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家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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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41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家庭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2
页码: 487-488
摘要: 本节记述了甘肃省碌曲县境内家庭习俗情况。
关键词: 习俗 家庭习俗 碌曲县

内容

藏族家庭以男性为中心,实行一夫一妻制,旧时尚有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现象存在。过去,婚前男女社交比较自由,但婚后家庭观念很严,不能随便再交朋友。家庭规模较小,家中平均有2~3个孩子,长大后一般家中只留一个,其余或出家为僧或当上门女婿,一般长子留家,有时也看谁的体质好,谁靠得住就留谁,不重男轻女,过去由于佛教盛行,寺院林立,僧徒众多,也有许多家庭在子女中只留一个男孩在家,其他的男孩都送到寺院当僧人,人们认为,当僧人是一种荣耀和义务,家中出了一个僧人,比献一个大金塔还好,送去当僧人的都是聪明健康、五官端正的男孩。入寺僧人不能结婚,影响后代繁衍,使人口发展缓慢。
  藏族习俗认为,生孩子不干净,不能在房内生产,让孕妇到偏房、草垛里生孩子,脐带用刀子割断,后在门上插上柏树枝,客人看见树枝便不入户。生男3日生女2日亲友都来贺喜,并送酒和茶,哈达缠在婴儿身上。藏族妇女生孩子后没有“坐月子”的习惯,只要身体稍能活动就下床干活。解放前婴儿成活率很低,群众中流传着“只见娘怀儿,不见儿走路”的歌谣。
  在藏族的家庭分工中,妇女在生产和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挤奶、背水、打酥油、烧茶、抬粪、放牲畜、擀毡等较多的家务劳动均由妇女承担。男子则从事运输、或做靴子、缝皮袄衣服、间或放牧、打猎等,与汉族男耕女织的社会分工相反,藏族家庭似乎是女耕男织。
  解放后,藏族的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家庭习俗也在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有了较大的转变,这种转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一些旧的习俗在逐渐消失;第二,入寺僧人较之旧时大量减少,家庭的数量和质量有了增长和提高;第三,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妇女的劳动量在逐步减轻,社会地位也在受到重视提高;第四,生育卫生条件有了改善,婴儿成活率大幅度提高;第五,在家庭劳动分工中,女重男轻的不合理现象有了改变,男子较之于过去,承担了较多的劳动。
  汉族与回族的家庭此不赘述。近年来,随着各民族之间的通婚,复合家庭,即由两个不同民族通过婚姻组成的家庭增多。这类家庭在生活方式上,多采用汉族的,同时又相互尊重各民族的习惯,如遇汉族与回族、藏族与回族通婚,则尊从回族风习。复合家庭的子女在选择民族成份时,一般选择少数民族,这是因为党的民族政策对少数民族的子女,在就业、升学等方面给予了较多的优惠之故。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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