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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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888
颗粒名称: 第七节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分类号: D261
页数: 4
页码: 107-11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昌县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工作概况、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
关键词: 永昌县 委员会 精神文明建设

内容

1983年4月,永昌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办公室成立。1987年7月,更名为永昌县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92年5月,与县委宣传部合署办公。1994年4月,更名为永昌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其下设办公室相应更名。1997年3月,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与县委宣传部机构分设,为县委的议事协调机构,是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实行机构、编制、经费、文件等单列。2002年7月,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县委宣传部。
  工作概况
  1991年,组织开展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在“五一”、“七一”、“十一”期间,组织机关单位、厂矿、农村、学校开展以了解党、认识党、歌颂党、热爱党为主要内容的“党在我心中”纪念活动。组织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1993年,制定《文明单位标准》,组织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活动。1994年,制定《永昌县创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12月,永昌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
  1996年,大力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三优一满意”(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满意在永昌)竞赛活动。1997年3月,永昌县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示范县,成立创建全国文明村镇示范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27人组成。制定印发《永昌县精神文明建设五年规划》、《永昌县创建全国文明村镇示范县实施意见》、《永昌县文明村镇创建规划》、《永昌县“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关于在全县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安排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基本任务、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10月,全省创建文明村镇现场会在永昌县召开,省上领导及与会代表对永昌县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1998年,深入开展以思想道德为核心的各类教育活动。坚持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紧紧围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1999年4月开始,按照甘肃省《创建国道312线甘肃段部级文明样板路实施方案》的要求,先后组织绿化和净化活动,种植各类绿化苗木,拆除违章建筑,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牌和非交通宣传牌,清除马路市场,规范交易点。2000年7月,通过交通部及省文明委、省交通厅的验收。2000年3月,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2000~200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贯彻落实甘肃省“创建河西精神文明模范走廊纲要”的实施意见》。至年底,朱王堡镇建成省级文明乡镇,河西堡、城关镇建成市级文明乡镇。
  2001年,先后制定下发《永昌县精神文明建设十五规划》、《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意见》。印发《关于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制止大操特办、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强对婚嫁丧葬、民俗节日和祭祀等民间活动的引导。2002年,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组织开展“以德治村”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有步骤地开展“以德治村”工作的实施意见》。2003年,全面开展“以德治校”活动。2004年,县文明委组织召开全县首届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加强诚信建设,组织开展共铸诚信永昌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营造优美环境、建立优良秩序、推进优质服务”共铸“诚信永昌”活动的实施意见》、《永昌县诚信经营单位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诚信经营单位”创建活动。县委、县政府召开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2005年,市委、市政府提出金昌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永昌县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县城乡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至2005年底,全县国家级文明单位有县法院、永昌一中、河西堡地税分局、朱王堡镇,省级文明单位有永昌县、城关镇、金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永昌电厂、永昌电厂生活福利小区、朱王堡镇郑家堡村,市级文明单位49个,县级文明单位165个。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1997年3月,永昌县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示范县,县委、县政府抓住机遇,加大工作力度,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在总结过去评选“三户”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丰富内涵,推陈出新,在农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创建全国文明村镇示范县奠定了基础。
  “以德治村”和“以德治校”工作2002年,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以德治国”方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和农村文明程度,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农村开展“以德治村”工作,制定下发《永昌县开展“以德治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朱王堡镇三沟村进行“以德治村”试点工作。2002年下半年,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有步骤地开展“以德治村”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各乡镇的42个村,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以德治村”工作。在永昌一中、河西堡镇中学、三沟小学组织开展“以德治校”试点工作。2003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以“建文明学校、做文明教师、当文明学生”为主题的“以德治校”活动。
  “扶贫济困、情暖永昌”活动2003年,县文明委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情暖永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县级以上文明单位为主体,以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目标,以奉献爱心、扶贫济困为内容,发动县级以上文明单位通过向社会弱势群体献爱心,为城镇特困家庭送温暖,为企业下岗职工谋出路,为农村失学儿童添希望,展示文明单位的精神风貌。每个县级以上文明单位救助1户城镇特困家庭、救助1名农村失学儿童,为城镇特困家庭谋职业、送口粮、解决衣被、传授技术、扶助资金。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200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甘肃省未成年人健康行动计划》,永昌县先后多次召开职能部门座谈会,研究部署工作。6月4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县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该意见精神,明确工作职责,采取切实措施,统筹协调,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使全县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2005年,永昌县以金昌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积极组织落实《金昌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2005年度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举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巡回报告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金昌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金昌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意见》,安排部署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各部门积极行动,狠抓创建工作,全县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实施“西部助学工程”2000年开始,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组织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旨在帮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加速西部人才培养。每年向西部各省考入重点大学的本科特困生资助5000元,4年共资助2万元,并由学校免除学费。2002年开始,这项工程向高中延伸,在高中开办“宏志班”,每年资助贫困高中生2000元,3年共资助6000元,学校免除学费。至2005年,永昌县先后有13名大学生和4名高中生受到资助。
  实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1998年开始,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实施的“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中,永昌县积极申请建设乡镇宣传文化站和县级宣传文化中心。六坝乡宣传文化站于2002年被省文明办列项,2003年7月动工修建,年底竣工。焦家庄乡宣传文化站于2002年被省文明办列项,2003年7月动工修建,2004年6月竣工。南坝乡宣传文化站于2003年被省文明办列项,2004年6月动工修建,10月竣工。2005年4月,永昌县宣传文化中心综合楼项目经省文明办批准立项,2005年7月开工建设,10月底主体工程封顶。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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