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婚嫁习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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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昌民俗(卷一)》
唯一号: 292034020220001050
专题名称: 永昌婚嫁习俗
文件路径: 2920/01/object/PDF/292010020220000022/001
起始页: 0020.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永昌婚嫁习俗随年代推移而不断变化发展。1949年以前,男女青年在15岁左右便议婚订婚,17—18岁便可结婚。 男方求婚时先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经女方父母同意后,取得庚帖,按男女生辰八字“合婚”。“合婚”成功后,择定吉日,由媒人带领婿男和由双方庚帖合成的“婚书”及衣料、首饰、钱物去女方家,女方在收礼后回赠女婿礼物叫 “押婚”。结婚前,先征得女方家同意才可择吉日,叫 “择令月”。婚礼之日女方亲友送礼叫“添箱礼”。迎娶时由女婿、媒人并男女亲友各2人去女家,往返不走同路。新娘娶回后由娘家哥抱至堂前与新郎共拜天地。拜堂桌上摆香烛和插着秤杆的“宝斗”,象征“三媒六证结良缘”。赞礼的道士用秤杆挑起新娘的“盖头”,新郎端起“宝斗”,同怀抱装有核桃、红枣和口扎筷子、红布铜镜“宝瓶”的新娘,依次走过沙毡、红毡,横跨备有马鞍的门坎,扶起倒置的油瓶,步入洞房,同饮 “交杯酒”。当晚和次日晚,青年人要 “闹房”,又叫 “攘床”。次日晨,“小叔”(新郎之弟)端两杯红枣甜茶,叫开新房,递给哥嫂,也叫 “踩门 ”。第二天,新婚夫妇同去新娘家,叫“回门”。新郎到新娘家回拜时,岳母用五味水饺招待,让女婿品尝人生的各种滋味,以示教化。婚后半月新娘再去娘家住10余日,叫“站对月”。次年,新娘必须在正月十五和五月初五前回娘家,叫“躲灯”和“躲端五”。 1949年以后,婚俗变化很大。一是早婚现象基本绝迹,大多数男女青年都在法定年龄内结婚。二是包办婚姻基本绝迹。三是结婚时的繁琐礼仪大大简化,除婚典、闹房、大宴宾客外,其余习俗已被淘汰或改造。

知识出处

永昌民俗(卷一)

《永昌民俗(卷一)》

本书重点收集了民俗博物馆中的永昌方言、永昌俗语、永昌习俗、永昌匠人、永昌民间游戏、永昌方言词汇、传统禁忌、最美永昌等一批珍贵的民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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