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贸流通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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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96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商贸流通体制改革
分类号: F724
页数: 1
页码: 227
摘要: 本篇记述了永昌县县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国营商业体制和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商贸流通体制改革的情况。商贸流通体制改革的情况。
关键词: 永昌县 商贸流通 体制改革

内容

1987年7月,县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国营商业体制和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在国营大中型商业企业中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试办租赁制、试办股份制等形式,在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实行租赁、合股、拍卖等形式,同时改革国营批发商业,并逐步进行价格改革。在供销合作社,继续完善为农村商品生产服务体系,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改革经营体制,推行经营责任制,健全社章社法,坚持民主管理制度,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商业组织。
  1990年,全县有各类物资供应站、购销站十余个,其中规模较大的为朱王堡镇、河西堡镇和新城子镇供应站。1992年3月,县政府批转县体改办《关于在我县国合商业企业推行“四放开”改革试点的意见》,在全县国合商业企业中推行经营范围、价格、收入分配、劳动用工“四放开”。4月,商业局对百货公司、饮食服务公司、永盛贸易公司三个企业进行“四放开”试点工作。5月,供销社对工业品贸易公司、城郊供销社、河西堡供销社三个企业进行“四放开”试点工作。进行试点的同时,对具备条件的其他国合零售企业也适时推行四放开。
  1996年8月,县委印发《中共永昌县委关于加快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放开搞活国有、集体企业的形式有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债权变股权,兼并,合并、划转,租赁,承包,挂靠联合,组建集团,嫁接改制,托管经营,剥离分立,破产解体共13种。提出国有商业企业可突出在分立、兼并、托管、挂靠联合、租赁等方面进行改革,对那些确实扭亏无望,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要坚决依法破产。根据该文件精神,县内国有、合作商业进行进一步改革。
  1996年后,按市场经济“自主经营、自筹资金、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要求,县内商业企业全面推向市场。2001年9月,县政府撤销县商业局,组建永昌县经济贸易局,内设商贸流通股,监管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商业总公司并入经济贸易局。从2001年至2005年底,结合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经济贸易局对所属商贸流通企业进行改制,先后出售永昌县百货公司、永昌县肉食水产部、永昌县恒温库、永昌县饮食服务公司,发展一批非公有制新型商贸流通企业,形成凯尔亮超市、华东超市等日用消费品购物超市,便民店、连锁店、加盟店兴起,一些仓储式商场、物流配送中心出现。
  2005年12月,县委、县政府撤销经济贸易局所辖商贸流通股,组建永昌县商务局。将原经济贸易局所属的商贸流通管理职能划归商务局,商业总公司仍保留在县经济局。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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