书记杜岐任副主任委员,谢怀玉、李珍、张耀、马维清、桥头驻军营长任委员,洮源行政委员会设有畜牧组、财政组、民政组、文卫组、办公室等工作机构。经甘南藏族自治区筹委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决定,是年10月1日洮源行政委员会改为碌曲行政委员会。同期,分别向郎木寺和旧寺(拉仁关)派了工作组。
  1955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先后召开了两次部落土官头人座谈会(第一次出席10人,第二次出席17人),就关于碌曲建政、人事安排、区域划分等议题进行了协商,并于4月28日成立了碌曲县筹备委员会。1955年6月14日,在西仓加科召开了碌曲县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即碌曲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碌曲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副县长和人民委员会委员,正式成立了碌曲县人民委员会。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政权的正式建立。同时在原有三个工作组的基础上,于1955年7月至8月份先后建立了双岔区、西仓区和郎木区。
  1959年1月,根据“全国一盘棋”的精神,州委决定将碌曲和玛曲两县合并为洮江县(1958年12月,原属夏河县的科才、阿木去乎、牙利吉、麦西、下巴沟等地区,也划归洮江县),县址设在碌曲县措宁(尕海湖畔)。1960年1月19日在碌曲召开了洮江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1962年1月洮江县又分设为碌曲县、玛曲县,将县址搬迁到今县城所在地——玛艾秀龙沟口,又称玛艾根萨(意为玛艾冬窝子)。4月4日中共甘南州委决定,阿木去乎、科才、牙利吉、下巴沟地区重新划归夏河县。原属夏河的吉扎六村及田多、田后村仍归碌曲县。1965年9月召开碌曲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由于“文革”动乱,一直未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1968年1月16日成立的“革命委员会”从形式上基本代替了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一元化”领导,碌曲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因故未能召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于1979年5月召开了碌曲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初步恢复了我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始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逐步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1980年6月26日召开的碌曲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即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人大常委会),作为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正式成立,并恢复成立了碌曲县人民政府。由此揭开了碌曲县民主法制建设的新篇章,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走向完善。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处理常委会的日常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行使对县“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始设办公室,1985年6月增设“四科”,即政治法律科、文卫科教科、财政经济科、民族宗教事务和代表联络科,县人大常委会任期三年。1990年县人大常委会下设的四个科改为相应的四个工作委员会,其职能不变。根据《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同年7月份成立了各乡人大主席团,配备了人大专职主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任期三年。现根据修改后的《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改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并根据修改后的新《宪法》规定,2004年起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任期改为五年,仍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专职副主席。1980年6月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至1993年1月每届任期三年,1993年1月碌曲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后,县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
  1955年6月至2006年4月,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经过十五届(其中,第七届为空列),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36次,1980年6月至2006年7月上旬共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147次。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年来,特别是碌曲县人大常委会设立25年来,在中共碌曲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完善工作机构和议事、工作制度,坚持依法办事,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宪法和法律贯彻实施的监督,加大对县“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力度,有力地推进了全县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努力开创了碌曲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新局面,在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回顾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50年的辉煌历史,展望新的世纪,人大建设和人大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坚定不移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继续推向前进。

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是碌曲县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为主线,兼顾碌曲县政权建设过程的人大专志。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06年7月上旬。 本志资料来源广泛,1980年7月前均采用收集于碌曲县档案馆的档案,1980年7月后采用收集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档案。有关人士回忆提供的资料,经核实后载入,未注明出处。 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以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为准,未作大的改动。 本志以编、章、节的形式排列,以横排竖写为主,采用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以图表为辅。以大事记编年为经,以事为纬;其余各编、章、节,以类系事,以事系人。力求全面反映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历史、现状及特点,辅以详略适当的政权建设过程。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