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水利 电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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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3002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水利 电力
分类号: TV-092.744;F426.61
页数: 30
页码: 311-340
摘要: 本篇记述了永昌县1973年12月,永昌县水利电力局革命领导小组更名为水利电力局。1998年12月,县水利电力局分设为永昌县水利局和永昌县电力局,水利、电力的情况。
关键词: 永昌县 水利 电力

内容

1973年12月,永昌县水利电力局革命领导小组更名为水利电力局。1998年12月,县水利电力局分设为永昌县水利局和永昌县电力局。
  1991年4月,永昌县成立水利执法建设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水利的副县长、水利电力局局长任副组长,土管局、公安局、司法局、城建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水利电力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4月23日,成立了永昌县水政水资源委员会,由主管水利的副县长任主任,下设水政水资源办公室,为副科级办事机构,隶属县水利电力局领导。1995年2月,成立永昌县水土保持监督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与县水政办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同年5月,各乡镇成立水土保持监督分站,与原乡镇水管所合署办公。西大河、皇城、金川峡水库也设了相应的水土保持分站,与水库管理所合署办公。县政府任命水土保持主任监督员和副主任监察员23名,县水利电力局任命专职水保监察员4人,兼职水保监察员7名,全县水土保持执法体系形成县、乡二级监督执法网络。1996年6月,撤销原永昌县抗旱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和永昌县防汛指挥部及下设办公室,成立永昌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电力局。成员由县政府办、水利电力局、农业局、供销社、财政局、邮电局、计委、工交局、广播电视局、公安局、城建局、气象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县水利电力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因人因事变动,由新任领导接任。各灌区也成立相应的防汛组织,逐级落实抗旱防汛责任制。1998年12月,水电分设成立永昌县水利局。2005年,县水利局下设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县节水办公室、县公安局水利水电派出所、金川水利电力管理处、四坝水利管理处、清河水利管理处、皇城水库管理处、东大河渠首二坝渠管理所、现代农业高效节水示范园管理中心、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处、县渔政管理站、金昌市水电工程局、县水电物资供应公司。
  1991年11月,永昌县农电公司组建成立,隶属县水利电力局管理,负责全县供电区的经营管理、技术进步、职工培训等业务,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93年10月,撤销农电公司,组建成立永昌县供电公司。在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独立经营、自主管理。1994年4月,成立县电力公司,履行县政府对电力建设和电网管理的双重职能。确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1998年12月,供电公司、小水电经营管理站从县水利电力局分离出来,组建成立永昌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挂永昌县电力局的牌子,隶属县政府直接管理,履行县政府对全县电网、供用电管理、农村乡镇电管站、农村电价管理、水电开发和发电站管理的职能。2005年,永昌县电力局下设总经理工作部、电力营销部、财务部、企管部、保卫安监部、生产技术部、电力调度室、农网办公室、变电工区、职工技术培训中心、车队等行政部室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工作部、工会、团委等党群部室。辖水力发电和电能供输两大块经营领域,担负着全县工农业、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以及小水电开发管理。辖35千伏供电所13座,主变30台,总装机容量96700千伏安,皇城、头坝一号、二号、三号、金川峡、丁家峡等6座水力发电站,总装机容量17850千瓦。拥有固定资产19929.67万元,其中水电开发固定资产5662万元、供电经营固定资产14267.67万元,职工712人。
  第一节 水利建设
  1991年后,永昌县加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先后实施“九三渠道建设年”、“九六强化农业基础年”及“十五”期间开始实施的“西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东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日元贷款节水灌溉项目”、“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等一系列水利工程建设,形成完善的灌溉配套体系,增大各级输配水渠道的过水能力,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完善供水保障措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渠道建设
  “八五”期间1991年,全县完成渠道建设15.83千米、建筑物30座,完成总工程量19.80万立方米。1992年,完成渠道建设43.12千米、建筑物429座,完成总工程量22.29万立方米。1993年,永昌县实施“渠道年”建设,新建、改造、维修干、支、斗渠1075.77千米。其中新建776.5千米渠道中,优质工程132千米。1994年,完成渠道建设4.96千米、建筑物87座,其中斗渠工程1.46千米、渠道维修3.5千米。完成总工程39800立方米,土砂方7200立方米,砼与钢筋砼2600立方米。1995年,完成渠道建设57.21千米、建筑物47座,其中,干渠41千米、建筑物19座,支渠2千米、建筑物28座。完成总工程量5.43万立方米(土砂方13228立方米,浆砌石1.49万立方米,砼与钢筋砼2711立方米)。
  “九五”期间1996年,全县新建、维修渠道1106.18千米,其中新建渠道1153条771.48千米(干渠13.74千米,支渠251.68千米,斗渠506.06千米)、维修渠道150条334.7千米(干渠133.68千米,支渠201.02千米),完成总工程量284.55万立方米,渠道建筑物26650座,耗用劳动工日651.07万个,投入资金1459.73万元。1997年,完成渠道建设63.08千米、建筑物26座,完成总工程量11.06万立方米,投入资金128.15万元。1998年,完成渠道建设246.38千米、建筑物2872座,投入资金213.4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35.81万立方米,其中土砂方27.47万立方米、浆砌石5.63万立方米、砼与钢筋砼2.64万立方米,耗用劳动工日94649万个。1999年,西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由国家计委、水利部批复立项,于1999年10月开工建设。当年全县完成渠道建设301.58千米、建筑物363座,投入资金461.1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3.63万元、投劳折资357.53万元。2000年,完成渠道建设173.45千米、建筑物3651座,其中干渠完成16.35千米、建筑物64座。
  “十五”期间2001年10月,由国家计委、水利部批准立项的东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开始实施。该项目骨干工程计划建设期6年,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干支渠25条255.313千米,建筑物977座,概算总投资1739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专项资金116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798万元。田间节水工程计划建设期15年,完成田间节水工程面积18.72万亩,概算总投资4974万元,全部由灌区自筹。2002年,省计委、省水利厅批准《永昌县西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01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全县共完成干支渠改建9条13千米,完成投资912.96万元。同年12月,经省、市有关部门组织验收,被综合评定为优良工程。
  2003年,西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立项实施。骨干工程建设规模为改建干支渠6条13.75千米、建筑物71座。其中:干渠4条10.95千米,建筑物59座;支渠2条2.8千米,建筑物12座。概算总投资1214.41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8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14.41万元。工程于2003年3月开工建设,当年10月全部竣工使用。共完成干渠改建10.95千米、建筑物63座,其中:南总干渠0.6千米,建筑物5座;团干渠4.76千米,建筑物10座;南干渠3.01千米,建筑物29座;上坎干渠2.58千米,建筑物15座。主线支渠改建2.9千米、各类建筑物12座。2004年,除日协节水灌溉项目外,新建、改建、维修干支渠42.54千米和建筑物81座。2005年,完成日协节水灌溉项目,渠灌工程完成干、支、斗渠66条48.975千米和建筑物2277座(干渠2条5.689千米,建筑物52座;支、斗渠64条43.286千米,建筑物2225座)。完成结算资金1387.37万元。其中:四坝灌区完成干渠1条1.901千米,建筑物36座;支、斗渠22条17.122千米,建筑物474座。金川灌区完成干渠1条3.788千米,建筑物16座;支、斗渠18条10.7千米,建筑物711座。清河灌区完成斗渠24条15.464千米。
  水库建设与维修
  水库维护1991年至1995年,全县从水费中安排资金,对西大河水库坝顶道路予以维修,对老人头水库大坝前坝坡塌陷段进行翻修处理,非常溢洪道护堤工程进行除险加固,对皇城水库管理房予以修缮,累计完成各类工程量6070立方米,其中土砂方2772立方米、垫层610立方米、石方479立方米、砼及钢筋砼2209立方米,耗用水泥55.5吨、木材0.8立方米,完成劳动工日0.62万个,投入资金5.428万元,其中地方配套4.955万元、群众投劳折资0.473万元。
  1996年至2000年,对西大河水库防浪墙维护,溢洪道挑流鼻坝维修;皇城水库一、二号输水洞更换水封,维修大坝前后坝坡;金川峡水库处理大坝坡面467平方米,维修尾水渠等360米,新建提水工程1座,闸下护坡处理930米,2#输水洞护坡翻修590米;老人头水库更换溢洪道木制闸门。累计完成各类工程量4.065万立方米,其中土砂方1.01万立方米、垫层0.43万立方米、石方2.51万立方米、砼及钢筋砼0.11万立方米,耗用水泥153.5吨、钢材2吨、橡胶止水115千克,耗用劳动工日10.736万个,投入资金76.335万元,其中地方配套资金70.415万元、群众投劳折资5.92万元。
  2001年至2005年,西大河水库配套备用电源;皇城水库管理房维修,新建大坝值班房,增设坝下干砌石护坡;大泉水库电路改造。累计完成各类工程量0.51万立方米,其中土砂方0.31万立方米、石方及垫层0.13万立方米、砼及钢筋砼0.07万立方米,耗用水泥128.5吨、钢材2.32吨、木材3.5立方米、铅丝4.1吨、塑料薄膜430平方米,耗用劳动工日3.72万个,投入水费配套资金52.5万元。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根据“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会议”精神,2000年1月,市水利电力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西大河水库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委托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安全评价,主管单位组织省、市专家进行安全鉴定,4月完成《西大河水库安全鉴定报告》,认定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影响大坝安全,急需除险加固。7月25日,初步设计报告转报省水利厅。9月6日,召开设计审查会议,复核工程设计的合理性,省水利厅批复初步设计报告,西大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计划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下达,下达计划总投资13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9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98万元。
  2002年6月,经过公开招标,西大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市水电工程局、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张掖地区农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水工厂、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四家单位中标,后开工建设,2004年11月30日完工,施工期17个月。主要建设内容有大坡后坡坝拓宽加厚,增设重力挡土墙以维持大坝稳定性;改建溢流控制段与非常溢洪道;改建坝顶防浪墙和恢复防汛照明;加固泄洪输水洞,改建后闸房控制设施及设备;更换全部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大坝设4排10个测压管进行渗压观测,设5个雨量站,通过闸门开度仪进行水库自动化控制管理,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维修44千米进库道路与新建水库管理房。工程总投资1348万元,完成工程量10.66万立方米,其中土砂方8.5万立方米、石方1.74万立方米、砼及钢筋砼砼0.42万立方米、锚杆制安1680根、金属结构安装平板闸门及启闭设备5台(套)、弧形闸门1台(套),并配备大坝安全检测与水情自动化监控系统。工程建设使用钢材111吨,水泥1269吨,木材70立方米,完成劳动工日12万个。
  第二节 水政管理
  泉域保护
  1993年4月,县政府抽调工作人员对焦家庄乡南泉泉眼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划界,共树立界桩698个,划界泉眼面积2716亩,退耕还湖面积92.26亩,其中新城子镇退耕还湖42.32亩、焦家庄乡49.94亩。经划界调查,南泉泉眼有2552个,出水泉眼1361个、干涸泉眼1191个,比1978年泉眼总数减少2317个。
  1991年到1994年,焦家庄乡南、北泉一带部分村民乱建鱼池现象严重,影响泉源来水,加剧灌溉矛盾,污染生活用水。1994年4月,县水政办对未经批准的6户违法鱼池,申请县法院进行强制性拆除。1995年7月,县水政办再次对河滩村10户违法修建的鱼池和房屋申请县法院依法强制性拆除。1994年10月,县政府就部分村民乱建鱼池毁坏水资源及耕地资源下发紧急通知,责令未经许可修建鱼池和乱占耕地的村民立即停止一切违法活动(包括已建、在建和拟建的)。责成焦家庄乡、县水电局、土管局,对发展渔业生产情况认真调查,全面规划,宜农则农,宜渔则渔,作好总体发展方案,报请县政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审批。对违法修建鱼池,毁坏水泉占用耕地的30户村民进行处理。后因渔业市场疲软,多数养鱼户自行停办养殖。
  2001年,市政府对上游南北泉流域进行围栏保护,完成保护面积1039亩,围栏17.5千米。2002年,完成北海子泉域围栏保护面积646亩,退耕还湖面积192亩。2003年,实施红庙墩泉域围栏面积410亩,围栏8千米。2004年,投资40万元,围栏10千米,围栏面积500亩;对南北泉、红庙墩已围栏泉域的2248根倾斜、倒伏立柱进行加固扶正,维修、拉紧松弛刺丝网1087米,埋设界桩134个,设立警示牌16块。中段河道里的养鱼户由2001年的22户减少到2004年的12户,对河道旁的5家厕所进行改建。
  水土保持
  县境内的水源以祁连山冰雪融水产生径流为主。境内开采小煤窑88处、铁矿采石厂9处、萤石选矿厂51处、花岗岩板材选矿点8处、石灰石采点6处及其他零星采矿、烧砖窑、挖土、采砂、采石点60余处。矿点破坏地貌植被现象严重,影响面积30万亩。境内有国家管理的河道5条,总面积1.2万亩,河道内采石、挖沙、弃土、弃渣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为0.8万亩。除西南部山区植被较好外,其他地域均程度不同地存在水土流失。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4732.67平方千米,其中水蚀面积4089.95平方千米、风蚀面积642.72平方千米。
  1994年,永昌县被列为全省第二批水土保持执法试点县。4月,县政府批准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方案,成立试点领导小组,对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进行调查,划分任务,绘制地貌地质图纸,制定治理区规划措施,成立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等。至2005年,全县各级政府采取人工植树、沙生植被封护、封山育林、人工种草、改良草场、综合治理草场、条田建设、畦灌小块灌、低压管灌等措施治土治水面积已达到971.12平方千米。共查处违法案件30起,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25起,收缴处罚款2.5万元,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60余万元。
  地下水开采管理
  地下水资源调查1992年,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首次对全县水资源进行综合调查,编写《金昌市水资源分析评估和水利区划规划》报告。1993年,国务院第119号令发布《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1995年,省政府发布第18号令《甘肃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根据以上法规,县水政办在8月开始对全县水资源开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和审查,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共审查、办理开采地下水取水许可证937本,地表水使用证16本,其中审查发放农业取水许可证877本、工业取水许可证7本、生活取水许可证48本、其他用水许可证5本,并制定《永昌县取水管理暂行办法》,取水许可逐步规范。1998年,水政办组织对全县水资源总量及超采区分布情况进行第二次普查,撰写《永昌县水资源分析评价报告》,分析水资源分布和使用情况,对全县水资源使用进行科学合理配置,测算全县水资源缺乏总量,对近期、远期水资源配置进行预测分析,确定水资源前景和发展方向,提出合理使用水资源可操作性建设意见,制定相应的节水管理措施和法治管理措施。1995年至1998年,全县依法查处未经批准违法取水16起,收缴罚款1.5万元。
  机井管理由于连续干旱和水量减少,永昌县连年受到旱灾的袭击。1997年,东西河部分村社集资打井,出现无证取水现象。8月,县水政办对东西河开采地下水进行规划和布置,规划布井100眼,按取水许可程序办理“取水许可证”。至2000年12月,全县共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1037本,其中发放地表水取水许可证9个,地下水取水许可证1028本,并依法对82眼无证井进行处理。
  2001年5月,县水利局对全县水资源使用情况进行第二次调查,对已发放的“取水许可证”5年到期的进行换证,不到5年的进行年审。2004年4月,对5年到期的“取水许可证”进行全面换发。县水利局筹资40万元,制作井碑,实行一井、一碑、一证的身份证式的统一管理。12月,共计审核换发“取水许可证”1328本,立井碑1328个。
  金川河治理
  金川河流域面积金川河流域源头位于焦家庄乡双磨街、河滩、红庙墩,系泉水河流,其水量绝大部分是西大河地表径流渗漏补给后的重新露天,是水资源的重复。
  全长40千米,流域面积2380平方千米,多年平均泾流量6000万立方米左右。在金川峡谷中有金川峡水库,库容6500万立方米,在峡谷出口迎山坡建有工农渠首,金昌市区及河西堡镇工农业用水通过工农总干渠和管道输送到各用水户。流域内有人口约30万,耕地面积约25万亩,系河水和泉灌区。
  金川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受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金川河流域环境状况不断恶化。洪水冲刷,挤湖造田,养鱼业、餐饮业排污及工业生活垃圾堆集等,对下游环境和居民用水造成影响。市、县人大代表数次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川河流域生态治理”和“关于彻底解决源头养鱼污染饮用水问题”的议案,受到县政府高度重视。从2000年开始,永昌县加大对金川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力度,制定了《永昌县泉域围栏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永昌县水土保护预防监督暂行办法》,实施以退耕还湖、泉眼湿地草甸围栏保护、植树造林等为主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002年至2004年,共投入资金200万元,完成流域内围栏建设,保护泉域湿地面积2595亩,金川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水法宣传
  1991年后,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印发宣传提纲、在主要路道制作永久性标语牌、开展知识竞赛、编印水法水规小册子等形式开展水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覆盖面达85%以上。1998年开始,每年7月均组织开展“水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第三节 人畜饮水工程永昌历史上,人畜饮水基本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靠近水源的村庄采用人挑、畜驮、车拉的办法,饮用河水、泉水;二是在地下水位较浅的水源镇、朱王堡镇和县城周边村庄饮用井水;三是占全县80%以上的村庄和人口地处沿山和平原地区,饮用涝池水,卫生条件差。
  人饮工程供水塔
  1991年后,各乡镇逐步实施人畜饮水工程。2000年4月,县水利局配合市水利局完成《甘肃省金昌市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永昌县解决5.1万人、7.6万头畜的饮水困难问题的报告。同年,由省计委、省水利厅批准立项,下达永昌县人畜饮水工程总投资1444万元,其中国债投资866万元、地方配套578万元,计划新打机井44眼,建水塔44座,铺设管道348千米,建水池4座,水窖144座,完成永昌县人畜饮水工程项目。
  2001年,省水利厅下拨第一期农村人饮解困项目第一批资金232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13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93万元。实际完成新打机井5眼,建水塔1座,铺设管道55千米,建水池7座、水窖1050座,解决6100人、9150头畜的饮水困难。2002年,省水利厅下拨第一期农村人饮解困项目第二批资金545万元,其中国债资金327万元、地方配套218万元。新打机井11眼,建水池8座、水塔11座,铺设管道140.22千米,建水窖809座,解决1.75万人、2.62万头畜的饮水困难。同年下拨第三批资金667万元,其中国债资金400万元、地方配套267万元。实际完成新打机井10眼,建水塔27座、水池7座、供水管道111.09千米、水窖425座,解决1.5万人、2.25万头畜的饮水困难。12月,永昌县人畜饮水工程第一期农村人饮解困项目通过省级验收,综合评定为优良工程。
  2003年,第二期人饮解困项目第一批工程建设资金下达总投资62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372万元、地方配套248万元。工程于8月开工建设,11月全面竣工。实际完成新打机井7眼,建水塔25座、高位水池11座、管道199.544千米、水窖617座,解决1.7万人、5.1万头畜的饮水困难。2004年3月,第二期农村人饮解困项目第一批工程通过省级验收,综合评定为优良工程。2004年,永昌县实施第二期农村人饮解困项目第二批工程,9月开工建设,2005年3月竣工使用。实际完成新打机井3眼,建水塔2座、管道95.16千米、水池3座,解决1.1万人、4.11万头畜饮水困难,完成投资396万元,其中国债专项资金238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158万元。2005年7月,永昌县第二期农村人饮解困项目第二批工程通过省级验收,综合评定为优良工程。
  第四节 抗旱防汛
  抗旱工作
  旱情概况永昌县境内降水稀少,气候干燥,地理复杂,水资源贫乏且时空分布不均匀,自然条件严酷,防洪基础设施薄弱,标准不高,构成“十年九旱”的基本县情。1991年至2001年,连续10年出现频率不同的春旱或春末夏初干旱的自然现象,给全县工农业生产造成较大损失。较为典型的有1997年严重干旱和2001年特大干旱。
  1997年严重干旱。从1996年秋未开始到1997年入春之后,降水偏少,全县耕地土壤墒情严重不足,土壤相对湿度仅为38%,作物生长关键期4至6月无有效降雨,各乡镇遭受不同程度的大干旱,受旱面积达58%,受灾面积38%。2001年特大干旱。是一次典型的灌溉农业区干旱,从2000年11月冬至2001年6月,降雨量仅为133.9毫米,到7月、8月份,降水持续偏少。全年降雨量较2000年减少21毫米,上游河源来水锐减,水库蓄水严重不足,受旱面积达50万亩。
  抗旱措施结合全县的水情县情,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树立长期防旱抗旱、立足抗大旱的思想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主导思想,在发展优势、高效节水农业上求突破。充分利用天上水、合理利用地表水、适度开发地下水、大力开展节水灌溉,保持水浇地用水量零增长,提高防御干旱的能力。因地、因时调整农作物品种和种植结构,对不同作物加强灌溉制度的研究总结,加强水利设施的维护保养,重点解决用水环节中的跑、冒、滴、漏问题,动员村社平田整地,加大节水技术推广力度,利用现有水利设施的供水能力,开展渠道衬砌、小畦灌溉等常规节水措施,改大水串灌、漫灌为沟灌、畦灌,集中连片推广管道灌溉、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结合农艺措施、集蓄自然降水、保蓄土壤墒情、扩大地膜覆盖种植面积、保持耕作层温度、高茬收割秸秆还田、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提高抗旱能力。利用一切有利天气过程,适时开展人工高炮催化增雨作业。认真抓好全县中、小型水库调蓄,严格控制用水计划,加强水资源的计划管理,最大限度地压缩非生产性和计划外供水,严格控制播种面积,坚持以水定地,精细管理,改变广种薄收的粗放耕作。将秋冬两次成水改为一次成水,压缩春灌,节约水量,确保苗灌。
  水情调度2001年特大干旱发生后,为发挥水资源的最佳效益,市政府在2001年5月28日至7月4日期间连续召开五次水情调度会,采取压缩农业灌溉水量、拉长灌溉轮期、压减城市生活用水及工业用水量等一系列措施,抗旱救灾。5月28日第一次水情调度会决定:东河灌区一轮苗水结束后,皇城水库下闸蓄水5~7天,视水库来水情况,研究决定开启时间和出库流量;从5月29日早6时压减金川峡水库出库流量,由当日的日均5.1立方米/秒压减为4.10立方米/秒。6月8日第二次水情调度会决定东河灌区二轮苗水6月9日零点开灌,出库流量为11立方米/秒。从6月9日零时起,金川峡水库日出库流量由4.1立方米/秒增为4.5立方米/秒。6月17日第三次水情调度会决定:东河灌区二轮水因水库水量不足,出库流量由原来的11立方米/秒压减为8立方米/秒;金川峡水库17日下午6时关闸蓄水,金川灌区农灌用水停水3天,只供城镇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以市政府的名义在当晚电视上发布停水紧急通知,要求市区内所有的喷泉、桑拿、浴池、纯净水场、工程建筑、绿化等用水全部暂时关停,由市建委配合市水政监察支队检查落实,待水情好转后,再通知启动。6月20日第四次水情调度会决定:6月20日晚8时,皇城水库下闸蓄水。6月21日早8时皇城水库开闸,流量6.0立方米/秒,用于东河灌区苗灌。7月4日第五次水情调度会决定:东河灌区六坝、南坝部分村社急需二轮苗灌等情况决定,在确保皇城水库库容300万立方米、金川峡水库库容700万立方米以上的前提下,以6立方米/秒水量安排六坝、南坝部分村社的二轮苗灌,3天后视上游来水及水库蓄水低于3.0立方米/秒时必须立即停止农灌。
  防汛工作
  永昌地域广阔,降水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具有产生不同类型洪水和出现洪水灾害的自然条件。由于整体防洪标准普遍较低,只能防御一般洪水,对于较大洪水只能依赖汛期加强监测防守、抢险等防御措施。
  防汛措施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成立后,以水库防汛保安为重点,对防洪工程实行分片负责制,在汛期水库库容接近汛限警戒水位时,分管领导亲临现场,昼夜巡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灌区由水利管理处、受益乡镇、驻地企事业单位、国有农场、沿山易洪村社组建灌区防汛指挥部,灌区水管处处长任指挥部指挥(或主任)。每年汛前由市、县水利局组织联合防汛检查,对水库、渠首、防洪建筑、易洪河道及防汛组织领导、防汛队伍、物资储备、通信联络等按照防汛预案进行全面检查。汛期各级防汛组织按照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负责本地区的防汛工作,组织抢险队伍,建立健全防汛岗位责任制和汛期24小时安全值班制,随时听从县防汛指挥部命令,保证防汛队伍、物资器材、通讯工具的准备,准确上报下达,及时互通情报。水利、气象部门加强防汛抗旱气象预报和丰、枯水期的预测预报工作,完善山洪及暴雨预警预案建设。
  抗洪救灾1998年8月15日,南坝乡南干渠以上泗砂沟突降暴雨,历时1小时,泗砂沟洪峰流量达70立方米/秒,洪水淹没淤积南干渠4千米,支斗渠5条长5千米,洪水淤积耕地1000亩(沙子厚度在1米左右),淹没手扶机2台,房屋倒塌7间,直接经济损失381.8万元。灾情发生后,市、县领导亲赴现场视察灾情,组织群众救灾。针对以上灾情,省、市、县财政先后两次下拨救灾救济款、物,折价24.9万元,帮助灾民生产自救。
  2003年8月23日至24日,新城子镇南部山区、红山窑乡大黄山一带普降暴雨,造成马营河、南阳沟等处洪水泛滥成灾(洪峰流量最大时达到50立方米/秒),导致新城子镇马营沟等六个村和红山窑乡山头庄村严重受灾。其中新城子镇洪水冲毁公路120米,渠道100米,唐家坡小学围墙60米及厕所,冲垮坝基570米。因洪水冲淹,50间民房已成危房,马营沟村4眼大口井受损,通信堡1.5千米人畜饮水管道和沉淀池被毁。红山窑乡洪水淹没200亩收割成捆的小麦,淹没610亩尚未收割的麦田,直接经济损失12.52万元。灾情发生后,县政府启动《防洪抗险应急预案》,省、市、县共拨救灾款、物等折价149万元。同时,县政府发动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为受灾群众捐助现金11万元、种子2.10万千克、化肥123.33吨,捐助救灾物资折价1.55万元。2004年7月14日下午,朱王堡镇、水源镇、河西堡镇、新城子镇突降暴雨,山洪暴发。清河灌区铧尖滩8896亩农田受灾,其中5619亩严重受灾,淹没机井7眼,受灾农户324户,受灾人口1296人,经济损失达564.66万元。河西堡镇、新城子镇直接经济损失98.2万元,其中,冲填渠道8千米,倒塌房屋2间,淹死羊只680只,柴油、汽油49吨、原煤430吨浸水。灾情发生后,省、市、县共拨救灾款135万元。
  第五节 水利规费征收
  水资源费法规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促进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甘肃省实施水法办法》、《甘肃省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1998年8月,县政府制定颁布《永昌县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农业灌溉用水暂行征收水资源费,但下列取水免征水资源费:①为家庭生活、畜禽饮用水分散取水的。②民政部门管理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企业的取水。③其他年取水量少于2000立方米的取水。
  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标准Ⅰ1998年8月,县政府根据《甘肃省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永昌县水费征收标准。①工业用水:地表水每立方米0.03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04元。②城镇生活用水:地表水、地下水每立方米均为0.03元。③铁路交通和城市绿化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均为每立方米0.04元。
  标准Ⅱ2001年12月,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征收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从2002年1月1日起,永昌县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照《甘肃省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高限征收。其征收标准为:①工业用水:地表水每立方米0.05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06元。②城镇生活用水:地表水、地下水每立方米0.03元。③生态环境用水、绿化用水、工业企业内部的灌溉用水等:每立方米0.04元。
  标准Ⅲ2003年5月,省政府颁布《甘肃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做出调整。新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节 小水电开发
  1986年7月,县政府批准成立永昌县小水电开发处,隶属县水电局管理,从事小水电设计、开发和经营管理。1992年5月,金昌供电局和永昌县农电公司达成联网协议,以铁永线(3512)铁厂侧出口为联网点,小水电能开始与大网联营,进入更大的供输领域。2001年12月,永昌县农村电气化建设办公室成立,配备专业人员8名,负责小水电开发和电气化建设工作。2003年4月,成立永昌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电气化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小水电开发建设和水电站经营管理由水电开发公司统一管理,形成完善的小水电开发建设体系。
  已建成水电站
  金川峡水电站位于金川峡水库大坝后右岸,属坝后式水电站。1987年6月兴建,1989年7月并网运行,工程总投资428.14万元。装机容量1600千瓦,设计水头30米,流量每秒6.84立方米,年发电710万千瓦时,利用小时数3983。
  皇城水电站位于皇城水库大坝左侧,属坝后式水电站。1984年4月兴建,1986年9月并网发电。工程总投资336万元,总装机容量3750千瓦,设计水头33米,流量每秒14.58立方米,年发电量1720万千瓦时,利用小时数4590小时。
  头坝一号水电站位于县城以南21千米的东大河河床右岸台阶上。1991年8月兴建,1993年5月并网运行,工程总投资1128万元。装机容-4800千瓦,设计水头43米,流量每秒14.49立方米,年发电2596万千瓦时,利用小时数5400小时。
  头坝二号水电站位于县城以南18千米的头坝村。1998年6月兴建,2000年5月并网运行,工程总投资2260万元。装机容量2400千瓦,设计水头23.45米,流量每秒18立方米,年发电量1256万千瓦时,利用小时数4768小时。
  头坝三号水电站位于县城南15千米的东大河头坝,1988年6月兴建,1990年7月竣工,12月并网发电,工程总投资650万元。装机容量1500千瓦,设计水头14.5米,单机引用流量每秒4.7立方米,年发电量850万千瓦时,利用小时数5667小时。
  在建水力发电站
  丁家峡梯级水电站位于河西堡镇金川河上游地段,距金川峡水库2.5千米,2003年11月兴建,工程总投资2866万元。隧洞深度1713米,装机容量3000千瓦,年设计发电量1279万千瓦时,设计水头37.5米,流量每秒10.68立方米,利用小时数4264小时。
  大干沟水电站位于皇城水库下游约20千米处,距县城24千米。设计水头57米,年利用小时数5147小时,总装机容量9000千瓦,年设计发电量3826万千瓦时,工程总投资5850万元。2003年6月,注册成立永昌东方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由甘肃省东方投资公司全额承建,计划于2006年12月建成发电。
  东河湾一级水电站距皇城水库下游3千米,为渠道引水式电站。装机容量15000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6558万千瓦时,年利用小时数4848小时,总投资11495万元。2004年4月,注册成立永昌闽榕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由福建省永泰县金陵溪水电站全额承建。计划于2006年12月建成发电。
  二坝渠梯级1号水电站位于二坝输水干渠二坝村段,装机容量2×800千瓦,年发电量690万千瓦时,工程总投资1464.53万元。2005年4月,由甘肃省金水电力开发公司投资兴建,计划于2006年3月份并网发电。综合效益
  经济效益至2005年,全县小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4850千瓦。同1991年的6850千瓦相比较,年均增长533千瓦。全县人均年用电量达到771千瓦时,同1990年的185千瓦时相比较,年均增长10.73%。乡镇及以下农村用电量56%以上由县域小水电提供。小水电站70%以上达到现代化水平,并网设施现代化水平达到80%。
  社会效益1993年,全县通电户率达到100%。生活用电量户年均增长5.5%,达到295.7千瓦时。通过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工程逐步普及,乡镇企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迅速壮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转移3.1万人。城乡工农业生产条件、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4%以上居民实现小水电代燃料。
  生态效益小水电开发建设以满足生态保护为根本,注重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采取在原河道中疏放原河道流量10%的生态用水等方法,使河流不断流,保证水生物、山区野生动物及河道林木植物的生存,全县森林覆盖率上升到8.1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0平方千米。
  第七节 电气化县建设初级电气化县建设
  1991年3月,永昌县被国务院列为全国第二批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同年11月,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永昌县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始全面实施电气化工程建设。以建成头坝一号水电站为标志,以电源建设和电网建设为主要内容,到1994年10月工程建设竣工后,全县工业企业用电量由1989年的2025.4万千瓦时增长到3641.43万千瓦时。拥有小型水电站4座,装机容量11650千瓦,年发电量4838.5万千瓦时。建成35千伏变电所9座,安装主变18台,主变容量43890千伏安。架设高低压线路2202.28千米,配电变压器1359台75597千伏安。人均占有小水电自供电量291.74千瓦时。综合网损率下降到11.23%,比部颁标准低0.8个百分点。通电率达到100%,比部颁标准90%高10个百分点。全县工农业用电量达到7194.72万千瓦时,人均年用电量431千瓦时,超部颁标准231千瓦时。全县年生活用电量达到2081.31万千瓦时,户均年生活用电量达到185千瓦时,超部颁标准35千瓦时。全县小水电自供电量占全县工农业年用电量7194.72万千瓦时的67.25%,超部颁标准7.25个百分点。发供电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7%,超部颁标准2个百分点。发展城镇电炊户600户。全县电灌面积由1989年的10.48万亩发展到12.83万亩。
  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
  电源建设在初级电气化建设的基础上,2000年12月,成立永昌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据《永昌县电气化发展规划(1995~2010)》,制定了以1999年为基准年,2001年至2004年为建设期,2005年为达标年,2015年为远景年的永昌县“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报经国家水利部审核批准后开始实施。
  至2005年底,先后建设改造皇城、头坝一号、二号、三号、金川峡等五座小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达到14850千瓦,年设计发电量达到7132万千瓦时。同时,在东大河、西大河和金川河流域进行“流域、梯级、综合、滚动”开发战略,吸引外资相继开发以二坝渠梯级水电站、丁家峡水电站、大干沟水电站、东河湾梯级水电站为重点的电源建设项目。
  电网工程电网建设是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98年开始,投资13045万元进行电网工程建设改造,先后完成调度自动化工程。新增或改造35千伏输电线路145.5千米,10千伏输电线路586千米,低压线路589千米,配电变压器861台50913千伏安。新建或改造35千伏变电所12座,主变容量达到70800千伏安。通过电网建设改造,供电网络布局更趋合理,全县电网运行水平显著提高。
  1992年起,相继组建成立电气维修中心、小型设备维修、调试、仪表校验、技术培训等机构。建立完善勘测设计、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三大体系,实现大修不出县,小修不出站所,设备事故及时排除,运行安全可靠的建设目标。
  电气化县达标验收至2005年底,全县通电户69928户,通电户率达100%。人均用电量达771千瓦时,户均生活用电量达505千瓦时。以电代燃料户14280户,占总户数的20.28%。高压网损率降低到8.93%,低压网损率降低到11.2%。发、供电设备完好率均达到100%,供电可靠率达99.4%,电压合格率达97.7%。农村小水电提供电量占全县用电量的55.59%。小水电发电量达到7108万千瓦时,发电成本由1990年的0.12元/千瓦时降低到2005年的0.102元/千瓦时。
  第八节 电网建设
  农网改造
  1990年前,全县建成的35千伏送变电工程有新城子供电所、焦家庄供电所、永昌变电所、城关供电所、城郊供电所、头坝供电所、六坝供电所、水源供电所、朱王堡供电所、皇城电站、金川峡电站。1991年,建成红山窑供电所。1994年,建成宋家沟供电所。1998年开始,全县开始实施农网改造工程。1999年6月,永昌县被列为甘肃省21个电气化竣工试点县。县委、县政府成立农网改造领导小组,县电力局成立农网改造办公室,组织实施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至2005年,一、二期农网建设改造工程全面竣工,共完成工程投资13045万元。完成调度自动化工程1项,新建35千伏变电所2座,其中红光箱式变电所2001年5月建成,郑家堡供电所2001年10月建成。改造35千伏变电所8座,35千伏变电容量达到70800千伏安。新建35千伏线路145.5千米,累计达到322.38千米。新建、改造10千伏配电线路586千米,累计达到1520.63千米。新建改造低压线路589千米,累计达到1288.47千米。新增或改造变压器861台,累计达到2209台。台区改造63处,进户线改造956.51千米。
  农网建设改造工程的实施,相继解决了农村电网陈日、设备落后、线损高、供电质量差等问题,顺利实现技改提升电网能力,降低电费价格的“同网同价”目标,全县共建设改造112个村、824个社、5.23万户的用电设施。电网损失率由1998年的6%降低到2005年的3%以下,年可节约损失电量300万千瓦时,年增加供电收入40多万元。线路损耗明显降低,低压电网线损率由1990的25%降低到2005年的11.23%,每年可减少损失电量约260万千瓦时,为农民减轻负担169万元。农村照明到户实收电价由1998年以前的平均0.65元/千瓦时降低到2005年的0.47元/千瓦时。
  程控化、网络化建设
  1991年以前,永昌县的电力调度是借助邮电通讯进行。1991年3月,省计委对永昌县上报调度自动化工程予以列项批复。同年4月,县水利电力局安装RTS—200电网自动化系统。在县境内架设独立的有线通讯网络和多处载波通讯网络、无线电台通讯网。至2005年底,已开通扩频站6个,载波站9个,形成供电调度通讯以点到面,从单一到相互交替连控,有线与无线相结合的调度网络。
  供输区域
  清河大网趸售供电区有金昌供电局所辖110千伏变电所1座,县电力局所辖35千伏变电所3座,配备变压器769台,总容量38659千伏安,共同担负着该区域农业、乡镇企业及群众生活用电。
  东河、皇城小水电直供区有县电力局所辖六坝、头坝2座35千伏变电所,装机容量19300千伏安。皇城、头坝一号、二号、三号、金川峡5座小水电站,装机容量16750千瓦。进行大网与小水电互补性供输。配备供输电线路578.32千米,其中35千伏输电线路97.72千米,6千伏~10千伏线路257.12千米,0.4千伏低压线路224.1千米,电力变压器258台,总容量28060千伏安,担负着该区东河地区,皇城区的工业、农牧业生产、生活用电。
  西河、城郊互供区拥有焦家庄、红山窑、新城子3座35千伏变电所,装机容量13950千伏安。有永昌变电所提供大网电源,县小水电站提供自供电源,进行联网互补供输。配备供输电线路605.33千米,其中35千伏输电线路65千米,10千伏输电线路345.49千米,0.4千伏低压线路194.84千米;拥有配电变压器314台,总容量14668千伏安,担负着县城郊区、焦家庄、红山窑、新城子地区农、牧业生产、矿山开采及群众生活用电。
  城关、河西堡大网直供区该区域有110千伏永昌变电所1座,该变电所沙永线35千伏进线是连接大网的联网线。主变容量为1×3150+1×6300千伏安。配备供输线路277.9千米,其中35千伏输电线路44.3千米,6千伏~10千伏输电线路131.95千米,0.4千伏低压线路101.65千米,配电变压器164千米,总容量16545千伏安,担负着县城、东部工业区以及河西堡镇的工农业生产、生活用电。
  第九节 农电管理
  1991年9月,省电力工业厅等单位联合发文,对全省农村电价检查整顿工作进行部署,根据检查结果,测算、制定分类综合电价标准。县电力局通过加强电网改造和设施建设,降低发电、供电成本,保持电价的相对稳定。
  电费回收
  2002年9月,县电力局制定《永昌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费回收措施及各级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当年电费回收率达到100%,陈欠电费回收率1998年以前欠费不少于50%,1999年以后发生的欠费不少于80%。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形成从局长到电费收缴人员的五级电费回收责任体系,逐级负责完成对应的电费回收指标。对欠费用户分别由各级责任人承包,落实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将电力用户及欠费用户落实到电费催收业务人员身上,电费得到及时收缴。
  按照《甘肃省电力公司资产、产品抵交电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抵押、顶抵等形式予以收缴。既缓解了用户资金周转困难,又有效地降低了陈欠电费的发生。
  电费结算
  1991年前,由于没有先进的计量仪器和严格规范的电费抄、核、收制度,漏抄、误抄、少抄、以电谋私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1991年后,随着电气化县建设以及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作风建设和工作程序逐步健全,电费结算开始推行电价、发票、抄表、核算、考核“五统一”,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四到户”,电量、电价、电费“三公开”标准化建设。
  供电电价
  1991年8月,成立永昌县农村电价检查整顿领导小组,对全县农村电价进行调查、测算、分析,经物价部门批准,确定全县各类电价的统一标准。1992年5月,按照发电、供电、用电统一管理的要求,原属金昌供电局管辖的永昌变电所移交县农电公司管理,全县农电管理、电费价格实行统一管理。1992年7月,完成各乡镇电管站的建制工作,电力经营工作逐步规范。1993年起,加强电价的内部核算,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杜绝电费抄、核、收人员私自变更电价、违反电价政策的行为,使电价维持在一个稳定的范围内。
  发电电价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按照国家发改委、物价委制定的小水电上网电价,地方小水电电源获准进入大电网进行销售。1995年,县小水电上网电价由1994年以前的0.07元/千瓦时调整为0.12元/千瓦时,小水电电价逐步和国家大电网电价接轨。1996年,对小水电地区的农业排灌电价再次进行调整,把原执行的每千瓦时0.084元调整到每千瓦时0.1476元(其中基本电价0.12元,税金0.0132元,线损0.0144元)。调整后,永昌小水电上网电价有小幅度的提高。至2005年底,小水电电价执行0.18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其中发电成本0.15元/千瓦时,综合售电单价为0.32元/千瓦时。全县户均小水电代燃料发电装机0.85千瓦,平均年利用3250小时,户均代燃料用电量1200千瓦时,代燃料到户电价根据有关协议以0.26元/千瓦时供给代燃料用户。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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