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营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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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78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经营机构
分类号: F714.2
页数: 3
页码: 192-194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甘南地区碌曲县的商贸经营机构。
关键词: 贸易经济 商贸经营机构

内容

一、碌曲县民族贸易公司
  1953年3月,西北贸易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区分公司在碌曲设立碌曲贸易组,办公地址设在碌曲桥头,主要面向平叛部队供应商品。1954年迁至西仓,1955年10月更名为碌曲县贸易商店,属独立核算单位,并将郎木寺、双岔贸易组并入碌曲贸易商店,时有职工22人。1956年10月更名为碌曲贸易公司,全称“中国贸易公司甘肃省碌曲县公司”,有职工56人。1957年9月,碌曲贸易公司从西仓迁至县城。1958年1月,碌曲贸易公司更名为甘肃省民族贸易公司碌曲县公司(简称县民贸公司)。1971年县民族贸易公司有职工63人,其中服务行业16人。是年公司内设立副食厂和皮革厂,副食厂有职工14人,皮革厂有职工20人,在副食厂还办有一处良种猪繁殖厂。1974年,撤销皮革厂,将副食厂、食堂和旅店合并成立服务商店。1978年,将食品公司从县农副公司划归县商业局管理,与县民贸公司合署办公。1981年底,食品公司与民贸公司分设。1986年2月,成立了碌曲县酒类专卖事业管理局,与县民贸公司合署办公。1988年,在企业改革中县民贸公司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截至1995年,公司有职工36人,综合门市部2处,固定资产20.1万元,流动资金131.2万元(其中存货62万元)。
  二、碌曲县饮食服务公司
  1965年以前,县民族贸易公司经营全县的饮食服务业,在郎木寺设有旅店1处,食堂1处,在县城设有旅店1处,食堂3处。1973年底,将副食厂、食堂、旅店合并,成立碌曲县服务商店,隶属县民贸公司。1974年1月,县饮食服务公司成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75年,新建土木结构综合门市部15间,投资44000元。1981年,县商业局在该公司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1985年9月,县饮食服务公司有职工20人,固定资产15.5万元,流动资金3万元,有旅店、清真食堂、大众食堂、照相馆、理发馆、副食百货部6个服务项目。1995年,有职工19人,流动资金3万元,经营亏损1.8万元。
  三、碌曲县食品公司
  碌曲县食品公司,1978年由县农副公司畜产品收购站改组而成,与县民贸公司合署经营。1981年底分设,搬迁到活畜屠宰厂。是年,将副食厂和糖、烟酒公司并入县食品公司,主要经营菜牛、菜羊屠宰和加工销售业务。1983年9月,食品公司营业楼建成竣工交付使用,总造价117446.64元。1988年,省州投资339万元建成了食品公司300吨冷库。1990年,在兰州中山林南口蔬菜市场设立碌曲县食品公司驻兰牛羊肉经销部,主营剃骨圈装牛羊肉、牛羊下水,有固定资产2万元,流动资金6万元。1991年县食品公司精加工车间被州计委批准列为肉联厂建设二期工程,并于同年4月10日破土动工,10月峻工投人使用,工程投资683094.81元。截止1995年,县食品公司拥有固定资产655.3万元,经营严重亏损,累计负债652.7万元,有职工66人。
  四、碌曲县农副产品公司
  1974年3月,碌曲县革委会批准成立碌曲县农副产品公司,属县供销社直属商贸企业。郎木寺、双岔两个基层商店,贡巴、尕海、玛艾、红科、西仓、拉仁关、贡去乎、阿拉8个贸易组都并入县农副公司管理,有职工54人,主要业务是经营农副产品购销和日用化学工业品的批发零售,并对基层供销社进行业务指导,在县城设有综合零售门市部、农副产品收购站各1处。内设机构有业务批发股、财会股、文秘股和生产股。实行三级批发,独立核算。至1995年,在职职工19人,固定资产26万元,占地面积21036.57平方米,建筑面积2365平方米(其中仓库面积1179平方米,营业用房面积636平方米,职工宿舍面积550平方米)。
  五、碌曲县物资公司
  1973年1月,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号召,碌曲县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了碌曲县物资站,归口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小组管理,隶属县农机公司,租用县农机厂机修车间为物资仓库。主要业务是:负责专用物资计划、分配、调度、调剂、物价调整、计划内木材调运、雷管炸药等危险品的许可专营等。1978年,物资站与县农机公司分设成立碌曲县物资公司,借用县气象站房屋办公,在职人员5人,隶属县经济计划委员会。是年,新建办公室6间,物资仓库14间和其他附属设施,占地面积8640平方米,建筑面积1231平方米,共计投资6.1万元,固定资产10.45万元。1988年4月,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加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精神,县物资公司实行第一轮承包经营。1991年3月进行第二轮承包,1995年物资公司严重亏损。
  六、碌曲县石油公司
  1974年底,成立碌曲县燃料站,有简易油库1处,具体业务由县民族贸易公司代理。1975年,碌曲县燃料公司正式成立,主要经营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四大类成品油和煤炭购销业务。1986年12月撤销碌曲县燃料公司,分别成立碌曲县石油公司和煤炭公司。1985年,县石油公司体制上划,隶属甘肃省石油总公司,全称甘肃省石油总公司碌曲县公司。截止1995年,有业务人员17人,下设分支机构2个,即碌曲桥头加油站和贡巴加油站,固定资产80万元,设备有50立方米大油罐8个,30立方米油罐3个,10立方米油罐3个,流量表3台,“太空牌”电动加油机5台,年销售总额294.1万元。
  七、碌曲县煤炭公司
  1984年以前,煤炭购销由县燃料公司一体化经营,1984年11月22日,县燃料公司分设为县石油公司和煤炭公司,县煤炭公司主要开展工业用煤、民用煤购销业务。
  八、碌曲县农业机械化服务公司
  1967年碌曲县农业机械化服务公司(简称县农机公司)成立,原名农业机械化供应公司。1984年8月,甘肃省农业机械化供应公司决定,自1984年10月1日起,全省农业机械化供应公司一律更名为农业机械化服务公司,1973年有职工4人,1995年有职工6人, 固定资产9.5万元,经营以销售农牧业机械配件为主,同时兼营饮食住宿服务等。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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