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

知识类型: 专题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一辑》
唯一号: 292034020220000967
专题名称: 婚嫁
文件路径: 2920/01/object/PDF/2920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150.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男女婚姻,被看作终身大事,所以人们对婚嫁礼俗向来就很讲究。民国时期汉族的婚俗与清朝大同小异。必须经过求婚、订婚、过礼、迎亲四步手续。 男女十五岁左右,开始议婚订婚。十七、八岁即可结婚。预定向某家求婚(俗叫“说媒”,即古礼俗中的“纳采”、“问名”)。先请媒人去女家商谈,得到女子父母同意,取得女庚帖,按男女生辰八字合婚后,再约定吉日,媒人同男子(即未婚婿)和一、二位男方亲友,带着男庚帖(合称婚书)和衣料、合卺(永昌方言读“久”,是内装婚书,外摆面蒸的大干粮和酒瓶的双礼盒)、肉方(长方形的两大块肉)、钱币等礼物去女家“订婚”(俗叫“押婚”,即古礼俗中的“纳吉”、“纳征”),女方收了礼物,款待来客,并赠给未婚婿一两件礼物。此后,每逢中秋节,去女家送月饼糖果叫“送节”。结婚的这年春节,必去女家拜年,预示着在这年内要结婚。结婚前,先商得女家同意,再选定日期,叫“择令月”,数月前给女家送钱币礼物,叫“过礼”(即古礼俗中的“请日”),正式告知结婚日期。女方亲戚请即将出嫁的姑娘吃饭,表示饯行,届时,未婚夫、媒人和男女亲友二人去女家“迎亲”(即古俗礼中的“亲迎”),女方招待后,于傍晚前迎亲到男家(清河地区在日出前迎亲到男家),由新娘的亲哥或堂兄将新娘抱到堂前,面向西方的长庚星与新郎同拜天地,拜双亲。主持仪式的道士,喃喃念咒,用秤杆挑去新娘的盖头,新夫妇第一次见面。新郎端起“宝斗”和怀抱宝瓶的新娘先踏着沙毡(山羊毛毡),走过白毡和红毡,俗叫沙毡倒白毡,寓有“步步好过”的愿望,再跨过备着马鞍的门坎。扶起倒着的油瓶,步入洞房。同饮“交杯酒”。将插着三支箭、画着狮子,上写“金毛狮子在此”的圆盘状物——“冲天虎”,从新娘坐过的轿车子上摘下来再挂到洞房门上,说能避邪。次日清晨,新郎去新娘家回拜,叫“回亲”,新娘家用五味水饺招待。说是让新女婿品尝酸甜苦辣咸各种滋味。在这时候,新娘梳洗打扮,改长发辫为“发结”(俗叫“撑撑子”),叫“〓头”,表示已成了媳妇。根据新女婿回访情况,男家派车迎接女方亲戚来做客,设宴席招待一至二天;其间,摆出嫁妆,让亲友们观赏新娘的针黹工艺。初婚的头一、两天晚上,男青年齐集洞房,让新夫妇合做粗俗的动作,合说诙谐的酒令,逗人频频大笑,叫“闹房”,又叫 “禳床”,说是禳去煞气,实际上是闹去小两口儿的羞涩情绪。 第四天,新夫妇同去娘家回拜父母和哥嫂,叫“回门”。当天回来,新娘下厨房参与做长面叫“试刀面”,让公婆品尝新媳妇的饭菜手艺。结婚刚满半月,娘家请新娘去住上十余天,连同在婆家合起来刚满一个月,叫“站对月”。结婚的次年,新娘必须于正月十五日和五月初五日前,站一次娘家,叫“躲灯”和“躲端五”。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以后,办婚事有所简化,不硬性合婚,不严择令月,城市开始以典礼形式代替拜天地。 媳妇死了丈夫叫“寡妇”。清末以前,妇女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夫死不能再嫁,寡妇改嫁要受到社会的谴责和家中的刁难,寡妇再嫁一直是一个社会问题。在民国时期,寡妇再嫁仍受到多方的责难和本族的干涉。由于婆家重索财礼等,阻挠寡妇婚事,形成了“抢寡妇”的恶习。民国十八年(1929年)以后,寡妇改嫁逐渐得到社会的同情和支持。

知识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一辑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一辑》

本刊挖掘、整理、收录甘肃省永昌县近现代历史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科技、民族、宗教、侨务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文史资料。本辑选登了《永昌历史沿革》《永昌古文化遗址》和《西路红军在永昌》等20篇文稿。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