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事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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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93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事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2
页码: 189-19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1年至2005年永昌县民事审判的情况。
关键词: 永昌县 审判 民事审判

内容

1981年3月,县法院经济审判庭成立后,一直实行民商审判分离制度。200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机构改革,将经济审判纳入民事审判中。2002年7月,县法院在原民事审判庭的基础上设立民事审判第一庭,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婚姻、家庭、继承、人身权利、房地产及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债权债务、人身权及相关合同纠纷案件;在原经济审判庭的基础上设立民事审判第二庭,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审判期货、票据、破产等商事案件。至此,民商合一的现代审判制度开始建立。
  在民事审判中,贯彻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息矛盾纠纷,调节经济关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文明建设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1991年至2005年,县法院审结民事案件25193件,占同期审结的各类案件的92.5%。其中:合同纠纷18164件,占72.1%;婚姻家庭、继承纠纷4567件,占18.1%;权属、侵权纠纷及其他2462件,占9.8%。办案中,适应民事审判特点,突出诉讼调解,注重社会效果,不断提高诉讼调解水平。1991年至2005年调解、撤诉结案18887件,占已结民事案件的75%。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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