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农村小康建设实施意见(1994~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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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3188
颗粒名称: 永昌县农村小康建设实施意见(1994~1997年)
分类号: D632
页数: 5
页码: 804-808
摘要: 本文为1994~1997年永昌县农村小康建设实施意见。
关键词: 永昌县 农村小康建设 实施意见

内容

为了加快永昌县农村奔小康步伐,推动全县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证第二步战略目标全面实现,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河西地区率先奔小康的整体部署和《金昌市农村奔小康实施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县农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农村小康生活的基本标志和具体标准
  实现小康是党中央提出的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三步走”战略目标的第二步,是人民在彻底解决温饱问题后向富裕过渡的一个阶段。农村进入小康生活阶段的基本标志是:农村经济比较发达,农民收入显著提高,物质生活比较充裕,精神生活健康、丰富,生活环境优美,农民素质明显提高;社会保障日益完善,社会状况安定团结。
  为了便于具体指导,分层次实施和考核,按照省、市制定的农村小康标准的基本要求,根据我县农村的实际现状,我县县、乡、村、户小康建设的具体标准确定如下:
  1.小康县标准
  (1)农民人均纯收入1100元。
  (2)农村人均占有粮食总量达450公斤以上。
  (3)基尼系数(贫富差异度)大于或等于30%,小于或等于40%。
  (4)恩格尔系数(食物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小于或等于50%。
  (5)每人每天的蛋白质摄入量在75克以上。
  (6)衣着消费支出人均大于或等于70元。
  (7)砖土木、砖木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比重达80%以上。
  (8)电视机普及率每百户大于或等于70台。
  (9)文化生活服务支出比重大于或等于10%。
  (10)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以内,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大于或等于70岁。
  (11)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程度大于或等于8年。
  (12)已通汽车的行政村比重大于或等于85%。
  (13)安全卫生用水普及率大于或等于90%。
  (14)用电农户比重大于或等于95%。
  (15)已通电话的行政村比重大于或等于70%。
  (16)享受社会保障人口比重大于或等于90%
  (17)万人刑事案件发案数小于或等于5件。
  2.小康乡(镇)标准
  (1)农民人均纯收入1100元,按户计算人均纯收入1100元的户占比重达90%
  (2)人均占有粮食总量达450公斤以上。
  (3)人均动物性食品消费量达30公斤。
  (4)砖土木、砖木和钢混结构住房比重达85%。
  (5)电视普及率每百户达85台。
  (6)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8年。
  (7)安全卫生用水普及率为90%。
  (8)享受五保户人口比重95%。
  (9)已通汽车的行政村比重为90%
  (10)已通电话的行政村比重达到75%。
  (11)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以内。
  3.小康村标准
  (1)农民人均纯收入1100元,95%以上的户人均纯收入在1100元以上。
  (2)人均动物性食品消费量达35公斤。
  (3)砖土木、砖木和钢混结构住房比重达90%
  (4)电视普及率每百户达90台。
  (5)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8年。
  (6)安全卫生用水普及率为95%。
  (7)享受五保户人口比重95%。
  (8)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以内。
  4.小康户标准
  (1)人均纯收入1100元以上。
  (2)人均动物性食品消费量达40公斤。
  (3)砖土木、砖木和钢混结构住房比重达100%。
  (4)电视机户均1台。
  (5)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9年。
  (6)无计划外生育。
  二、农村奔小康的基础分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改革开放,我县农村经济建设取得迅速发展,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的进程不断加快。主要表现在:(1)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农民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到1993年,人均占有粮、油、肉已分别达到809公斤、17公斤、48公斤。(2)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到1993年,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已达到25564.8万元,比1982年增长35.8倍。(3)农民人均纯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农民生活得到了改善。到1993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人达801元,比1982年增长4.2倍,农民的衣、食、住、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条件均得到较大改善。整个农村经济出现了全面发展的好势头。为我县率先进入甘肃农村小康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1993年全县农村小康指标的实现程度来分析,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01元,为63%;农村人均占有粮食总量达809公斤,为100%;已超小康标准450公斤的80%;基尼系数达26%,为60%;恩格尔系数达36.6%,为100%;蛋白质摄入量人均日达67克,为71%;衣着消费支出达51.3元,为63%;砖土木、砖木和钢混结构住房比重达15%,为0;电视普及率到71.5%,为100%,已超小康标准每百户70台的1.5个百分点;文化生活服务消费支出比重达10.4%,为100%,超过小康标准10%的0.4个百分点;人均平均预期寿命达67岁,为0;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6.4年,为20%;已通汽车的行政村比重为97%,为100%。超过小康标准80%的17个百分点;安全水普及率为95%,为100%,超过小康标准90%的5个百分点;用电农户比重大于或等于100%,超过小康标准95%的5个百分点;已通电话的行政村比重达到3.6%,为0;享受五保户人口比重87.6%,为94%;万人刑事案件发案数5件,为100%。
  根据以上综合分析,我县农村小康综合平均分为67.74分,已超过温饱线,相当于我县农村走完了小康道路的三分之二的路程。比全省农村综合平均分40.23分高出27.51个百分点。
  从全县10个乡镇来看,由于受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农业生产力水平的不同,导致了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平衡。以小康乡(镇)的标准评分看,70分以上的乡(镇)3个,占30%,分别是城关镇、东寨、河西堡镇;50—70分的乡(镇)3个,占30%,分别是新城子镇、水源乡、朱王堡镇;50分以内的乡(镇)4个,占40%,分别是红山窑、焦家庄、南坝、六坝。
  从分项指标看,农村人均占有粮食总量,恩格尔系数,电视机普及率,文化生活服务消费支出比重、安全水普及率、用电户比重、万人刑事发案件数等八项指标已超过小康型标准,今后应当在现有水平上继续提高;农村人均纯收入、基尼系数、蛋白质摄入量、衣着消费支出、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程度、享受五保户人口比重等六项指标已超过温饱型向小康型迈进,这些指标经过努力可以实现;尚有三项指标,使全面实现小康目标中最薄弱环节,任务相当艰巨,应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认真加以落实:一是砖土木、砖木和钢混结构住房比重较低。1993年我县砖土木、砖木和钢混结构住房比重仅为15%,距全省提出的小康值80%以上相差65个百分点;二是已通电话的行政村比重太低。1993年全县已通电话的仅有4个村,占全县总数的3.6%,距小康值的70%相差甚远。三是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尚未达到温饱值。
  纵观我县农村小康的现状,虽然任务艰巨,但我们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条件。首先,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中央、省、市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农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全面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大环境正在形成。其次,农业基础条件显著改善。改革开放以来,全县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逐年增加,仅去年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资投劳7000多万元,新建和改建渠道1075公里,新打更新机井100眼,农业发展后劲不断增强。第三,我县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环境逐步改善,为发展农村经济创造了较为优越的条件。第四,广大农民群众有致富奔小康的强烈愿望,并在实践中涌现出来了一批率先致富奔小康的村和户,为全县奔小康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总之,只要把全县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群策群力,共同努力,为实现小康目标而出力流汗,我们率先进入全省小康县行列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三、指导思想和实施步骤
  1.指导思想
  我县农村奔小康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全面振兴农村经济,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推动农村社会不断进步;全党全民齐心协力,艰苦奋斗,加快奔小康建设的步伐。
  2.实施步骤
  为了保证小康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根据我县实际,农村奔小康的总体要求是:从1994年开始,奋斗四年时间,到1997年底,全县基本实现农村小康目标。由于各乡(镇)自然条件不同,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差别较大。各乡(镇)实现小康的时间可有先有后。
  对各乡(镇)的总体要求是:1993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00元以上的乡(镇),1995年率先实现小康,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元以上。1995年实现小康的乡(镇)是:河西堡镇、东寨乡,共二个乡(镇),占全县乡(镇)数的20%。人均纯收入在700元~800元以内的乡(镇),1996年实现小康,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元以上。1996年实现小康的乡(镇)是:新城子、城关、朱王堡、焦家庄、水源,共5个乡(镇),占全县总乡(镇)数的50%。农民人均纯收入在500元~600元以内的乡(镇),1997年实现小康,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元以上。1997年实现小康的乡(镇)是红山窑、六坝、南坝三个乡(镇),占全县总乡(镇)数的30%
  四、实现小康目标的主要措施(略)
  五、加强对农村小康建设工作的领导(略)
  附:农村小康标准表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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