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2月9日永昌县政府将焦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辖区内的乡、村划为县直属乡称永昌县焦家庄直属乡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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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焦家庄农业合作社史料》
唯一号: 292032020220000892
事件名称: 1951年12月9日永昌县政府将焦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辖区内的乡、村划为县直属乡称永昌县焦家庄直属乡
文件路径: 2920/01/object/PDF/292010020220000008/001
起始页: 023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1年12月9日
发生地点: 永昌县焦家庄

事件描述

1951年12月9日县政府决定将焦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辖区内的原一区四乡(三坝乡)两个自然村和六乡1个自然村划为县直属乡,称永昌县焦家庄直属乡。

知识出处

焦家庄农业合作社史料

《焦家庄农业合作社史料》

本书记载和介绍的建国初期在党的领导下,永昌县焦家庄率先实行农业生产合作化,把广大翻身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的政策;把富余劳动力动员起来,因地制宜开展工副业生产,壮大集体经济的做法;以及按劳分配、共同致富的指导思想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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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永昌县焦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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