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化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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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311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文化设施
分类号: G127
页数: 2
页码: 594-59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1999年至2005年文化设施情况。
关键词: 永昌县 文化设施 公益文化

内容

1991年,永昌县公益文化设施有电影院、灯光球场、县城北门外操场等。1993年,县政府筹资140万元建成县文化馆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1992平方米,其中432平方米房产权属县财政局。同年,县政府投资80余万元,维修阁老府。2002年投资390余万元,在西大街市场东南面建成永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总面积3006平方米。2003年,县政府拨款60余万元在阁老府(东会馆)院内修建文物库房和办公室,面积240平方米。2005年,市、县政府财政拨款,对县博物馆所在的阁老府大殿和东西配殿进行内部装修,改建为文物展览厅。2005年底,县博物馆占地面积6800平方米,房屋面积1008平方米;县图书馆使用面积909平方米;县文化馆使用面积980平方米。
  经营性文化设施有舞厅、歌厅、网吧、酒吧、棋牌娱乐室、画廊等。舞厅由个体经营者租房进行经营,面积一般为400平方米~500平方米,可容纳100~300人。1994年县城、河西堡镇共有舞厅15家,2005年有5家。歌厅(卡拉OK厅)是1996年后发展起来的一种民营文化娱乐设施,面积一般为12平方米~300平方米。1999年县城、河西堡镇共有歌厅30余家,2005年有25家。网吧(前身是电子游戏厅,1999年全县电子游戏厅有40多家)面积一般为10平方米~100平方米,拥有计算机20~60台。2003年全县有网吧22家,2005年有网吧13家。棋牌娱乐室主要分布在城镇的各街巷,面积为30平方米~100平方米,2002年发展到38家,后逐年减少。画廊,以裱装、展览或展示书画艺术品为主,2005年全县共有5家。
  全县各乡镇文化站(中心)一般有房屋100平方米~750平方米,配有图书、报刊、音像设备、乐器、棋类、电视机等设施、设备。其中朱王堡镇、水源镇建有露天剧场,新城子镇建有影剧院。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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