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金融 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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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3052
颗粒名称: 第十四章 金融 保险
分类号: F832.2
页数: 18
页码: 429-446
摘要: 本篇记述了永昌县金融、保险的情况。信贷资金管理人行县支行引导金融机构清理信贷资产,盘活信贷存量,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
关键词: 永昌县 金融 保险

内容

第一节 金融
  1991年,永昌县有人民银行永昌县支行、建设银行永昌县支行、工商银行永昌县支行、农业银行永昌县支行、永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建设银行金昌市河西堡办事处、工商银行金昌市河西堡办事处、农业银行金昌市河西堡办事处8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各项存款24233万元,贷款37937万元。1994年以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专业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过渡。1996年,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从县农业银行划出,自成体系。同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昌县支行成立。1998年4月,城市信用社移交县信用联社托管,2001年10月,改制并入县信用联社。2003年,国有商业银行开始股份制改革,逐步成立股份有限公司。4月,工商银行金昌市河西堡办事处更名工商银行金昌河西堡支行,5月,建设银行金昌市河西堡办事处更名建设银行河西堡支行。2004年4月,农业银行金昌市河西堡办事处更名农业银行金昌河西堡支行。2005年底,全县有9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累计226892万元,比1991年增加202659万元,增长836.3%;各项贷款余额累计131154万元,比1991年增加93217万元,增长245.7%。
  中国人民银行永昌县支行(以下简称人行县支行)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派出机构。1991年,在册职工35人,内设人秘、综合业务、会计国库和保卫发行4个股。2004年县支行对内进行了整合,内设办公室、国库会计股和综合业务股。2005年底,在册职工17人。
  货币信贷政策
  信贷资金管理人行县支行引导金融机构清理信贷资产,盘活信贷存量,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1991年9月,与县政府组成“清欠领导小组”,清收拖欠贷款1535万元。争取贷款规模,优化贷款投向,积极支持粮油收购和农副产品收购、小水电建设和石油公司等企业的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经济金融分析会、银企座谈会,分析经济金融运行状况,及时传递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意图,提出信贷增长指导意见,适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等经济发展薄弱环节以及经济支柱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同时,还加强与劳动、财政及相关金融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全县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
  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建立经济金融监测分析制度,搜集和整理经济金融信息数据,开展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调查与研究,准确判断和把握辖区经济金融运行状况,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信贷风险管理。1991年至2005年,累计发放再贷款53158万元,其中支农再贷款29600万元。1996年,开办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的再贴现业务,至2001年,共计为县辖商业银行办理票据再贴现19929万元。
  农村信用社资金支持按照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成立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工作领导小组和方案实施与考核工作组。严格按总行的政策要求,对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和降低不良资产计划的可行性、真实性以及专项票据申请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核上报,如期发行专项票据1000万元。按季对农村信用社专项票据进行监测考核,督促农村信用社落实增资扩股计划和降低不良贷款计划,提高资本充足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改革目标顺利实现。
  金融业监督与管理
  1992年,人行县支行设立稽核监管股,专司对全县金融机构业务的稽核监督和管理。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实施,金融监管成为人民银行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1997年6月,撤销稽核监管股,分设银行监管股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股。2003年底,金融监管职能划转银监机构,银行监管股与合作金融机构监管股撤销。2004年1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金昌监管分局永昌办事处成立。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金昌监管分局永昌办事处成立之前,人行县支行组织开展各项稽核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常规稽核对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和经营风险实施稽核,组织对结算、储蓄、利率等政策执行情况及财政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管理情况等进行专项稽核检查,查处并及时纠正部分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和执行金融政策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金融机构合规合法经营。
  信用社监管充实监管力量,推行监管目标责任制,制定高风险社风险化解方案,建立重要事件报告制度,实行监管人员分片包社,建立台账,严密监测农村信用社风险状况;定期召开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分析例会,研究分析信用社业务经营情况,针对实际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指导意见和措施;开展风险普查,对农村信用社潜在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预测,分类排队,掌握风险底数,锁定监管目标,督促信用社积极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对永昌县城市信用社信贷、财务等实施现场检查,顺利完成了对永昌县城市信用社的改革。
  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管理按规定审批办理金融机构设置、更名、迁址、撤销手续,严把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关,严格机构年检工作。
  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制定《金融机构报送非现场监管资料和统计报表考核办法》,实行按月考核、按季通报,按季向上级行报送《非现场监管报告》。非现场监管中发现风险苗头,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发出《预警通知书》,督促其尽快采取措施,化解面临的风险。
  真实性大检查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统一部署,完成对辖内金融机构1999年贷款质量、盈亏状况、内控制度建设和1996年后金融机构高级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国有商业银行2000年上半年贷款质量的真实性检查工作。
  邮政储蓄业务的监理2002年,采取明查暗访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辖内8个邮政储蓄网点邮政储蓄业务进行检查,查明邮政储蓄机构变相提高存款利率0.26个百分点违规揽储事实,依法对县邮政局处以5万元的经济处罚。
  征信管理
  人行县支行完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管理制度,加强系统管理。及时准确录入贷款卡基本信息,切实提高系统基础信息数据质量。认真做好贷款卡审核、发放及年审工作。对金融机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监督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和使用信息。
  反洗钱
  2004年6月,成立人民银行永昌县支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人员,落实岗位,制定岗位职责等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对县辖金融机构的组织和领导,督促县辖金融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组织开展反洗钱工作现场检查,规范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行为。建立工作考评、通报制度,促进国家反洗钱法令的贯彻落实和辖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
  金融统计
  人行县支行制定《统计报表报送考核办法》,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统计报表报送情况的量化考核,提高金融统计质量。组织开展统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依法规范金融机构统计工作行为。加强经济金融基础数据库建设,按照客观、真实、系统、由远到近、由粗到细、分段收集的原则,积极与县统计局、银监办沟通协调,收集整理辖区1982年至2004年的经济金融历史数据。针对县域经济金融运行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调研课题,分解落实调研任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国库管理
  人行县支行加强国库会计核算,正确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和库款支拨、退付业务。严格执行国库会计对账、复核、事后监督和部门负责人月查制度,加强国库会计业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设库原则,对10个乡镇设立了金库;制定《永昌县乡镇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永昌县乡镇国库工作考评办法》和《乡镇金库工作岗位职责》,定期对乡镇金库人员进行业务和规章制度培训。配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做好国库会计核算系统(2.0版)的推广应用和加入大额支付系统准备工作。定期开展国库会计实地业务检查,按时完成乡镇金库年度综合考评及代理机构资格审定工作,定期对乡镇金库和国库经收处及纳税大厅工作实施现场检查与辅导,及时盘查和弥补漏洞隐患,严防国库风险。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国债发行兑付的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辖国债发行兑付工作。组织办理国债发行、兑付业务会计核算,定期对账,准确编制和上报各类国债报表。做好常年应兑未兑国债的收缴、催兑和国债反假、防假宣传工作。严格程序,及时清理上缴已兑付国债。
  会计结算
  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基本会计制度》和会计电算化管理规定,严格会计核算内控管理要求。建立了23种会计业务登记簿,强化对会计核算重要环节的控制。
  内部管理落实柜面审查、复核、事后监督及部门负责人定期检查制度,强化对会计联行业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全面规范要害岗位和重要业务处理环节的工作。
  会计核算在加强会计基础核算工作方面,重点突出“三抓”,即抓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抓业务操作的规范化、抓要害岗位的监督管理。推广运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大额支付系统”。
  账户管理严把账户开立审核审批关,组织对金融机构账户开立、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组织清理核实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落实新的账户管理办法。成立了全县账户清理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先后3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落实系统模拟测试和清理核实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研究并及时协调解决账户清理核实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严格按账户管理制度审查、核准各类账户,重点加强对“多头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审核监督。
  同城票据清算管理运行“大同城票据交换电子清算系统”,改进了同城票据交换与资金清算工作,加速了同城资金周转。依托票据清算这一“窗口”,把现场检查与日常柜面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查处压票和无理拒付等违纪违规行为,疏通正常的资金支付清算渠道,维护正常的支付清算秩序。
  货币发行与现金管理
  人行县支行加强对现金投放、回笼形势的分析预测,及时调拨发行基金。根据市场流通中券别需求,合理调拨发行基金。做好新版人民币发行工作。加强残损币的回收、集中整点和上缴工作。严格出入库制度和发行库门钥匙定向交接制度。县支行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做好反假币宣传培训工作。县支行加强现金管理,督促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现金管理制度。严格大额现金报备制度,从严控制大额现金流出。按月对辖内现金流通情况进行分析报告,研究和总结辖区现金流通基本规律。按季开展现金检查,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顺利运行“现金管理检查信息系统”。
  各金融机构经营概况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昌支行1988年,下辖东街、西街、南街三个储蓄所,内设会计、出纳、储蓄、信贷、保卫、人秘六个股。2005年10月,机构整合为“营业室”和“综合办公室”。1994年,储蓄、会计业务实行计算机处理,开始办理牡丹信用卡、灵通卡等银行卡业务。2002年,NOVA系统(综合业务系统)投入运行,形成以储蓄、出纳、会计结算、各类代理业务、中间业务、电子银行等多种业务品种相结合的网点。2003年,将原会计、出纳、储蓄柜台整合成综合柜台,营业室每个员工都可办理对公、储蓄各类业务。1991年,各项存款3677万元,居民储蓄存款2957万元。2005年各项存款增加到18396万元,居民储蓄存款增加到13548万元。
  1991年,各项贷款余额2289万元,1999年各项贷款余额9530万元,投放的贷款大部分成为不良贷款。1999年以后,贷款总量逐年减少,主要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2005年,各项贷款余额5259万元。2000年,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当年剥离不良贷款本息2622万元。2005年,再次剥离不良贷款1582万元,核销利息14万元。
  1997年,开办代收税款业务、票据贴现业务。2002年,代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养老金和失业金月均50万元。2003年,推出牡丹贷记卡、借记卡等新的品种以及企业和个人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保函、资信证明、代客理财等多种业务。2004年,为永昌一中、永昌职中、永昌四中、城关一小、城关二小代收学杂费。2005年,代理县民政局发放低保户生活费。2005年,实现中间业务收入43万元。1994年至2005年,代理发行国家投资债券、无记名国债、凭证式国债等各类国家债券共计1691.8万元。
  农业银行永昌县支行隶属于农业银行金昌分行。1991年末,在册职工87人,下辖14个营业机构。1996年,分设农业发展银行永昌县支行,分离人员20名。以后逐步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2005年,内设计划会计部、信贷管理部、客户经理部、综合办公室。下辖支行营业室、城关营业所、南关分理处、北关分理处、东区办事处、红光分理处、水磨关营业所、朱王堡营业所,在册职工66人。
  支行坚持“存款立行,效益兴行”,各项存款快速发展。2005年,各项存款余额达到49410万元,各项存款中储蓄存款余额37478万元。
  信贷投放上,20世纪90年代初期,重点是农贷。90年代末,开始对适销对路、效益好、贷款风险小的集体、私营企业给予了支持。1998年,开办个人住房抵押贷款。2000年起,以啤酒原料产业、无公害蔬菜产业、畜牧业等为扶持重点,积极培养优势产业。逐步向电力、水力、供热等基础设施产业渗透,提高扩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份额。农贷投放注意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支持致富项目入户工程、农副产品运销大户。2001年起,开始发放公务员工资履约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2004年,对汽车和农机消费贷款实行了定点营销。
  2000年,向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贷款本息3323万元。之后,组织人员对农户不良贷款进行集中清收,对法人不良贷款因企施策,采取依法清收、协议清收等方式。
  2003年起,多种代收代付业务和代理保险业务快速发展,票据贴现业务有了突破,中间业务得到发展。至2005年,累计实现中间业务收入220万元,代理保险保费收入1487万元,代销基金1525万元,办理票据贴现2100万元。
  1994年,储蓄、会计业务实行计算机处理。1995年,推行营业所独立核算。1998年,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1999年,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2000年,推行竞聘、竞岗的用人机制。2001年,与全省农业银行网点实现联网运行。同年,全面统发县级财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2002年,支行营业室安装首台ATM自动取款机1台,实现24小时电子银行服务,安装特约商户POS终端3台。2002年至2005年,先后有5个网点实现柜面业务全程电子监控,并推行综合柜员制管理。期间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对经营单位实行综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005年,推行营业网点等级管理和柜员星级管理。2002至2005年连续被省农行确定为内控管理综合评价一类行单位。连续18年没有发生任何责任性案件、刑事案件。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昌支行1994年3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永昌县支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永昌县支行,不再履行财政职能,开始向商业银行转轨。2004年9月,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昌支行,内设综合管理部、综合业务部和营业室(办理对公对私结算业务)。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服务方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营销。
  1992年,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永昌县支行房地产信贷部,受县政府的委托办理房改金融业务。
  1993年以前,贷款重点投向专业性较强的建筑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政策性的地质勘探和技术改造等领域。随着向商业银行的转轨,贷款逐步向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等领域拓展,贷款种类涵盖和满足了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和个人消费的需要。1998年,以防范风险为重点,所有发放的贷款均采取担保方式。1999年,实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与国际接轨。2003年,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贷款本息738万元。2002年以来,核销金昌建筑陶瓷厂、北海天然石材厂等破产企业贷款本息1092万元。
  负债业务由单一经办财政政策性业务、建筑企业存款和个人储蓄业务,逐步发展为面向社会各领域的政府客户、机构客户、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为一体的客户群体。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服务手段不断更新,产品品种不断增加。一般性存款由1990年的813万元增加到2005年末的16305万元。
  中间业务已成为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主要办理工程预(决)算的审查、电子汇划、代收代付、代理保险、基金、办理委托贷款、个人理财等中间业务。2005年实现收入13.8万元。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各项业务逐步普及电算化。1996年,总账传输系统正式上线运营。1997年,龙卡网络系统开通并投入使用。1998年,企业内部网覆盖全国,随后办公自动化相继开通。2000年,个人储蓄业务实现了全国通存通兑。2001年,ATM自助银行设备投入使用。2002年,先后在县医院、医药公司等机构和门点安装了POS刷卡机18台,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持卡看病消费。2005年,结算业务成功导入DCC全国结算网络,实现全国结算数据大集中,初步搭建起现代商业银行的服务平台。
  1991年至2005年,代理发行国家投资债券、无记名国债、凭证式国债等共计576.33万元。
  永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1985年1月,县联社在10个乡镇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成立,组成新的管理委员会,接受农业银行永昌县支行的领导和管理。1996年8月,与农业银行永昌县支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1998年,按合作制原则进行了规范,取消管理委员会,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2005年,县联社辖11个信用社、1个营业部、11个分社、32个业务代办站,有职工122人,业务代办员40人。县联社内设计划会计股、信贷股、稽核监察股、办公室、中心库、营业部六个职能部门。2001年11月被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农村合作金融管理办公室授予全省农村信用社支农先进单位。
  1991年,信用合作社调整信贷投向,支持农户购置手扶拖拉机,扶持朱王堡镇农户开发铧尖滩荒地,为乡镇企业发放贷款。1993年,支持“渠道年”建设,发放贷款175万元。1994年,贷款支持“菜篮子”工程,支持“畜牧年”活动,为66户乡镇企业和272户集体工商企业发放贷款1016万元。1996年至2000年,支持村社打井抗旱,支持农村小康样板房建设,发放助学贷款。2000年,信用合作社开展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对农户小额贷款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对农户评定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发放农户“贷款证”,开展农户联保贷款业务。同年,支持优质小麦、啤酒大麦、日光温室、胡萝卜、地膜洋芋、制种玉米等种植结构调整项目,当年发放贷款12717万元。其中支农贷款10228万元。2001年至2004年,发放农业贷款63826万元。同时,支持城乡居民购买住房,为居民发放住房贷款1418万元。2003年至2005年,信用合作社积极支持“致富项目入户工程”建设。2004年,农业银行在乡镇设立的营业所撤销,农户贷款全部由信用社承担。至2005年,各项贷款余额25884万元。
  1991年,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各项存款余额3928万元。1994年至1995年,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存款增长速度加快。1995年,各项存款10392万元。1996年,县联社与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后,各项存款12542万元。2004年至2005年,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劳务输出,农民人均收入不断提高,存款年均增加5600多万元。至2005年,各项存款余额36656万元,其中储蓄存款31746万元。
  1996年,社、行“脱钩”后,按岗位责任、社务、信贷、会计出纳、稽核监察、安全保卫等类别制定87个制度,形成一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控机制。
  2000年以后,信用社业务发展较快,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修建了办公楼和营业网点,配备计算机。所有者权益达到2290万元。逐年加大投入,改善防范设施。配备了CK数字报警系统和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专用运钞车、防暴枪,城区网点安装了防弹玻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昌县支行1996年12月成立,是国有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内设计划信贷部、会计出纳部和办公室。2005年,有员工25人。
  支行经历全方位支农、专司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和积极服务“三农”三个发展阶段:1996年至1998年,支持粮棉油购销、扶贫攻坚和农业开发。1999年至2004年上半年,强化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作用。一是贯彻国家粮棉油购销政策,做好收购资金供应工作。二是加强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三是支持粮棉储备体系建设,增强国家对粮棉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四是贯彻执行粮棉购销市场化改革政策,支持非保护价粮棉收购,支持优质粮棉生产和产销衔接,促进粮棉流通和种植业结构调整。五是改善金融服务,支持企业按政策深化改革,搞活经营,提高效益。六是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好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路子,促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发展。2004年下半年开始,贯彻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精神,深化农发行改革,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行工作,坚持把支持“三农”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支行重点支持了以啤酒原料为特色的酿造业、以优质肉羊为特色的养殖加工业和以品牌面业为特色的粮食加工业为主的项目,扶大扶强县域内的一批农业产品龙头加工企业。2005年,有信贷关系企业17个。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3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个。各项存款余额1176万元,各项贷款余额31277万元。其中,农副产品收购贷款25427万元,加工企业、龙头企业短期贷款5850万元。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堡支行1985年9月,设立中国人民银行永昌县支行河西堡办事处,隶属于工商银行永昌县支行。1988年7月,更名为工商银行金昌市河西堡办事处,隶属于工商银行金昌市分行。2003年4月,更名为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堡支行。2005年,下设支行营业室、火车站分理处、市场储蓄所、供电局储蓄所、电厂储蓄所。2003年,被工商银行总行评为“优质文明服务先进单位”。2005年,被省工商局命名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成立之初主要开办人民币储蓄、工商企业贷款、结算等业务,后来逐步从国有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转变。账务处理模式逐步由手工处理向电子化方向演变。1990年,实现微机处理前台账务。1997年,实现前台账务系统大机联网。1998年,引入自助取款设备ATM(自动取款机),实现昼夜服务。2002年,投产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实现前台业务操作柜员制,一般储蓄存款业务由双人办理改为单人办理,活期储蓄存款实现全国联网。
  经营管理上顺应国家经济金融改革的总体趋势,逐步向效益型、集约化经营转变。坚持内控优先的原则,严格奉行规范有序、制度至上的经营规则,通过从语言、态度、环境、着装、技能等多方面开展优质服务。
  业务种类逐步从传统的存款、贷款、汇款业务向多元化、商业化、网络化方向发展。1993年,开办代发工资业务等代理业务。1994年,以存单质押形式向居民个人发放小额贷款。1997年,推出个人消费贷款及住房贷款,同时开办代收居民电费、个体税款等业务。1998年,开办外币储蓄业务,主要受理日元、美元、港元、欧元币种的储蓄业务。2002年,推出电子银行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2004年,已开办单位个人存款、结算、工商企业贷款、个人贷款、理财、代发工资、代理保险、国债、基金、电子银行、投资银行等各类金融业务百余种,服务范围也从工商企业扩大到社会各个行业和阶层。至2004年底,各项存款余额39600万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28900万元;各类贷款余额49600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金昌河西堡支行2005年,中国农业银行金昌河西堡支行内设客户经理部、信贷管理部、计划会计部、综合办公室。下设支行营业室、电厂分理处、河雅路分理处、平口路分理处。
  公司企业贷款投放,1998年以前贷款投向主要是供销社系统和农垦系统。随着经济运行形势的变化,大部分国有、集体、乡镇企业因经营不善,投放的贷款大部分形成不良贷款。1998年,对信贷资产按五级分类清分标准进行清分。2000年,剥离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贷款本息11399万元(含债转股)。以后,各项贷款严格按照《贷款通则》、《担保法》及农行信贷新规则等规定办理,严格明确信贷业务办理流程,落实主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制度,加大贷款调查时期的整改力度。同年,为金昌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放1000T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贷款9750万元,实现银企双赢。同时,对当地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个人私营企业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2002年,普及使用信贷管理系统(CMS),规范操作环节和操作流程,防范信贷风险。
  个人贷款投放,2000年以前主要是发放个人质押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贷款。2000年,对在支行代发工资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发放了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2003年,为有购销经验的农副产品购销户发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
  1993年,会计业务计账方式改为复式借贷记账法。1994年,会计操作业务实现计算机操作。1999年,开始办理教育储蓄。2000年,对居民储蓄存款施行实名制。同时,开办代收税款业务。2002年,ABIS综合应用系统投入运行,形成以储蓄、公存、会计结算、代理业务、中间业务、电子银行等多种业务品种相结合的营业室网点。同年,综合柜员实行,开始办理票据贴现业务。2004年,营业室大厅设置了大堂经理,引导客户,为客户提供咨询和服务。业务品种也更加多样化,银行卡业务有金穗信用卡、金穗借记卡、金穗贷记卡、金穗星座卡。开办网络银行,95599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等。为金昌二中、农垦子弟学校代收学杂费、课本费。2005年,实现中间业务收入68万元。同年,安装24小时对外营业的ATM机1台。1991年,各项存款1496万元,居民储蓄存款562万元。2005年,各项存款增加到30009万元;居民储蓄存款增加到17660万元。
  1991年至2005年,代理发行国家投资债券、无记名国债、凭证式国债等各类国家债券共计540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河西堡支行2003年5月,建设银行河西堡办事处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河西堡支行。2004年9月,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河西堡支行。2005年,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部和营业室(会计、储蓄、综合网点)。业务方面,组织分配建设资金由过去长期沿用的拨款办法转变为信贷的办法,管理建设资金供给型转为经营型。1991年至1997年,经办国家重点建设项目3个、挖潜改造项目1个。发放各种贷款34302万元。1998年至2005年,经办的贷款主要以流动资金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为主,共发放工业流动资金贷款3595万元,个人消费贷款298万元。
  1999年,国家出资成立的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接管不良贷款本息3076万元。2002年,再次进行不良资产剥离。
  管理方面,1993年以前,实施储蓄、企业存款、证券、信用卡一起发展战略。1994年,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2001年,按照筹资工作的重点,由原来单一的储蓄业务转向综合性零售业务。相继推出个人电子汇款、个人存款证明、储蓄卡异地交易结算、银证转账、个人消费信贷、个人理财服务以及各种代收代付业务。2002年,金融市场全面开放,逐步推出包括存款、贷款、结算支付、银行卡、证券代理等产品,形成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POS、自助银行等多种渠道为一体的综合性个人银行业务服务体系。同年,在市第一医院、县中医院、医药公司等医疗部门安装POS刷卡机多台。成功推出“龙卡”系列,“速汇通”“汇得盈”“乐当家”“精品基金”等高科技产品,加快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先后实现个人电子汇款多次升级,龙卡网络的优化、延伸和跨行通用,证券、理财ATM功能拓展项目上和国际先进的DCC全国结算网络。新建一批美观、大方、安全、适用的骨干网点。先后制定《储蓄岗位责任制》、《储蓄人员上岗达标办法》、《储蓄服务公约》、《储蓄柜台纪律》、《储蓄事后监督考核办法》等。
  储蓄业务始于1988年7月。1991年,一般性存款余额2797万元。2005年,增加到27511万元。
  第二节 保险
  1991年,永昌县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昌县支公司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西堡支公司。1996年,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分业经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昌县支公司分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永昌县支公司(1999年1月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昌县支公司,2003年7月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县支公司)和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永昌县支公司(1999年4月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永昌县支公司,2003年6月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县支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西堡支公司分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西堡支公司(1999年1月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西堡支公司,2003年7月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西堡支公司)和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西堡支公司(1999年4月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河西堡支公司,2003年6月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西堡支公司)。
  财产保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县支公司1991年,内设财务股、办公室、业务股,有职工4人。1993年,在水源乡、新城子镇设立农村保险服务所,招聘业务员各4人。1994年至1995年,相继在六坝、东寨、红山窑设立保险服务所,招聘业务员3人。1996年6月,财险、寿险分业经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永昌县支公司(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县支公司前身)设立办公室、财务科、理赔科、营销部四个职能部门,有正式职工10人、代理业务员5人。下设水源、六坝、新城子3个农村服务所。承办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在永昌辖区内的所有财产保险业务。同时,正式与国家财政“脱钩”,成为完全自负盈亏的金融企业。2003年1月,实行总公司、省分公司、市分公司三级核算管理,支公司随之设立综合财务部、理赔/客户服务部、营销部,有正式职工4人、业务员9人。2005年4月,公司营销部成立4个营销分部,营销代理人扩招至17名。
  1990年至1996年5月,财、寿险混业经营,主要开办的保险险种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四大类,共78个险种。1996年6月,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继承了除人身保险的原有财产保险业务。随后,保险险种进入快速开发和发展阶段。各类责任险、信用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业务全面开发拓展。2000年,开通全国热线服务专线“95518”。2001年,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签订保险代理协议。2005年,公司开发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业保险及综合保险等险种达950多个,其中主险487个,附加险472个。2005年,实现保费收入482万元,其中农村业务40万元。承担各类风险6.3亿元,承保企业12家,家庭财产1000多户,机动车1500多辆,人身保险业务6500多笔,各类责任险22笔。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50万元,未决赔款准备金50万元。10年累计处理理赔案件2560多起,支付赔款1800万元,缴纳各种税款370万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西堡支公司198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西堡办事处成立。1990年,升格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西堡支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永昌县支行监管。内设财务科、办公室、业务科、理赔科,有职工6人。1996年6月,财、寿险分业经营,成立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西堡支公司(现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西堡支公司前身)。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理赔科、营销部。同时,正式与国家财政“脱钩”,成为完全自负盈亏的金融企业。有正式职工11人,代理业务员5人。2005年,内设财务部,业务发展部,营销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西堡支公司,2002年5月荣获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003年荣获中国人保甘肃省分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1990年至1996年5月,开办的险种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四大类,78个险种。1996年6月,开始引入新的运营机制。保险险种进入快速开发和发展阶段,各类责任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业务全面开发拓展。2001年,推出“金牛”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和“金锁”综合家庭财产保险。2005年,开发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业保险及综合保险等险种达950多个。其中主险487个,附加险472个。坚持以“人民保险,造福人民”,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打造良好的公司市场信誉。2000年,开通全国热线服务专线95518和PICC电子商务平台。2001年,与工行、建行、农行签订保险代理协议。2005年推出了“理赔质量年”“金牌服务工程”。2005年,支公司实现总保费收入1439.27万元,给国家上交利润170万元,支付赔款933.7万元。
  人寿保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县支公司1996年6月,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永昌县营业部成立。有正式职工4人,招聘业务员13名。1997年1月,成立城市营销部,招聘营销人员30名。内设业务科、财务科、办公室、营业室。2001年8月,业务、财务、信息三大管理权并归金昌市分公司,市分公司驻永昌支公司业务处理前台运行,营业室撤销。2002年,组建综合管理部、团体销售部。2004年1月,成立农村业务部,实施对农村服务所的管理。同年10月,农村业务部纳入个人代理人管理体系,农村业务部更名为农村营销部。2005年,甘肃省保监局向7个在保监局备案的农村服务所颁发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2005年,下设5个职能部门,7个农村营销服务部,1个服务站,有职工1人,个人代理人126人。城市营销部中,90%以上的个人代理人属下岗职工、失业及待业人员。
  1996年,销售的险种属储蓄型险种,以直销形式销售。1997年1月,开始引入营销机制,成立了营销部,仍以储蓄型为主。在短期险业务中,学生平安系列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单位职工住院医疗险为主要险种。12月,储蓄型直销险种全部停办,长期寿险以新型的储蓄型险种为主。1998年,利差返还型险种出台,与97版险种共同推向市场。1999年6月13日,99版保障型险种上市。2001年,保障型险种成为长期寿险的主打产品。2002年,分红型险种出台,与99版保障型险种成为长期寿险的两大主要系列,有近30个险种。2003年,长期寿险主要销售产品以分红、风险、保障、养老、储蓄等功用分为投资分红类、健康类、传统类三大类别,共40多个险种服务于市场。短期险产品费率及险种变化甚微。后推出短期卡折式及定额保单。现有学生平安系列保险、团体意外险及住院医疗系列、附加险系列、卡折式系列等四大类近40个险种。10年间,累计支付短期险赔款487.2万元,为出险受难家庭提供经济补偿。2005年,实现总保费收入2129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西堡支公司1996年6月,支公司有合同制员工4人,业务规模369万元。当年10月,实施大营销策略,发展个人代理人队伍,招聘个人代理人20多名。1997年,业务规模达到555万元。此后,业务规模每年以近20%的增幅发展。2005年,公司业务规模达2257万元,个人代理人队伍发展到80多人。2002年,营销部被评为全省先进展业单位。2004年,团支部获总公司“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分业经营后,公司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不断规范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坚持“以诚为本,以信立司”的原则,加强对个人代理人的各类培训,建立健全个人代理人管理制度,提高个人代理人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技能,加强和完善个人代理人售后服务工作。当地社会人均保费由1996年的80多元提高到2005年的400多元,位居全省前列。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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