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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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300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水政管理
分类号: F426.92
页数: 9
页码: 317-325
摘要: 本篇记述了永昌县水政管理、泉域保护、水土保持、地下水开采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永昌县 水政 管理

内容

泉域保护
  1993年4月,县政府抽调工作人员对焦家庄乡南泉泉眼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划界,共树立界桩698个,划界泉眼面积2716亩,退耕还湖面积92.26亩,其中新城子镇退耕还湖42.32亩、焦家庄乡49.94亩。经划界调查,南泉泉眼有2552个,出水泉眼1361个、干涸泉眼1191个,比1978年泉眼总数减少2317个。
  1991年到1994年,焦家庄乡南、北泉一带部分村民乱建鱼池现象严重,影响泉源来水,加剧灌溉矛盾,污染生活用水。1994年4月,县水政办对未经批准的6户违法鱼池,申请县法院进行强制性拆除。1995年7月,县水政办再次对河滩村10户违法修建的鱼池和房屋申请县法院依法强制性拆除。1994年10月,县政府就部分村民乱建鱼池毁坏水资源及耕地资源下发紧急通知,责令未经许可修建鱼池和乱占耕地的村民立即停止一切违法活动(包括已建、在建和拟建的)。责成焦家庄乡、县水电局、土管局,对发展渔业生产情况认真调查,全面规划,宜农则农,宜渔则渔,作好总体发展方案,报请县政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审批。对违法修建鱼池,毁坏水泉占用耕地的30户村民进行处理。后因渔业市场疲软,多数养鱼户自行停办养殖。
  2001年,市政府对上游南北泉流域进行围栏保护,完成保护面积1039亩,围栏17.5千米。2002年,完成北海子泉域围栏保护面积646亩,退耕还湖面积192亩。2003年,实施红庙墩泉域围栏面积410亩,围栏8千米。2004年,投资40万元,围栏10千米,围栏面积500亩;对南北泉、红庙墩已围栏泉域的2248根倾斜、倒伏立柱进行加固扶正,维修、拉紧松弛刺丝网1087米,埋设界桩134个,设立警示牌16块。中段河道里的养鱼户由2001年的22户减少到2004年的12户,对河道旁的5家厕所进行改建。
  水土保持
  县境内的水源以祁连山冰雪融水产生径流为主。境内开采小煤窑88处、铁矿采石厂9处、萤石选矿厂51处、花岗岩板材选矿点8处、石灰石采点6处及其他零星采矿、烧砖窑、挖土、采砂、采石点60余处。矿点破坏地貌植被现象严重,影响面积30万亩。境内有国家管理的河道5条,总面积1.2万亩,河道内采石、挖沙、弃土、弃渣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为0.8万亩。除西南部山区植被较好外,其他地域均程度不同地存在水土流失。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4732.67平方千米,其中水蚀面积4089.95平方千米、风蚀面积642.72平方千米。
  1994年,永昌县被列为全省第二批水土保持执法试点县。4月,县政府批准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方案,成立试点领导小组,对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进行调查,划分任务,绘制地貌地质图纸,制定治理区规划措施,成立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等。至2005年,全县各级政府采取人工植树、沙生植被封护、封山育林、人工种草、改良草场、综合治理草场、条田建设、畦灌小块灌、低压管灌等措施治土治水面积已达到971.12平方千米。共查处违法案件30起,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25起,收缴处罚款2.5万元,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60余万元。
  地下水开采管理
  地下水资源调查1992年,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首次对全县水资源进行综合调查,编写《金昌市水资源分析评估和水利区划规划》报告。1993年,国务院第119号令发布《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1995年,省政府发布第18号令《甘肃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根据以上法规,县水政办在8月开始对全县水资源开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和审查,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共审查、办理开采地下水取水许可证937本,地表水使用证16本,其中审查发放农业取水许可证877本、工业取水许可证7本、生活取水许可证48本、其他用水许可证5本,并制定《永昌县取水管理暂行办法》,取水许可逐步规范。1998年,水政办组织对全县水资源总量及超采区分布情况进行第二次普查,撰写《永昌县水资源分析评价报告》,分析水资源分布和使用情况,对全县水资源使用进行科学合理配置,测算全县水资源缺乏总量,对近期、远期水资源配置进行预测分析,确定水资源前景和发展方向,提出合理使用水资源可操作性建设意见,制定相应的节水管理措施和法治管理措施。1995年至1998年,全县依法查处未经批准违法取水16起,收缴罚款1.5万元。
  机井管理由于连续干旱和水量减少,永昌县连年受到旱灾的袭击。1997年,东西河部分村社集资打井,出现无证取水现象。8月,县水政办对东西河开采地下水进行规划和布置,规划布井100眼,按取水许可程序办理“取水许可证”。至2000年12月,全县共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1037本,其中发放地表水取水许可证9个,地下水取水许可证1028本,并依法对82眼无证井进行处理。
  2001年5月,县水利局对全县水资源使用情况进行第二次调查,对已发放的“取水许可证”5年到期的进行换证,不到5年的进行年审。2004年4月,对5年到期的“取水许可证”进行全面换发。县水利局筹资40万元,制作井碑,实行一井、一碑、一证的身份证式的统一管理。12月,共计审核换发“取水许可证”1328本,立井碑1328个。
  金川河治理
  金川河流域面积金川河流域源头位于焦家庄乡双磨街、河滩、红庙墩,系泉水河流,其水量绝大部分是西大河地表径流渗漏补给后的重新露天,是水资源的重复。
  全长40千米,流域面积2380平方千米,多年平均泾流量6000万立方米左右。在金川峡谷中有金川峡水库,库容6500万立方米,在峡谷出口迎山坡建有工农渠首,金昌市区及河西堡镇工农业用水通过工农总干渠和管道输送到各用水户。流域内有人口约30万,耕地面积约25万亩,系河水和泉灌区。
  金川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受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金川河流域环境状况不断恶化。洪水冲刷,挤湖造田,养鱼业、餐饮业排污及工业生活垃圾堆集等,对下游环境和居民用水造成影响。市、县人大代表数次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川河流域生态治理”和“关于彻底解决源头养鱼污染饮用水问题”的议案,受到县政府高度重视。从2000年开始,永昌县加大对金川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力度,制定了《永昌县泉域围栏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永昌县水土保护预防监督暂行办法》,实施以退耕还湖、泉眼湿地草甸围栏保护、植树造林等为主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002年至2004年,共投入资金200万元,完成流域内围栏建设,保护泉域湿地面积2595亩,金川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水法宣传
  1991年后,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印发宣传提纲、在主要路道制作永久性标语牌、开展知识竞赛、编印水法水规小册子等形式开展水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覆盖面达85%以上。1998年开始,每年7月均组织开展“水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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