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30日永昌县委、县政府印发《永昌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意见》2002年通过省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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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昌县农牧文史》
唯一号: 292032020220000747
事件名称: 2001年3月30日永昌县委、县政府印发《永昌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意见》2002年通过省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文件路径: 2920/01/object/PDF/2920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064.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1年3月30日
结束时间: 2002年
发生地点: 永昌县

事件描述

2001年3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永昌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意见》。2002年,《永昌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省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其主要内容是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的征收和使用办法。2004年6月,取消农业特产税,停征牧业税。2005年4月,全面取消了农(牧)业税及附加,在农(牧)业生产环节实行零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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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农牧文史

《永昌县农牧文史》

本书介绍了永昌县农牧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其中包括农村土地改革、农业生产纪实、畜牧业的发展、农业机械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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