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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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305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地方税务
分类号: F812.4
页数: 6
页码: 424-429
摘要: 本篇记述了永昌县为保证中央税收与地方税收的严格划分,国务院决定省和省以下各级地方设立国家税务和地方税务两套税务机构,地方税务的情况。
关键词: 永昌县 地方 税务

内容

1994年,为保证中央税收与地方税收的严格划分,国务院决定省和省以下各级地方设立国家税务和地方税务两套税务机构。8月,永昌县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县地税局)成立,隶属金昌市地方税务局。2002年11月机构改革,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科、征管科、计划财务科、税政科。设直属机构河西堡征收管理分局、城关征收管理分局、基金管理分局、发票管理所。设派出机构东寨税务所、朱王堡税务所、新城子税务所、红山窑税务所、城关市场税务所、河西堡市场税务所。2004年4月,成立车辆管理分局。2005年,有职工81人。
  税、费、基金变化
  1994年以前,税务部门征收管理的工商税收有五类32个税种和“三金”“一费”共36个种类;1994年税制改革后缩减为五类18个税种和3个征收项目共21个种类。
  1994年税制改革后,县地税局负责征收的税种、附加、基金有:地方各税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2000年取消)、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999年下半年起减半征收,2001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筵席税(未开征)、遗产和赠予税(未开征);附加包括教育费附加、甘肃省教育附加;农业五税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牧业税、契税(根据省政府2000年第89次常务会议决定,农业税征收管理体制由地方税务部门划归财政部门管理);基金包括文化事业建设专项基金、甘肃省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甘肃省旅游发展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2000年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决定,从2000年4月1日起,社会保险基金由地税系统负责征收)。
  税务管理
  税收收入县地税局1994年完成工商税收1963万元,2005年完成工商税收7917万元,累计完成工商税收56935万元,年均增长13.5%。
  税务登记1994年8月,从原税务局划分管户724户,其中共管户587户,单管户137户。1995年1月至3月,在全县进行管户的税务登记办证工作,共办理税务登记654户。1996年12月,县国税局移交县地税局个体工商户2115户。1997年,个体工商业户办证2111户。1999年全国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共换发税务登记证2670户。
  纳税申报1994年,征收方法以税务征收人员集开票、收款、入库职能为一体进行。1995年7月,在河西堡和城关推行“三自纳税”(即由纳税人自行计算税款,自行填写缴款书,自行缴纳税款)申报方式,1996年1月在全县全面推行。推行“三自纳税”征管办法后,认定企业办税人员并颁发“办税人员资格证书”673户。1997年3月,建立了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和银税一体化办税大厅。1998年,各项服务功能和监控功能进一步完善。1999年1月,税收征管与市地税局联网。2000年,在城关分局、河西堡分局尝试利用POS机进行征税。2003年3月,原双定户税款委托工商银行代收。
  发票管理1999年1月,全县饮食业、娱乐业填写式发票停止使用,启用金昌市娱乐业定额发票和饮食业定额发票。6月,县地税局制定发票管理办法和发票系列工作规程。2002年7月1日起,定额发票换版为定额刮奖发票,使用范围扩大到打字复印、美容美发、洗浴、网吧等行业。2003年4月,个体工商业户经营的旅馆、招待所、照相、摄影行业,全部使用定额刮奖发票。2004年1月起,全县国有、集体企业的宾馆、招待所全面使用定额刮奖发票。随着定额刮奖发票使用范围的扩大和使用量的增加,对定额刮奖发票的奖项做出调整。奖项设置为四等,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5元,四等奖2元,中奖面扩大到3.18%。
  同时,在使用地税发票的纳税户中,下发发票警示牌,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后索要发票,经营者不得拒开发票,并设立举报电话。对不开具发票或开具白条子,不符合规定的其他票据者,消费者可到当地税务机关举报,按开具的白条子或违法票据票面实际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报销奖励。
  1996年4月,进行第一次全面的发票大检查。检查各类发票50.38万份,查补税款1194元,处以罚款1000元。1999年5月,对各征收单位使用的自开发票和使用地税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清理检查。2002年3月,对全县1994年以来纳税人购领和税务系统内部领用的各类发票进行清理检查。12月,对各车站、宾馆和公共场所进行打击制售、购买、倒卖普通发票的专项检查活动。2003年8至9月,对全县公路运输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05年3至4月,对建筑安装业发票进行专·项检查。4至8月,对2004年以来的旧版过期发票进行专项清理检查。8月至10月开展使用地税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及税务系统代开发票的专项检查。
  税法宣传县地税局成立后,每年都进行以地方税收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在税收宣传的同时,进行纳税辅导和纳税咨询活动。2005年10月,全县地税系统12366纳税辅导服务热线开通,进行热线预约辅导,定期上门辅导和跟踪问效辅导。
  税收减免县地税局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培植税源,扶持纳税人发展生产,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税务稽查
  1994年8月,永昌县地税局成立,内设稽查队。1996年更名为永昌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2000年8月,更名为永昌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2002年11月,业务划归金昌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直管,在城关镇设置金昌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稽查五科,在河西堡镇设置金昌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稽查六科。
  1994年至1997年,每年开展税收检查,共查补入库税款及罚款滞纳金162.48万元。
  1998年,国务院决定停止每年一度的税收大检查。税收检查逐步由收入型检查向执法型检查转变,目的是达到以查促管,加强税收管理。实行规范的日常监管检查和地方税的专项检查。2000年,永昌县公安局在县地税局成立打击涉税犯罪办公室,受理偷、抗税案件4起。其中偷税案3起,抗税案1起,均处以补缴税款和罚款。
  信息化建设
  县地税局成立之初,各类票据均用手工操作。1996年购入第一批计算机后,使用FOXPRO6.0开票系统,1997年更换为TS98征收系统,解决了计算机征收、数据查询、会统核算问题。1998年,农村各所开始实行计算机征收管理。2002年,架设DDN专线,公文处理及两金征收实行计算机管理。2004年使用税收一体化新征收软件。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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