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财尽余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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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昌民间故事》
唯一号: 292034020220000467
专题名称: 家财尽余
文件路径: 2920/01/object/PDF/292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50.pdf
专题类型: 传说、奇闻

专题描述

民间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人家生活条件比较富裕。不想老伴只生了一个女儿,女儿十多岁时,老伴不幸病故离开人世。他又续娶了一个小妾,年过八十一岁了生下了个儿子。这时女儿也嫁了人了,只是他已年老体衰的人了,家中的一些外事就交给女婿去操办料理。他时刻在想自己已是风烛残年的人了,儿子又太小,女儿对往后事多次提出了想法。老先生面对全家人的情况,也想了好多的处理自己身后事的办法,都觉不太妥当,临到他去世时,他写下了一个遗嘱,小妾、女婿各给一份存放,其遗嘱是:“八十一老得一子人说是非是吾子家财尽余女婿外人不许拿去告官。”老先生对小妾嘱咐再三,用心打听来了清官,就去告状打官司,如是昏官就不要去告。 老先生下世后,女婿女儿欺凌后娘霸占家财,并把后娘告到县官大老爷台前,县大老爷打发衙役将原告、被告都传到县衙大堂,县大爷升堂审理案子,问清了原告是女婿,又问被告是小妾及儿子。问原告因何告状?女婿说:“外父家财应归我,后娘、小舅子不应占用外父的家财。”县官又问:“为何?”女婿说:“回老爷的话,外父有遗嘱家财应归我当女婿的。”县官说:“把遗嘱呈上来。”女婿把遗嘱呈给县官,县官看了遗嘱后,“遗嘱上写着家财尽余女婿外人不许拿去。”那位草包县官不加分析的就对原、被告说:“遗嘱上写的分明家财尽余女婿外人不许拿去,这分家财当然是你女婿的了,你这个后娘、小舅子是不能占用的了,你们下堂去吧。” 女婿夫妻二人把官司打赢了,回家后就毫不留情的把后娘、小舅子撵出家门,丈人的家财全占为己有,以为丈人的遗嘱是对的。过了几年后县官调换了,人们都说这次调来了个好官,母子俩听到人们议论后,就拿上遗嘱到县衙击鼓申冤,县官升堂,令衙役把告状的母子提上堂来,问:“你们击鼓为着何事?”后娘把女婿、女儿霸占家财的事诉说了一遍,并将丈夫给她母子写下的遗嘱呈上。县官把遗嘱看了一遍似乎没有问题,最后为何又写去“告官”两字?县官又把遗嘱看了一遍才明白了。 县官打发衙役立刻把女婿女儿传上堂来,问到这个遗嘱上写的清楚说的明白,你们为何强占你丈人的家财?女婿还强辩说,“遗嘱上写的明白家财尽余女婿,外人不许拿去。”县官对他们说:“遗嘱上写家财尽余,女婿外人不许拿去。你们怎么无理占去?家财岂能不给自己的妻子、儿子留下而给女婿的道理。分明是你们欺负寡母幼子身单力弱,而无理霸占了他们的家财,从即日起立马把家财归他们母子所有。”过去的古人写文章没有标点符号,难免被人利用钻了空子,本来遗嘱是“八十一老得一子,人说是非是吾子,家财尽余,女婿外人不许拿去,告官。”告官就是怕外人占去家财,告在清官台前就会断清,官断之后的事就得遵循,不能违背。 (讲述人:徐生,男,76岁,水源镇赵沟村农民。)

知识出处

永昌民间故事

《永昌民间故事》

本书中搜集、整理的民间故事共有13篇类198个。内容包罗万象,庞杂广泛。上至神话传说、历史演义,下到寻常百姓身边的生产劳动、婚恋悲欢、贤孝感恩、惩恶扬善、灵异怪诞等故事,无不深刻反映了自然万物、人类命运之变迁,无不揭示了社会人生、精神世界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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