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粮食市场监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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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302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粮食市场监管
分类号: F762.1
页数: 1
页码: 367
摘要: 本篇记述了永昌县县粮食部门对粮食市场的监管,遵照1986年甘肃省经济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限制粮油出省问题的联合通知》精神,会同公安、工商、农机、税务等部门,每年在八坝、水泉子各设卡一处,粮食市场监管的情况。
关键词: 永昌县 粮食 市场监管

内容

1993年,甘肃省粮食销售放开前,粮油购销由国营粮食企业独家经营。县粮食部门对粮食市场的监管,遵照1986年甘肃省经济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限制粮油出省问题的联合通知》精神,会同公安、工商、农机、税务等部门,每年在八坝、水泉子各设卡一处,抽调车辆和人员,对拉运粮油的车辆实行检查,除粮食系统内部调拨的粮油外,禁止任何车辆将粮油物资拉运出县境。
  1998年6月,国务院发布《粮食收购条例》,允许国有农业企业、国有农垦企业收购本企业直属单位生产的粮食。粮食加工企业和饲料、饲养、医药等用粮单位可以委托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收购原料用粮,只限自用,不得倒卖。
  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颁布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全面放开,取消了粮食运输凭证制度和粮食准运证制度,严禁各种形式的粮食区域性封锁,形成全国统一的粮食市场。
  2005年6月,县粮食局对符合粮食收购资格的单位和个人颁发“粮食收购许可证”,对粮食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粮食收购者的收购资格、经营场所、仓储设施、库存量和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等。对掺杂使假、欺行霸市、压级压价、哄抬价格、食品污染等相关情况,一经发现,依法进行处理。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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