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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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90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1
页码: 13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昌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进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由选民直接差额选举产生。
关键词: 永昌县 乡镇人民 代表大会

内容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进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由选民直接差额选举产生。
  1990年至2005年间,各乡镇分别于1990年1月、1992年12月、1996年1月、1998年12月至1999年1月、2001年12月召开第十二届至第十六届(河西堡镇为第三届至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乡镇人大主席团或人大主席的工作报告、乡镇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产生各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有专职人大主席或副主席。1990年1月县、乡镇两级换届时召开的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上,正式设立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其中9个乡镇设立兼职常务主席、2个乡镇设立专职常务主席,并配备兼职工作人员11人。1996年召开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10个乡镇的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10个乡镇中,河西堡镇、六坝乡、南坝乡的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并各设副主席1人,新城子镇、红山窑乡、焦家庄乡、城关镇、东寨乡、水源乡、朱王堡镇都选举了专职主席。1999年12月5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不再设主席团主席、副主席,而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到2005年,除南坝乡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外,其他乡镇均设有专职人大主席。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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