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医疗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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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315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医疗保险
分类号: F842.613
页数: 3
页码: 664-666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1年~2005甘肃省永昌县境内医疗保险发展情况,包括参保、基金征缴使用、“两定点”管理等情况。
关键词: 医疗保险 社会保障 永昌县

内容

2001年7月,永昌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运行。8月,成立永昌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人,同时设立永昌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河西堡办事处,为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股级建制,隶属县人事劳动局管理。2002年4月,划归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是:凡居住永昌县境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
  参保情况
  2001年,参加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单位137家,职工4882人,其中:县直单位109家,职工3265人;垂直管理单位11家,职工808人;城关、河西堡两镇17家,职工809人。2002年,参保单位170家,职工7025人,其中县直单位109家,职工3895人;乡镇49家,职工2628人;垂管单位5家,职工271人;企业7家,职工231人。扩面参保单位40家,扩覆职工2628人。2003年,参保单位181家,职工9432人,其中:县直单位114家,职工4140人;乡镇49家,职工2556人;垂管单位6家,职工291人;企业12家,职工2445人。扩面参保单位11家,扩覆职工2234人。2004年,参保单位194家,职工总数12596人。其中:县直行政事业单位137家,职工5742人;乡镇29家,职工711人;垂管单位6家,职工290人;企业16家,职工4483人;省属单位3家,职工798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3家,职工572人。扩面参保单位5家,扩覆职工2934人。2005年,参保单位201家,职工总数13155人,在职10702人,退休2453人。其中:县直行政事业单位139家,职工5911人;乡镇29家,职工711人;垂管单位6家,职工290人;企业16家,职工4483人;省属单位4家,职工1061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7家,职工699人。
  截至2005年底,全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各项基金2751.9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1107.34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1448.14万元、大病互助基金收入196.49万元。支出各项基金2100.54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641.92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1398.65万元、大病互助基金支出59.97万元。结余各项基金651.4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465.42万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49.49万元、大病互助基金结余136.52万元。
  基金征缴使用
  2001年,个人账户基金累计征收71.74万元,支出56.1万元,结余15.6万元;统筹基金累计征收65.7万元,支出2.96万元,结余62.74万元;大病互助基金累计征收10.5万元,结余10.5万元;三项基金共计结余88.9万元。2005年,个人账户基金累计征收491.93万元,支出491.93万元,结余0元;统筹基金累计征收385.82万元,支出273.57万元,结余112.25万元;大病互助基金累计征收74.5万元,支出23.68万元,结余50.82万元;三项基金共计结余163.07万元。
  截至2005年底,全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各项基金2751.9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1107.34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1448.14万元、大病互助基金收入196.49万元。支出各项基金2100.54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641.92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1398.65万元、大病互助基金支出59.97万元。结余各项基金651.4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465.42万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49.49万元、大病互助基金结余136.52万元。
  “两定点”管理
  2001年7月,永昌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启动运行,采取逐年扩面“两定点”(即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办法。截至2005年底,已有32家医疗机构和药店取得了定点资格,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0家(市级医院2个、县级医院3个、妇幼保健站1个、计生站1个、基层卫生院10个、厂矿企业卫生所3个)、定点零售药店12家。县医保中心每年都组成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卫生、财政、物价、药监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考核小组,分年度进行全面考核。每年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督促各定点医院严格按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对参保患者住院医疗费的结算依据《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进行审核,出具的住院发票统一为计算机打印的票据。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使用
  县医保中心实行月结算制,各定点医院每月结算一次。对转外就医参保患者,制定了转外就医的有关审批程序和及时办理转院手续等制度,对确因无法取得费用明细清单或病历复印件的住院费用予以50%报销。截至2005年,共计为2331人报销医药费511.6万元,人均报销2194.6元。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实行按月拨付的方法,部分人持卡购药,部分人持折购药。所有参保单位均办理登记手续,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制度,参保人员必须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诊时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卡,由医院接诊医师出具住院通知单,患者持“医疗保险证”和住院通知单到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指定的地点登记办理人院确认单后,再到医院医保办办理住院手续,方可住院治疗;参保人员因病情须到外地住院治疗的,由定点医院接诊医师出具转外诊断证明,科室主任、医院医保办负责人和分管院长在诊断证明上签署转外意见,再到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换取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转院证,方可转外治疗。2005年共申报门诊特殊疾病271人,经病检和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委员会研究确定98人。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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