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重要会议决策实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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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22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重要会议决策实施
分类号: D035.5
页数: 3
页码: 358—360
摘要: 1996年2月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按30%减免的方案进行衔接征收牧业税,完成计划任务,实征90.71万元。
关键词: 碌曲县 人民政府 重要会议

内容

1996年2月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按30%减免的方案进行衔接征收牧业税,完成计划任务,实征90.71万元。
  8月8日,县政府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决定,选送一批本县籍藏族在职职工到省内大中专院校委托培训学习。
  1997年2月2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碌曲县列入全国第二批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实验区报告内容,形成决议,按基本情况、经济建设发展现状两部分编写。
  3月20日,根据州委、州政府有关领导在碌曲县召开的现场办公会议要求,县政府对草场承包、资源开发等重点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在总结1996年玛艾乡草场承包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尕海、郎木寺两乡的草场承包和围栏建设工作;加大资源开发力度,把黄金开发作为碌曲财源建设的重点;加快拟建的阿拉山电站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争取早日立项;加紧尕海一则岔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报请审批进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突出改组改制和兼并两个重点,加快县建筑公司、县民贸公司等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争取创建全省社会治安模范县。
  4月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向中央电视台上缴11.5万元解密费,为碌曲县有线电视开通加密频道。
  9月1日,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拉仁关乡则岔村和尕海乡加仓村草山纠纷问题,最终以勘界领导小组勘界的分水岭为界,双方代表都表示接受。
  1999年7月2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对碌曲县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9月7日,碌曲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以“以物抵债”的方式彻底解决郎木寺供销社的债务问题。即:将郎木寺供销社“以物抵债”转让给郎木寺营业所的全部房地产转让给郎木寺寺管会。
  10月15日,县政府决定将碌曲县农村农电线路等固定资产全部划归县电力公司,由电力公司统一管理使用。
  2002年6月,县政府决定取消征收教育附加费,并确定每年给各乡拨付3万元作为普初扫盲经费。
  9月,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公布县级政府部门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取消、下放、转移、转备案的审批、核准等事项22项,其中取消18项,转备4项。
  2003年9月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与湖南开发商不续忠曲金矿开采合同,而与河南轩瑞公司签订为期12年的开采合同。
  2004年3月30日,碌曲县人民政府批转《碌曲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办法》规定县城土地使用税征收额为每平方米0.5元,郎木寺、玛艾两镇为每平方米0.4元。征收期限每年两次,分别是每年的5月和11月。
  12月1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碌曲县职工集资住宅楼事宜。住宅楼共5层,按楼层确定价格;房屋分配方案以住户的职务、工龄为主;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后即缴纳房款的40%,工程主体完成后缴纳30%,竣工验收并达到住户满意后,领取钥匙前付清余款。
  2007年4月9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碌曲县建立鼠疫检测试验点。
  9月14日 ,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玛艾兽防站4946.28平方米国有土地划拨置换县电力公司684平方米原国有划拨土地及地面建筑物(二层楼,建筑面积228平方米),以解决县电力公司生产楼所需建设用地。2008年3月5日,县长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原农机厂闲置地皮划拨给幼儿园作为校园建设用地。
  5月23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居住在郎木寺镇的农村户口居民转为城镇户口居民。
  11月25日,为更好地弘扬民族特色文化,壮大文化旅游产业,增强则岔艺术团队伍力量,县政府研究同意则岔艺术团招聘56名演职人员。
  2010年5月17日,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将碌曲县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和财政缴存比例分别由7%和9%统一上调到12%,上调时间从2010年6月执行。
  5月17日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在县则岔艺术团、供销社、畜牧局家属院、首曲公司碌曲分公司、原电力公司等5个地点修建2010年度廉租住房512套。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1996一2010》是首部《碌曲县志》的续志。本续志在编纂过程中,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续志为断代志,上限与首轮志书衔接,上讫1996年,下限截至2010年。本志全面记述碌出县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状况及发展轨迹,有极个别如工程建设周期、人物任职年限等特殊情况.,在记述时下限略有延伸。本续志采用记述体语体文,由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构成,以志为主体、分设概述、大事记、专记、人物,设章、节、日、子日、细目等若干层次。 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人物志以《碌曲县志人物收录标准》遴选录入。立传人物遵循地方史志“生不立传”的原则,以本籍为主,兼收客籍;以正面人物为主,兼收反面人物。对在世人物则采用人物简介或以事系人的方式,在有关章节中记述。人物表收录获得州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和副县级以上行政职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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