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养女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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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昌民间故事》
唯一号: 292034020220000493
专题名称: 打死养女
文件路径: 2920/01/object/PDF/292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132.pdf
专题类型: 传说、奇闻

专题描述

1977年秋末,永昌县武装部苗政委,去水源公社赵沟大队民兵工作点,小车司机不熟悉道路。公社负责人引路送到赵沟大队,到赵沟大队由大队支部书记给公社负责人谈了一件事。说是汪家墩汪某把养女打死了,这可是一件人命案,公社负责人和大队书记,一同到第一生产队了解情况,确有此事。据几家邻居说:“汪某打养女是常事,经常听到娃娃哭喊着告饶。这个女孩是汪某抱养上大姨子的娃娃,刚抱养时才一岁多,汪某夫妻二人对养女还是可以的。娃娃到了五岁后就对她不好了,今年这个娃娃才八、九岁。前天晌午听到汪某骂娃娃,打娃娃的声音,听到娃娃吱哇哇的哭喊了一声,再没有听到过娃娃的哭喊声,这两天听不到娃娃的哭喊声和汪某打骂娃娃的声音了。”当天公社、大队领导在群众中了解情况后,派民兵把汪某监视住,上报县保卫部派干警侦破此案。 县保卫部派来了两名侦破案件的干警,一名法医,找到汪某谈问题,汪只得交待了作案的经过。汪某打死养女后,放到天黑约九点钟,用他们穿了的一件破棉衣把娃娃包缠住背上,提了一瓶子汽油往横沟子草地里送去,出庄门走出去被当家汪振录看见了。干警问他:“你哪里去呢?”汪某说:“到朱王堡医院里给娃娃看病去。”汪某背的打死的养女送到横沟子草地的一条沟里放下,汽油倒在包娃娃的衣服上点着,企图把娃娃火化掉来毁灭罪证。但他做贼心虚,以为点着火就可毁尸罪证,只可惜烧焦了娃娃的半个身体的皮肉,罪证基本上存在。经法医的解剖查看,娃娃的太阳穴上致命一棒,而娃娃的周身青一块的紫一块,没有一块地方是浑全处,遍身打的新伤旧疤的。有的地方用手拧下的伤痕,实在是惨不忍睹啊!太毒辣了。 人在日常生活中,不经过事情的检验是识不透的,那个汪某还是大队文书。谁能想到他是那样的凶狠毒辣,竟然对一个幼小的孩子那样灭绝人寰的摧残,直到把幼小生命致死,其心真是难以猜测。汪某的女人也是一个狠毒之人,因她婚后好几年不生育,姐姐把亲生的女儿抱给她,莫过三年她生下了个男娃子,对抱养的女娃娃厌恶开了,不骂就是打。后来男人汪某跟上女人也虐待养女,他们迫使六、七岁的女娃娃烧火、洗锅、喂猪、喂鸡、喂狗、拾烧柴、抬水。饮食是饥一顿的饱一顿;穿戴上是破破烂烂。把娃娃变成他们任意奴役的奴隶,想叫做啥工作就叫做啥工作。那天吃过中午饭后,骂的丫头子洗锅去,个子小够不着锅底,只能蹲在锅头上才能洗掉锅。娃娃蹲在锅头上自顾洗锅,没有防住屎拉在锅头上了,因此事汪某将养女狠命地打了一顿。还不解恨又拿了一根木棒子打在娃娃的头部太阳穴上,而使幼小生命丧生于养父的棍棒之下。 当时的县保卫部以残害儿童致死人命罪,将汪某依法逮捕关押起来。在量刑前征求了娃娃的亲生父母的意见,亲父母说:“人已经死了,我们也不告了,政府怎么处理由政府定。”汪某打死养女的事在本村庄上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对汪某的行为,群众相当气愤。群众中有不少人说:“这种人没有人性。”可在那时的保卫部对汪某的罪行,在量刑是比较轻的,只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而且劳教了八年就以保外就医放出来了。 (讲述人:生寿,男,76岁,水源镇赵沟村。)

知识出处

永昌民间故事

《永昌民间故事》

本书中搜集、整理的民间故事共有13篇类198个。内容包罗万象,庞杂广泛。上至神话传说、历史演义,下到寻常百姓身边的生产劳动、婚恋悲欢、贤孝感恩、惩恶扬善、灵异怪诞等故事,无不深刻反映了自然万物、人类命运之变迁,无不揭示了社会人生、精神世界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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