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4月2日永昌县县委发出通知在农村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产责任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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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昌县城关镇志(1986—2006)》
唯一号: 292032020220000386
事件名称: 1982年4月2日永昌县县委发出通知在农村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产责任制
文件路径: 2920/01/object/PDF/292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058.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2年4月2日
发生地点: 永昌县

事件描述

4月2日县委发出通知,要求在农村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产责任制。在土地、水利设施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不变的原则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年底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745个,至1983年底,全县所有生产队都实现了家庭联产承包制。从而冲破了长期以来“左”的思想影响下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旧模式,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大发展。

知识出处

永昌县城关镇志(1986—2006)

《永昌县城关镇志(1986—2006)》

本书的时限起于辛亥革命(1912年),止于1985年,记述了甘肃省永昌县城关镇的地理、民族、人口、建置沿革、政治、军事、农牧业、工业、财贸金融、城市建设、文化艺术、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习俗、宗教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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