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残疾人保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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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3160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残疾人保障
分类号: D632.1
页数: 2
页码: 673-674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年~2005甘肃省永昌县境内残疾人保障发展情况。
关键词: 残疾人 社会保障 永昌县

内容

残疾人权益保障
  1991年后,县政府先后制定颁布《残疾人康复扶贫八项优惠政策》、《关于对残疾人的优惠办法》和《永昌县优惠扶助残疾人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采取“以宣传为龙头、以督查为手段、以落实为目的”的办法,将残疾人工作的法规政策与残疾人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2001年,与金昌市维正律师事务所达成残疾人法律援助协议。至2005年,先后印发宣传材料3.8万份,出动宣传车辆30多台(次),悬挂张贴横幅标语3080多条(幅),举办专栏、墙报、图文展览70多期,召开残疾人亲属座谈会20多场(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54人(次),解决实际问题417件。县残联严格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程序,严格办证标准,审查办证等级,规范资料管理。通过法律援助、政策扶持、主管部门牵头、社会各界齐抓共管,使残疾人个体从业、因病就医、子女入学、农税减免、义务工照顾等“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残疾人康复
  1998年、1999年、2002年、2004年,分别配合“视觉第一中国行动”,成功治愈白内障患者554名,脱盲率达95%以上。2001年至2005年,配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实施的“长江新里程计划”和“台湾曹氏基金会残疾人轮椅捐赠活动”,为全县膝关节以下装配假肢的38名肢残人员,免费装配普及型假肢46具,成功率达100%,为264名下肢瘫痪和行走不便的残疾人补贴性发放轮椅。2001年,著名肢体矫形专家秦泗河,在全县实施肢体矫治手术42例,每例减免手术费1000元。2000年后,培训聋儿家长12名,训练聋儿12名,输送到市聋哑学校接受特教的儿童32名。为22名低视力和听力障碍患者配戴助听器和助视器及盲人手表。2002年,省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永昌县“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县”称号。
  扶残助残活动
  至2005年,先后发放小额贴息信贷资金32万元,扶持14户残疾人发展生产。结合致富项目入户工程和其他项目扶持工作,投放资金4万余元,扶持11户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从事养殖、加工和个体经营,发放临时生活困难补助3万余元。县政府出台《永昌县“一元钱”助残捐赠积累工程实施方案》,全县“新长征接力赛扶残助学工程”顺利实施,扶持26名残疾儿童继续在校就读。全县278名城镇贫特困残疾人和516名农村贫特困残疾人纳入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县总工会每年安排4000多元资金,专项用于下岗、特困残疾职工生活慰问和补助。县妇联、团县委组织开展“巾帼助残”、“红领巾助残”和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等助残活动。县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教育和卫生医疗部门认真执行《甘肃省残疾人优惠待遇暂行规定》,在场地划分、办证手续、降低费用、减免税收等方面依法发挥了助残优势。全县致富项目入户工程、党支部结对帮扶、部门联系村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口联系,也都积极倾斜残疾弱势群体,全县困难残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一定保障。
  残疾人就业和教育
  永昌县采取集中就业和分散就业的形式,采取先易后难,先行政后企业,先经济效益好的部门后经济效益差的部门,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至2005年底,全县1388名城镇残疾人中,从事固定职业的652人,个体从业的347人,享受社会保障的278人。11366名农村残疾人中,从事农业生产的7384人,个体从业的317人。残疾人就业率达68%,享受社会保障率95%,残疾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0%以上。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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