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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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94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公证
分类号: D926.1
页数: 2
页码: 196-197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昌县公证处成立于1980年,主要职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办理公证业务,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关键词: 永昌县 司法行政 公证

内容

永昌县公证处成立于1980年,主要职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办理公证业务,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1991年后,公证工作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而进行自身改革,其单位性质由国家证明机关向社会中介组织转化。公证工作坚持围绕“拓展业务、注重宣传、强化管理、提高质量”的工作要求,采取上门办证、定点办证等方式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以“服务为本,质量第一”的工作原则,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开展公证质量大检查,积极开拓证源,寻求发展。1991年,开展计划生育公证合同公证业务。1992年,开展招投标公证及建设合同的公证活动。1994年,公证业务开始进入房产登记领域。2003年,开展金融、房地产、招投标等公证业务,实行主办公证员制和要素式公证书,提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1991年至2005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4969件。其中:经济合同公证8117件,占公证总件数的54.2%;民事类公证2230件,占14.9%;其他公证事项4622件,占30.9%。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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