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纪律检查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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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88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纪律检查工作
分类号: D625
页数: 3
页码: 95-97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昌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工作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廉政建设、行政监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
关键词: 永昌县委员会 纪律检查 工作

内容

1991年,中共永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内设办公室、检查室、审理室。1993年起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廉政建设室。2003年,设立行政执法监察室。合署办公后,县纪委、县监察局仍然分属于党的机关和国家政府机关两个序列,保持各自不同的性质、任务和职权,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廉政建设
  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每年年初,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安排部署当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结合每年的工作重点,修订下发《永昌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明确各部门具体责任、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每年年底,县委组织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通过个人述职述廉、群众测评评廉、组织评定考廉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严格责任奖惩,对领导得力、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每年拨专项资金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责任制规定和责任考核不称职的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教育防范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党风廉政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拓宽教育渠道,注重教育效果,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和全县干部队伍的学习、思想和工作实际,每年选择一至两个教育主题,先后开展“三讲”教育、“过三关”(权力关、市场关、家庭关)教育、“两个务必”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群众观念。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开展学习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等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加强反面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分子的蜕变轨迹,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地对照先进找差距,提高境界见行动,面对丑恶思清廉,警戒线前不逾越,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先后制定《永昌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具体规定》、《永昌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具体规定》、《永昌县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重点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开展对领导干部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用公款配备住宅电脑、违规收受礼金礼券礼卡、违反住房规定等清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公费配备通讯工具、党政机关购置使用小汽车的管理,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等规定。同时,协同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坚决纠正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巩固提高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成果;加强对中小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器械行为,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撤销、归并一批擅自设立的公路收费卡站,初步实现县境内县乡公路无“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的目标。
  机制创新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和制度,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削减合并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的基础上,对保留的36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206个行政许可实施项目予以公布,逐步建立公开、公正、高效的审批体制。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永昌县会计委派管理制度,推行“内外结合、统一核算,核定收支、分类管理,全额上缴、适度调转”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模式,逐步扩大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款分离范围,加大“小金库”清查力度,巩固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成果,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止挪用、滥支等违纪问题的发生。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党政干部民主推荐、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交流、轮岗、提拔任用干部征求纪委意见和县委全委会、常委会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票决制等做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逐步建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不断完善。政务、村务、厂务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和形式不断规范,公开监督保障措施不断健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
  行政监察
  1991年后,县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监察项目,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和重大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突出以退耕还林、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国债资金和以扶贫、救灾、社保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督促政府主管部门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效能监察,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维护经济发展,促进政府管理创新。
  违纪违法案件查处
  1990年至2004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查处领导批示件及群众来信来访案件886件,立案195件,涉及受处分人员180人(双重处分1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的150人(开除党籍55人,留党察看37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严重警告36人,警告20人),给予政纪处分的44人(开除17人,撤职1人,降级1人,记大过4人,记过6人,警告15人)。
  查处的案件主要有:县油脂化工厂原厂长贾某、县实业开发公司原副经理杨某、县草原站原副站长孟某失职渎职案;县审计局原副局长顾某、东寨供销社原主任冯某贪污案;县供销社原主任李某、河西堡镇原武装部部长南某受贿案;县社保局原局长张某和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贪污挪用公款案;红山窑粮管所粮食短库130多万千克的案件。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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