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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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3072
颗粒名称: 第八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分类号: D927.22
页数: 2
页码: 507-508
摘要: 本篇记述了永昌县人事劳动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职能划归县经济贸易局,成立永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内设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永昌县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内容

1991年,县劳动局设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室,设行政编制2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1996年,县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归属县人事劳动局,其职能和编制不变。2002年7月,人事劳动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职能划归县经济贸易局,成立永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内设机构,行政编制3人。2003年,成立永昌县矿山安全监察大队,与原矿产资源管理站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对全县矿山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监督管理,隶属县经济贸易局和国土资源局管理,内设办公室和安全监察股2个职能股室,编制30名(事业编制10名)。2005年12月,组建永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安全执法检查
  1991年,县安全生产各职能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劳动局、交通局、乡企局、计划经济局、公安局、总工会、矿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季度大检查,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安全、煤矿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和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私营工商户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整治。
  1995年,县安全生产各职能部门对全县54家涉爆企业进行检查整顿,重点治理爆炸物品的来源、流向、仓储设施,完善看护保管制度和领取、使用监管措施。出动警力和检查人员280多人(次),检查各类机动车辆30316辆,查处违章车辆168辆,查处无证驾驶人员28人。对全县的道路状况及县乡公路、村镇道路、道路警示标志、专用护栏、桥梁、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专项检查。
  1999年,国家对煤炭行业实行关井压产,县安全生产各职能部门依法关闭25家煤矿。2001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立即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精神,责令全县所有煤矿停产整顿。2003年,通过省、市、县、乡(镇)四级验收,全县保留合法煤矿26家。2004年,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精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依法没收非法采出的原煤1374吨,关闭煤矿2家(3对井口)。2005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精神和《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永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永昌县国土局配合,对废弃矿井和矿硐,采用人工爆破、机械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理。全县共炸毁填平矿井439处,制作炸封关闭矿井警示牌300块,没收非法收入2.44万元。
  2005年,全县有煤矿企业21家,共30对矿井,其中国有煤矿1家、集体煤矿5家、私营煤矿15家,全部取得合法的资格证照,其中27对矿井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全县取得合法证照的石灰石矿、萤石矿、砂石矿等28家。
  安全知识培训
  永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每年对县内企业的锅炉工、司炉工、化验工、电焊工、瓦检员、绞车工等举办安全培训班,全面系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2005年,培训员工800多人(次),20人颁发资质认证书。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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