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永昌县与山丹县行政区域界线未定地段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3196
颗粒名称: 省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永昌县与山丹县行政区域界线未定地段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分类号: K296.7
页数: 1
页码: 819
摘要: 本文为省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永昌县与山丹县行政区域界线未定地段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关键词: 勘界资料 永昌县 处理意见

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抓紧完成全面勘界收尾工作的紧急通知》,省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1年9月18日至22日在兰州召开解决省内勘界遗留问题协商会议。在充分听取永昌县与山丹县汇报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对永昌县与山丹县行政区域未定地段及有关问题提出了如下处理意见:
  一、永昌县与山丹县行政区域未定地段边界线走向
  边界线从永昌县与山丹县所确定的15号界桩起,转向南沿小山脊行约800米到大黄山主峰分水岭3471高程点,坐标X=4253385,Y=17714090处,转向西沿大黄山主峰分水岭经3608、3591到坐标X=4254575,Y=17710620处转向南偏西沿大黄山主峰分水岭行约1000米到3639高程点,转向西沿大黄山主峰分水岭经3822、3875、3881高程点到大黄山即3679.8三角点,坐标X=4252770,Y=17706440,转向南偏东沿大黄山主峰分水岭行约1.7公里到3802高程点,坐标X=4251280,Y=17706880,转西南经3910高程点到坐标X=4250505,Y=17705730,转向西沿大黄山主峰分水岭经3895高程点行约2公里到坐标X=4250850,Y=17703810,转向南离开大黄山主峰分水岭,沿大柳沟与小柳沟之间小山脊,经3385高程点到山丹军马场场界(以上坐标从总参测绘局1980年第一版10—47—59—丁图上量取)。
  二、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按照勘界工作不扰民也不扰军的原则,保持军马场的完整性和原管辖渠道不变。
  (二)行政区域界线划定后,永昌县与山丹县群众在边界地区的生产、生活保持不变。
  (三)大黄山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按照原管理范围加强森林资源的管护,严禁乱砍滥伐,确保森林资源不受破坏。
  (四)双方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边界地区的稳定。
  (五)本意见一式三份,省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两县各存一份,本意见中的边界线走向标绘在总参测绘局1980年出版的地形图上,复印两套,省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地形图原图,两县各存一份复印图。
  省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沙仲才
  水昌县人民政府:常家有
  山丹县人民政府:张伯样
  二〇〇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永昌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