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调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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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94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民调解
分类号: D926.1
页数: 1
页码: 196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的情况。
关键词: 永昌县 司法行政 人民调解

内容

人民调解员主要从事民间纠纷的化解工作。1991年到2005年,全县建立乡镇司法所10个,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共有专兼职司法助理员10人,有人民调解组织161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0个、农村调委会111个、城镇社区调委会10个、企业调委会30个,有兼职调委会成员694人、调解人员1600多人。2004年3月,各乡镇司法调解中心改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积极探索新时期化解矛盾纠纷的新办法,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方针,坚持重在防范、及早防范,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矛盾纠纷普查排处,有重点地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重大和疑难纠纷实行排查调处责任制,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挂牌消号。特别是对农村地区的社会动向,及时发现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信息做到早报告、早控制,把影响稳定的和苗头事端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1991年到2005年间,共调解民间纠纷11722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11497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1994年6月,朱王堡镇郑家堡村调委会被司法部命名为“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01年9月,城关镇司法所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受到省司法厅的表彰。2005年9月,水源镇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受到国家司法部的表彰。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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