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事行政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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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93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事行政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184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昌县民事行政检察的情况,检察机关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以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关键词: 永昌县 民事行政 检察

内容

检察机关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以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1992年8月,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经县编委批准设立,因人员不足,一直未开展工作。1995年8月,正式组建民事行政检察科。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法律工作的指示;负责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案件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受理当事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申诉,并进行审查,认为确有错误时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对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中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裁定等行为进行监督。自1995年民事行政检察科组建后,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坚持公开、公正、合法的办案原则和以办理提请抗诉案件为重心,以抓好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办案效果三个基本环节为目的,大胆摸索办案经验,注重办案社会效果,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至2005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37件,立案120件,提请抗诉34件,发检察意见书13件,息诉6件,终止审查171件,法院再审9件,改判6件,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在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对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据法律规定,说服、教育申诉人服判息诉,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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