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永昌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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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88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永昌县委员会
分类号: D625
页数: 39
页码: 82-120
摘要: 本章记述了中国共产党永昌县委员会的机构、党员代表大会、县委重大决策、纪律检查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政法工作等。
关键词: 永昌县 委员会 政治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在1990年5月、1993年2月、1998年2月、2002年11月分别召开的中共永昌县第九次、第十次、十一次、十二次代表大会上,分别选举产生中共永昌县第九届、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委员会。
  2005年,中共永昌县委员会共设置以下机构: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保密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与县委办公室合署办公;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宣传部;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与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工商联挂靠统一战线工作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附:
  中共永昌县第九至十二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委任职情况
  中共永昌县第九届委员会:
  书记:曹长庚(1990.05~1991.07)贾笑天(1991.07~1993.02)
  副书记:曹恩泽(1990.05~1993.02)柳玉桓(1990.05~1993.02)
  杨和天(1990.05~1993.02)
  常委:曹长庚 贾笑天 曹恩泽 柳玉桓 杨和天 索玉成 赵殿玺
  樊生胜 姚登寿 吴自升
  中共永昌县第十届委员会:
  书记:贾笑天(1993.02~1995.08)王义(1995.08~1997.11)
  魏秀鸿(1997.11~1998.03)
  副书记:徐宝图(1993.02~1996.06)杨和天(1993.02~1996.04)
  吴自升(1993.02~1997.01)方银天(1996.04~1998.03)
  张云生(1996.05~1998.03)王宗文(1996.05~1998.03)
  常委:贾笑天 王义 魏秀鸿 徐宝图 杨和天 吴自升 方银天
  张云生 姚登寿 周学信 董开津 杨有清 蔡学瑾 王宗文
  卢来记 石善诚 索玉珊 李春山 王根才
  中共永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
  书记:魏秀鸿(1998.03~2001.06)张云生(2001.06~2002.12)
  副书记:方银天(1998.03~2001.06)张云生(1998.03~1998.12)
  王宗文(1998.03~2002.10)汪振祥(1998.03~2001.06)
  董开津(1999.06~2002.10)陆志雄(2001.06~2002.12)
  孟有柱(2001.06~2002.12)索玉珊(2001.06~2002.12)
  宋平(2002.07~2002.12)
  常委:魏秀鸿 方银天 张云生 王宗文 汪振祥 董开津 蔡学瑾
  石善诚 卢来记 索玉珊 李春山 陆志雄 丁茂峰 曹毅
  李福学 易江涛 李廷才 徐金国 姚发岐 宋平
  中共永昌县第十二届委员会:
  书记:张云生(2002.12~2005.07)陆志雄(2005.07~)
  副书记:陆志雄(2002.12~2005.07)孟有柱(2002.12~)
  宋平(2002.12~)石春山(2002.12~2003.12)
  曹毅(2002.12~)常家有(2002.12~)
  徐金国(2003.12~)
  常委:张云生 陆志雄 孟有柱 宋平 石春山 曹毅 常家有
  徐金国 李福学 姚发岐 邓仕章 蒲有文 王泽武 于国杰
  高林忠 赵兴祥
  第二节 党员代表大会
  中共永昌县第十次代表大会
  1993年2月18日至19日召开。出席大会代表285人,会议听取、审议贾笑天代表中共永昌县第九届委员会作的“全党动员,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力争率先进入甘肃农业小康县行列而团结奋斗”的报告和姚登寿代表上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作的“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的报告;选举产生由31名委员组成的中共永昌县第十届委员会;选举产生永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十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县委常务委员6人,贾笑天任书记,徐宝图、杨和天、吴自升任副书记;选举产生出席中共金昌市第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71人。
  中共永昌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1998年2月28日至3月1日召开。出席大会代表285人,会议听取、审议魏秀鸿代表中共永昌县第十届委员会作的“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努力把富裕繁荣文明的永昌带入21世纪”的报告和董开津代表上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作的“以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保证全县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的报告;选举产生由31名委员组成的中共永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选举产生永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十一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县委常务委员11人,魏秀鸿任书记,方银天、张云生、王宗文、汪振祥任副书记。
  中共永昌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2002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召开。出席大会代表303人,会议听取、审议张云生代表中共永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作的“认清形势,把握大局,与时俱进,求实创新,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和索玉珊代表上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作的“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报告;选举产生由31名委员组成的中共永昌县第十二届委员会;选举产生永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十二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县委常务委员12人,张云生任书记,陆志雄、孟有柱、宋平、石春山、曹毅、常家有任副书记。
  第三节 县委重大决策
  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1992年5月20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92〕2号文件精神,切实改变永昌县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状况,逐步建立精干、高效、协调、灵活的运行机制,进一步促进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县委印发《永昌县机构改革方案》。通过调整,共撤并机构13个,占县级行政机构总数的22.4%,收回削减编制144名,占县级行政机关人员编制总数的23.8%。妥善安置富余人员97名。
  1996年12月1日,县委、县政府印发《永昌县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在县级党政机关中开展机构改革工作。县级党政机关应设机构31个,精简22.5%,其中县委设工作部门5个(不含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减少3个,精简37.5%。
  1997年12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永昌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县10个乡镇开展机构改革工作。根据省委办发〔1997〕15号文件规定,核定全县乡镇行政编制219名,比改革前的267名减少48名,减少幅度17.98%。
  1998年4月12日,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省委办〔1995〕33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提前退休离岗或辞职,带头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①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提前办理退休手续;②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提前离岗,到龄办理退休手续;③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去公职,自谋职业;④鼓励近年来改行在党政机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重返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⑤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创办经济实体;⑥鼓励党政机关的“以工代干”人员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等具体意见。
  1998年4月15日,为逐步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程,县委制定《关于永昌县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实行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这是永昌县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正确选人用人的一项重要举措。该意见首先在部分事业单位进行试点,经完善后,再全面推行。
  1998年8月24日,为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和发展能力,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减轻财政负担,按照政事分开,分类管理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做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员分流若干问题的规定》,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引入竞争激励制度促使事业单位人员的合理分流。
  2002年4月18日,县委、县政府印发《永昌县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方案》,实施机构改革工作。机构改革后,永昌县设党政机构26个,其中,县委6个,县政府20个(纪委与监察局合署办公)。核定永昌县县直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334名,精简22%;乡镇行政编制175名,基层司法专项编制12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9名,其中行政编制精简20%;核定城关镇、河西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编制24名;核定事业单位编制305名,减少76名,精简20%;核定政法系统专项行政编制245名,精简10%。县人大、县政协及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的机构改革与党政机构改革同步组织实施。
  2002年4月18日,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县乡机构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排工作和机关人员定编定岗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印发《永昌县县乡机关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和《永昌县县乡机关人员定编定岗实施办法》,制定15条人员分流安排的主要途径和具体政策。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竞争择优、组织决定”的原则,从9个方面规定定岗人员的基本条件。
  2005年12月22日,根据《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永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对县政府机构进行改革,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和原则;机构调整与职能整合;改革后县政府机构分类、名称和规格;实施步骤;人员分流安排;组织领导等方面。
  经济体制改革1991年7月29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搞活企业的若干规定》,加大改革分量,加快改革步伐,积极为企业改革创造宽松有利的环境,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提出10条规定:①在完成承包上缴利税的前提下,财政返还国营企业超收利税;②企业干部实行任命和选举相结合,提倡竞争聘用;③继续改进和完善企业分配制度,增强工资分配的激励机制;④落实从企业留利三项基金中拿出10%到15%补充流动资金的政策;⑤为多渠道筹集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从1991年起提高工业、交通运输、建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1个至2个百分点;⑥列入“七五”计划的技改项目,批准的继续执行税前还贷。列入“八五”计划的技改项目,经财政局批准,对新增利润仍实行税前还贷;⑦实行承包的国营工业企业在利润计划的前提下,可从销售收入中提取1%~0.1%作为新产品开发基金记入成本;⑧企业承包企业、企业租赁企业、企业兼并企业和企业间的横向联合要打破“三不变”的模式;⑨企业库存积压的产品(商品)要尽快进行处理;⑩要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1987〕10号、11号和省委办公厅〔1990〕57号文件规定的鼓励销售的政策。同时要有关部门帮助企业实施上述10条规定。
  1996年8月20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加快永昌县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实现“两个转变”,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县委提出《关于加快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采取13种改革形式(股份制改制、出售或拍卖、债权变股权、兼并、合并或划转、租赁、承包、挂靠联合、组建集团、嫁接转制、托管经营、剥离分立、破产解体),加快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
  1999年8月12日,为切实转换全县乡镇企业经营机制,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对中小企业改革工作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全县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主要内容有:①进一步完善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形式;②认真抓好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③尽快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机制;④正确处理好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债权债务;⑤制定7条优惠政策。
  2001年8月21日,为进一步加快全县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步伐,不断优化县域经济结构,根据全市深化企业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县委、县政府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对县属国有、城镇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粮食收储企业除外)、具备条件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有步骤、分阶段实施。要求到2002年底,初步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贯彻意见中提出的具体措施有: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规范完善一批;②加速资产流动,盘活存量资产,产权转让一批;③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用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发展一批;④积极引进和发展合作、合伙制经济,嫁接改造一批;⑤加大改革力度,破产淘汰一批。
  思想组织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1997年1月21日,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工作部署在基层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县委十届六次全委会上讨论通过《关于加强党的基层基础工作的决定》,具体包括4个方面:①以村级组织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的农村基层基础工作;②提高认识,加大街道党的基层基础工作力度;③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组织建设;④切实加强对党的基层基础工作的领导。
  1998年3月25日,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程序,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县委、县政府印发《永昌县村务、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在全县推行“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管理体制,这是从制度上保证村干部勤政廉政的一项重要措施,对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0年4月25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提出《永昌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从八个方面提出具体办法,督促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正确运用权力、避免弄虚浮夸、保持廉洁自律,也为合理选拔任用干部提供政策依据。
  2000年7月1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以乡镇党委为“龙头”、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全县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西部大开发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西北五省区党建工作和西部大开发座谈会精神,县委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各乡镇:①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自觉性、紧迫性;②以“六个好”(好班子、好队伍、好路子、好制度、好作风、好格局)为目标,切实加大乡镇党委建设工作力度;③以创建高标准“五好村”(好班子、好队伍、好路子、好机制、好制度)为目标,继续抓好村级组织建设;④加强对乡村干部的培训教育,建设高素质的农村干部队伍;⑤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认真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⑥全面推行乡镇政务、村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001年3月13日,为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甘肃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了《永昌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规定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对乡镇、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及纪检监察组织进行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2002年1月11日,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会通过《关于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意见》,提出6个方面的措施: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切实改进思想作风;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改进学风;③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勤政为民,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④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纪律,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⑤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改进干部生活作风;⑥反对消极腐败、以权谋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并决定在全县党政机关干部中深入开展“千名党员干部入户助民致富活动”、“百名机关干部驻村挂职活动”、“县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联系帮扶基层活动”、“党员结对子帮扶活动”、“县级领导干部访民周活动”、“机关作风五算五比五看(即:算学习时间,比政治业务素质,看自己的思想观念、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是否与时俱进、能否适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本岗位职责需求;算工资报酬,比工作效率,看自己的有效工作时间及工作质量效率能否对得住每天8小时所得的收入;算工作数量和易难程度,比困难职工、农民群众的劳动生活,看自己的工作难度、劳动强度、工资收入和生活水平与困难企业职工和农民兄弟相比有什么样的差距;算贡献大小,比先进典型,看自己的宗旨意识和奉献意识与先进模范人物相比,差距不足是什么,自己到底为社会奉献了多少;算深入基层的时效,比工作作风,看自己为基层、为群众办了多少实事,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自己是如何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2002年2月26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相关文件精神,更好的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制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奢侈浪费行为,大力压缩财政支出,县委、县政府做出规定:①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发文数量;②严禁超标准新建、装修办公楼;③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④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⑤严格控制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或购买移动电话;⑥严禁超标超编配备和更换小汽车;⑦严格控制各种整顿、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⑧严格控制差旅费开支和外出活动;⑨严格财务管理和后勤管理。
  2002年8月22日,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县委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决定的实施,对贪污贿赂和渎职等职务犯罪实行综合治理、加大治本力度、促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005年7月12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永葆先进性,县委做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定》,主要内容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决反对学用脱节、言行不一,切实转变学风;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高效务实,坚决反对文山会海、迎来送往,切实转变文风会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的纪律,坚决反对独断专行、自由主义,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坚持廉洁自律,坚决反对以权谋私、奢侈享乐,切实转变不正之风。
  民主法制建设1991年7月6日,为不断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保障全县社会政治的长期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央、省、市“二五”普法规划精神,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决定从1991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992年3月9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在全省政法队伍中进行思想和纪律作风整顿的通知》和市委办《关于在全市政法队伍中认真开展思想和纪律作风整顿的安排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政法部门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政法队伍中进行一次思想和纪律作风整顿,提出《在全县政法队伍中认真开展思想和纪律作风整顿的安排意见》。该意见的实施,加强了政法队伍建设,提高了政法队伍素质,确保政法队伍在政治上的坚定性、组织上的纯洁性。
  1993年5月27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实施意见》,从1993年6月1日起实行。通过实施,增强各级党政干部依法办事和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2000年9月26日,为坚持和健全党委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县委的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县委印发《中共永昌县委会议规则》。分别制定县委全委会议规则、县委常委会议规则、县委书记办公会议规则、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议规则、县委、县政府联系会议规则、县委重大情况通报会规则、县委老干部座谈会议规则、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主任联系会议规则共8项会议规则。
  2005年1月5日,县委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县工作的意见》,主要内容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经济建设
  农业、农民、农村工作1991年4月27日,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建立健全双层经营机制,壮大集体经济,更好的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在全县进行完善双层经营,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增强农民对党的农村政策的稳定感,强化干部服务功能,达到发展生产力的目的。
  1991年5月3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畜牧业发展后劲,保障畜产品的有效供给,县委、县政府做出《关于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决定》,促进全县畜牧业生产的持续、稳步发展,使畜牧业真正成为永昌农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
  1996年1月20日,为促进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县委十届四次全委会上通过《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决定》,提出50条具体措施,为永昌县由粮油大县向经济大县飞跃提供保障。
  1997年1月9日,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农村改革,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县委十届六次全委会讨论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决定》,从六个方面做出20条具体规定。实施后有效提高全县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了农村经济产业化进程。
  1998年8月23日,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和使用,落实土地承包责任和义务,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健康发展,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在新一轮土地承包中实行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采取“大稳定,小调整”和“动账不动地”的办法,制定25条具体的实施措施。
  2001年8月,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扭转农民收入增速减缓的局面,实现“十五”计划确定的农民增收目标,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农村实施“致富项目入户工程”。要求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使全县80%以上的农户每户有一项人均纯收入达1500元~2000元左右的致富项目。致富项目入户工程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2001年至2002年为启动阶段,使致富项目入户率达到30%;2003年至2004年为见效阶段,使致富项目入户率达到50%至70%;2004年至2005年为提高阶段,使致富项目入户率达到80%以上,整体推动农民稳定增收,走共同富裕的路子。
  2002年2月11日,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努力开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新局面,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甘肃省抽调省地县乡机关干部下基层帮助工作方案》,县委印发《永昌县抽调机关干部下基层帮助工作实施方案》。此项工作由省委抽调干部7名、市委抽调干部126名、县委抽调干部111名组成工作队,在乡镇成立工作分队。要求下基层帮助工作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整改工作有机结合;与后备干部下基层锻炼工作有机结合;与金昌市“连心富民行动”、全县“致富项目入户工程”和“千名党员干部入户助民致富”活动有机结合。切实做到认真地为广大农民办实事,办好事,真正使干部受到教育,农民得到实惠。
  2002年上半年,为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护农民利益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的征收和使用办法。改革试点工作分6个阶段进行,12月完成。这项改革是建国以来全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基层政府转变职能。
  2004年,为大力推进科教兴农战略,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就业能力,拓宽就业范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农业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精神,县委、县政府做出《关于实施农民培训工程的决定》。其奋斗目标是:利用三年时间,集中培训农民10万人,全面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到2006年底,使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从事农业生产的骨干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在整体上有明显提高。到2010年,使受训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在总体上与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相适应。
  优化环境、扩大开放、加快发展1996年1月20日,在县委十届四次全委会上通过《关于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要求广泛开展科技兴农、科技兴工活动,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地位,以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1998年7月26日,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和促进县外单位或个人、境外企业或个人到永昌合作、合资和独资经营企业,加速外向型经济发展,根据十五大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制定15条具体的优惠措施,为招商引资提供了宽松的发展环境。
  2000年12月14日,为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集体经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不断加快“公退民进”步伐,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县委提出《关于搞活国有集体企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公退民进”为重点,以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为目标,走好“四条路子”(依靠科技进步,走好向科学技术要效益的路子;突出地方特色,走好向资源优势要效益的路子;优化投资环境,走好向基础建设要效益的路子;强化社会服务,走好向软件建设要效益的路子),实现“五个突破”(放宽股权设置,在股合制改造上求突破;加速资产流动,在产权转让上求突破;优化要素配置,在集团化经营上求突破;实行关停并转,在破产重组上求突破;强化管理手段,在规范运行上求突破)。
  2001年3月13日,为加强西部大开发中永昌县对国家投入和地方汇集专项资金的财务监督和监察,规范资金正确运行,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经济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印发《永昌县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监察的实施意见》。通过永昌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监察领导小组对以下资金进行监督监察:中央、省、市财政列项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县、乡两级政府匹配资金;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列项争取到的各类专项资金。力求用有限的资金多办事、办好事、创佳业,为永昌县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2001年10月18日,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从思想舆论环境、政策激励环境、管理服务环境、文化生活环境和法制保障环境5个方面做出30条具体规定。规定的落实,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县内外投资者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有效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2002年4月9日,为了进一步掀起营造“三个环境”(投资环境、建设环境和干事创业环境)大讨论活动的新高潮,切实改善永昌的投资环境、建设环境和干事创业环境,推动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深入开展营造“三个环境”大讨论的实施意见》。要求把大讨论同大宣传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开放开发的舆论环境;把大讨论同改进作风、转变职能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快捷高效的办事环境;把大讨论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把大讨论同完善政策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把大讨论同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和人才的用人环境;把大讨论同依法治县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公正安全的法制环境;把大讨论同建立文明城市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把大讨论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具有永昌特色的人文环境。要求分步实施,务求实效。
  2003年8月15日,县委第十二届二次全委会议通过《关于实施绿色富县战略的决定》。绿色富县战略是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发展“一特两化”农业、走新兴工业化道路、发展现代流通、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现代科技信息为手段,以质量、效益、安全、清洁为特征,以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规模化集聚、现代化管理为途径,以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目标的全局性战略。其主要内容和任务是: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全力发展新兴工业;着力营造绿色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2004年,为进一步加快永昌县城镇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县委、县政府做出《关于城镇规划区内部分村社农民整体转为城市居民的决定》。其奋斗目标是:利用5年时间,逐步将城关镇的北海子村、黄家学村、小坝村、中庄子村,河西堡镇的河西堡村、河东村、沙窝村、鸳鸯池村、西庄子村,朱王堡镇的梅南村、朱王堡村、新堡子村,东寨镇的新二坝村六社等在城镇规划区内的部分村社农民,整体转为城市居民。整体转为城市居民的农民实行双重身份管理。
  精神文明建设
  1996年5月15日,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的基础性地位,促进全县农村文化事业的繁荣稳定,更好地服务于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农村文化工作的意见》,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全县农村文化工作的意见》,提出到1997年将永昌县建成全省文化先进县,到1998年努力争创全国文化先进县的目标。
  2000年1月26日,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邪教“法轮功”骨干分子,压制其反弹,巩固和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进一步做好“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夺取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最后胜利。
  2001年3月2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县委印发《永昌县精神文明建设“十五”规划》,提出经过5年的努力,在全县人民中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信念。该规划的实施,为全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形成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2002年7月24日,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在全县有步骤地推进“以德治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德治村”工作先期在各乡镇30%的村及朱王堡镇进行,重点任务是在农村全面实施“八六三”工程,即抓好“八项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公共卫生和家庭卫生教育、学科学用科学教育、移风易俗教育、文明礼貌教育、赡养老人教育、远离邪教教育、集体主义观念教育)、开展“六项活动”(开展学习教育记笔记活动、开展道德评议活动、开展评“十好”活动、开展“六进家”活动、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复评活动)、搞好“三项治理”(治理村容村貌、治理村风民风、治理社会秩序)。
  2003年7月8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各级党政领导的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县委制定《永昌县关于实行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责任制和责任查究暂行办法》。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宣传揭批工作;②教育转化工作;③防范监控工作;④深挖打击工作;⑤基层基础工作。并做出对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在工作中出现间题比较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规定。
  2004年6月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其具体措施是:①抓学校教育,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②抓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的重要作用;③抓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特殊作用;④抓社会教育,积极创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005年8月30日,为营造全民艰苦创业的环境,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大力推进全民艰苦创业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培育全民艰苦创业的精神,拓宽全民艰苦创业的领域,发展家庭项目、工业项目、农业项目、加工项目、劳务项目,开发服务项目。要壮大全民艰苦创业的主体,鼓励干部带头创业,支持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家二次创业,推动农民离土创业,扶持下岗职工及无业人员自主创业,动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自主创业,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吸引外地客商来永昌县投资创业。
  社会事业
  1994年8月15日,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全县体育工作,发展全民体育运动,满足城乡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迫切需要,推动全县群众体育和经济建设同步前进。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创建全国体育先进县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
  1997年9月10日,为推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农村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通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在农村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县积极稳妥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把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工作,目的是使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收入有一定提高,起到少生快富的示范和榜样作用,带动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
  1998年7月28日,为确保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32条具体意见。
  1999年6月8日,为倡导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广大老干部、老年人的关怀和照顾,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优待对象为县内离休干部、县级以上退休干部和65岁以上的老年人以及外地持“离休证”或“优待证”的优待对象,从五个方面享受优待服务。
  2001年2月25日,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抓好永昌县计划生育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县委、县政府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提出“十五”期间全县人口出生率不超过13%,自然增长率低于全省水平,计划生育合格率达到95%,出生婴儿性别比例趋向正常的目标。要求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落实“三为主”各项措施,提高“三为主”工作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比较宽松的人口环境。
  2003年4月7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和《中共永昌县委、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昌县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关于永昌县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其改革内容是:①改革义务教育的领导体制;②改革人事管理体制,由县教育和人事部门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的人事管理;③改革财务管理体制,全县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县财政统一发放;④改革党务管理体制,在教育局党委领导下管理党务工作;⑤调整教育结构布局,优化教育资源,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调整中小学布局;⑥建立健全教育监督机构,完善教育监督机制。通过改革的实施,切实达到了人员编制合理化、教育结构均衡化、教育管理规范化,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005年2月5日,为加强全县人才工作,县委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主要内容有:突出发展重点,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推进继续教育;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引进各类人才;健全人才使用机制,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第四节 纪律检查工作
  1991年,中共永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内设办公室、检查室、审理室。1993年起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廉政建设室。2003年,设立行政执法监察室。合署办公后,县纪委、县监察局仍然分属于党的机关和国家政府机关两个序列,保持各自不同的性质、任务和职权,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廉政建设
  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每年年初,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安排部署当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结合每年的工作重点,修订下发《永昌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明确各部门具体责任、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每年年底,县委组织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通过个人述职述廉、群众测评评廉、组织评定考廉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严格责任奖惩,对领导得力、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每年拨专项资金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责任制规定和责任考核不称职的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教育防范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党风廉政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拓宽教育渠道,注重教育效果,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和全县干部队伍的学习、思想和工作实际,每年选择一至两个教育主题,先后开展“三讲”教育、“过三关”(权力关、市场关、家庭关)教育、“两个务必”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群众观念。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开展学习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等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加强反面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分子的蜕变轨迹,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地对照先进找差距,提高境界见行动,面对丑恶思清廉,警戒线前不逾越,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先后制定《永昌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具体规定》、《永昌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具体规定》、《永昌县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重点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开展对领导干部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用公款配备住宅电脑、违规收受礼金礼券礼卡、违反住房规定等清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公费配备通讯工具、党政机关购置使用小汽车的管理,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等规定。同时,协同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坚决纠正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巩固提高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成果;加强对中小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器械行为,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撤销、归并一批擅自设立的公路收费卡站,初步实现县境内县乡公路无“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的目标。
  机制创新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和制度,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削减合并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的基础上,对保留的36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206个行政许可实施项目予以公布,逐步建立公开、公正、高效的审批体制。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永昌县会计委派管理制度,推行“内外结合、统一核算,核定收支、分类管理,全额上缴、适度调转”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模式,逐步扩大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款分离范围,加大“小金库”清查力度,巩固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成果,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止挪用、滥支等违纪问题的发生。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党政干部民主推荐、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交流、轮岗、提拔任用干部征求纪委意见和县委全委会、常委会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票决制等做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逐步建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不断完善。政务、村务、厂务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和形式不断规范,公开监督保障措施不断健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
  行政监察
  1991年后,县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监察项目,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和重大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突出以退耕还林、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国债资金和以扶贫、救灾、社保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督促政府主管部门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效能监察,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维护经济发展,促进政府管理创新。
  违纪违法案件查处
  1990年至2004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查处领导批示件及群众来信来访案件886件,立案195件,涉及受处分人员180人(双重处分1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的150人(开除党籍55人,留党察看37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严重警告36人,警告20人),给予政纪处分的44人(开除17人,撤职1人,降级1人,记大过4人,记过6人,警告15人)。
  查处的案件主要有:县油脂化工厂原厂长贾某、县实业开发公司原副经理杨某、县草原站原副站长孟某失职渎职案;县审计局原副局长顾某、东寨供销社原主任冯某贪污案;县供销社原主任李某、河西堡镇原武装部部长南某受贿案;县社保局原局长张某和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贪污挪用公款案;红山窑粮管所粮食短库130多万千克的案件。
  第五节 组织工作
  党员队伍建设
  党员管理1990年,全县共有党员7072人。15年间,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坚持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加强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培养、吸收青年和妇女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使党员数量均衡增长,结构、分布明显改善,素质不断提高。制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坚持党员目标管理、“三会一课”(支部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和上党课)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等,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评鉴、评价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等五个环节,认真开展党员冬训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党员教育1991年至2005年,县委组织部以举办各类培训班为主要方式,坚持对党员及其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平均每年举办培训班40期以上。主要教育培训内容:1991年至1995年为《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共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市场经济学,现代科学知识,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经济法律法规。1996年至2000年为中共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中共十五大报告、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2001年至2005年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共十六大报告,中共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项目管理,WTO知识,公务员有关知识等。
  2000年、2001年、2003年、2005年,分别开展“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四次大规模的党员及其党员干部教育活动。其中2001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经中央、省、市督查组抽查后,做法和成效得到肯定,永昌县被推荐参加中央“学教”办组织的全国14个县参加的“学教活动试点县经验交流座谈会”。2005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永昌县被中央确定为全国群众满意度测评试点县,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专门派员莅临指导试点工作。由于测评试点工作组织严密,工作到位,达到预期目的,永昌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得到中央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成功经验在全国推广。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990年,全县有基层党委19个、党组5个、党总支13个、支部304个。2005年,有基层党委24个、党组9个、党总支29个、支部458个。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15年间,县委把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关键性工程来抓,切实加强乡(镇)、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乡村阵地建设,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1993年,抽调8名机关干部到村委会挂职(3人任村党支部副书记,5人任村委会副主任)。1994年,选派10名懂经济、会管理的中青年干部到村委会挂职,并从县直机关抽调31名干部,和省、市抽调的机关干部一起到村委会帮助工作。1995年,制定并开始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永昌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1995~1997)三年规划》。1997年,按照《中共永昌县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基础工作的决定》建立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全面推进“五好”村、“六好”乡(镇)党委建设。1998年,制定并开始实施《永昌县1998~2000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同年,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制定《永昌县1998~2002年农村党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2000年,县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联合筹资近30万元,先后3次为全县111个村配备电教设备。7月,在朱王堡镇召开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现场会,安排部署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2001年10月,从各乡镇选派28名党支部书记,赴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县以驻村挂职的形式,进行为期15天的考察学习。12月,选派10名乡镇党委副书记到上海市参加西部开发干部研讨培训班学习。2002年后,市、县组织部门共筹集建设资金80多万元,用于改善乡村及社区办公条件。2003年,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通知》,明确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同年,组织实施“双培双带”工程,5月组织召开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暨“双培双带”工程分片现场会。2004年,永昌县被省委授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称号。
  非公经济、企业和社区党组织建设1991年后,县委采取区域联建、行业连锁、企企联合、挂靠村(居)、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以创建“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反映好”的“五好”党组织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培育非公经济组织党建示范点2个。对有条件成立党组织的企业,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保证工作正常开展,使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党建联系点、联席会、议事会等制度,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撤销河西堡镇、城关镇的社管办党总支和居委会党支部,成立2个社区党工委、10个社区党总支、49个社区党支部。
  机关党组织建设县委十分重视机关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并结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内容,狠抓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为目标,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对党员进行党性实践教育,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干部工作
  1991年后,县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按照中央一系列关于干部工作的法规文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构建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全县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选拔导向和人员编制县委坚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并注重把善于抓项目、敢于搞改革、用心抓落实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同时,结合历次县、乡机构改革,确定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职位设置和人员编制。2002年,按照机构改革精神,组织人事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人员进行定岗、定责、定编(简称“三定”),确定全县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方案,对各单位人员编制、岗位职责、领导职数做了明确规定。在调整配备干部时,严格掌握和执行“三定”方案,从未发生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现象。2005年底,全县共有县级干部41人,科级干部592人。
  制度改革和监督管理1991年后,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进一步完善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初步形成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和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机制。把公开选拔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干部群众的公认度。结合县、乡机构改革和班子换届,调整、交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领导干部,重视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强和改进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坚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可靠依据。继续推行干部下基层锻炼挂职制度。2004年,县委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县委常委会、全委会干部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票决制。
  1995年,制定《永昌县党政群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永昌县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永昌县企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永昌县科级干部考核办法》、《永昌县培养选拔年轻干部(1995~1997)三年规划》和《永昌县干部培训(1995~1997)三年规划》,为干部管理和教育逐步走上规范化奠定基础。1997年,制定《永昌县企业干部选聘管理办法》,将已改制企业的干部任免权下放到董事会,未改制企业的干部任免权下放到企业主管部门。1999年,进一步完善《永昌县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2000年,按照省、市委关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通知精神,制定《永昌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实施意见》,并对县供销社、就业局、国资局、永昌三中、骊靬宾馆5个单位的6个科级干部职位组织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2001年,在全县公开选拔骊靬宾馆经理1名、女副乡镇长3名、乡镇计生站长3名、县农技中心副主任1名。2002年,对3个乡镇的女副乡镇长、计生站长和县农技中心副主任7个科级干部职位,以及教育、卫生系统的9个科级干部职位进行公开选拔。2003年,对团县委、科技局、乡镇农技中心等副科级职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公示等一系列严密的程序,选拔出9名年轻干部。2004年,制定《永昌县科级干部交流实施意见》、《县委全委会干部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票决办法(试行)》和《县委常委会干部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票决办法(试行)》。2005年8月开始,在全省率先建立县管科级干部后备库,选拔后备干部240名。其中科级71名,副科级169名。
  在监督管理上,根据《永昌县科级干部考核制度》对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谈话诫免制度、回复函询制度、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收入申报制度、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回复群众反映本人有关问题制度等,充分发挥制度在监督干部中的作用,有效提高了监督的整体效能。
  第六节 宣传工作
  1991年后,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全面落实“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四项主要任务,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宣传思想工作概况
  理论武装工作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作为武装各级党员干部的首要任务,突出“三项工程”(突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工程”,突出基层党员、干部、群众这个“基础工程”,突出青少年这个“希望工程”),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建立完善县委中心学习组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制度,乡镇党委、县级各大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制度),重视加强“三个阵地”建设(重视发挥县、乡两级党校这块主阵地的作用,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教育和集中培训工作,积极组织理论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对谈;重视以广播电视为主的理论宣传阵地建设,开办理论学习专栏节目,营造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促进工作的良好氛围;重视各系统、单位的理论学习、宣传阵地建设),采取“三种好形式”(采取邀请专家学者到永昌现场讲授、开展理论对谈的好形式,提高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水平;采取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专题报告会等好形式,推动理论学习深入发展;采取利用电教开展理论教育的好形式,把党员理论教育落到实处)。在狠抓理论学习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工作,产生一批指导实际工作、服务永昌发展的优秀理论成果。
  新闻舆论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对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生产实践以及成功经验进行深入宣传,在全县上下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精心组织“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两个务必”作风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促进和推动各项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坚持把对外宣传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头戏”,加强同中央和省市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协调,采编反映永昌改革与发展新举措、新成就的新闻稿件,积极宣传永昌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新气象、新成就,扩大永昌的对外影响力。1992年,为了把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上来,确保“三大工程”的顺利完成,多次邀请新华社甘肃分社、甘肃日报社、甘肃电台等新闻单位的记者到永昌县采访报道,在《新华每日电讯》、《甘肃日报》等中央、省级报刊、电台报道了永昌发展经济的生动实践,在县内外营造了发展经济的良好氛围。2004年,反映致富项目入户工程的新闻报道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中播出,开创永昌新闻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播出的先河;不断加大对外宣传阵地建设和外宣品制作力度,广播电视硬件、软件建设有长足发展,广播电视节目、栏目的形式进一步丰富,宣传质量和宣传水平不断提高;筹建开通集党的建设、宣传信息、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商务动态等内容为一体的“永昌宣传文化网”,完成《丝路明珠——永昌》对外宣传画册、宣传邮册和宣传专题片的编印制作,出版发行汇集对外宣传永昌新闻精品佳作的宣传书籍《记者眼中的永昌》,扩大永昌的知名度,为外界了解永昌、投资永昌、建设永昌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思想政治工作紧紧围绕不同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紧密结合永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同时期各行各业的工作实际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创新工作形式,设计工作载体,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国防知识教育。在机关,主要抓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了整顿机关作风、“三讲”、“五算五比五看”、营造“三个环境”大讨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在农村,广泛开展以双文明评议为主要形式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教育、维护社会稳定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农业实用技术教育,深入推进“以德治村”、“依法治村”工作,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在企业,针对企业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以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的系列思想教育活动,重视下岗职工的思想教育、抓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培训及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研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五爱”、“四有”为主题的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活动、“雏鹰行动”和“以德治校”工作。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讲,集中进行网吧专项整治,形成党政群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重视在校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召开永昌籍在校大学生代表座谈会,激发他们为家乡的现代化建设争光添彩的学习热情。加强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县革命烈士陵园被命名为甘肃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金昌市国防教育基地;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作用,深入宣传在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组成先进事迹报告团进行巡回报告,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立足本职岗位、永葆先进性的工作积极性。
  精神文明创建坚持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三大创建活动为重点,精心设计载体,积极开展活动。文明城镇创建工作方面,主要围绕环境卫生、道路交通、旅游景点、公共场所、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县城街道拓宽改造和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集中整治活动,改善城镇形象,提升城镇品位。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方面,坚持以“四村”建设为重点,以“十星级文明户”为抓手,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新农村活动,组织开展创建卫生村镇活动、文明乡镇竞赛活动以及五好文明户、卫生示范户、绿化美化庭院示范户、科技致富示范户等评选活动。遵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文明村为发展动力、以小康村为发展目标,从道路硬化、庭院经济、沼气推广、住宅改造等入手,加强高标准小康住宅的规划与建设,积极引导群众创建以暖廊房、卫生厕、安全水、沼气能源等为主要标志的美好家园,农村人居环境、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文明行业创建以“营造优美环境、建立优良秩序、推进优质服务”、共铸“诚信永昌”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诚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家庭主题宣传活动、“三化”达标创优、“双十佳”争创评选、行风评议、“百名十佳”争创评选活动及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活动,树立良好的行业新形象。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三下乡”(文化、科技、卫生)、“西部助学工程”、“学雷锋、树新风”、“扶贫济困、情暖永昌”等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文化艺术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每年结合春节、五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庆纪念日,组织开展社火表演、元宵灯展、焰火晚会、文艺演出、影视展播、职工歌咏比赛、民间曲艺调演、书画摄影作品展、广播操比赛、篮球赛、排球赛、乒乓球赛、中国象棋赛、青年歌手大奖赛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改善农村文化活动条件,全县各乡镇、村均建起文化站(室),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成为农民群众农闲时节参加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切实加强文化阵地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多方筹措资金,2004年完成县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分设,2004年至2006年相继建成4个示范性乡镇文化站和1个县级宣传文化中心,并充分发挥其阵地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带动和促进全县文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文联工作,定期召开县文联全委(扩大)会,广泛开展文学笔会和采风联谊活动,促进全县文艺事业的不断发展。坚持以实施“五个一工程”为龙头,立足本县,突出特色,狠抓精神产品创作,积极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实践,深入生活。出版《神矢》、《蓬随风转》、《河西历史轶事和传奇》、《永昌圣容瑞像寺》、《永昌宝卷》、《永昌史话》、《金昌民间俗曲》等一批优秀作品,有多件文艺作品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成功组织举办“省‘情系陇原’艺术团赴永昌慰问演出”活动,舞蹈《骊靬古韵》参加全省调演并获奖,舞蹈《骊靬随想》参加2005年甘肃电视台举办的金昌市电视文艺晚会“与时代同行”专场演出,受到省、市领导和广大观众的好评。
  重视和加强对骊靬文化的研究宣传,创办《骊靬》文学刊物,成立骊靬文化研究会,出版发行《骊靬书》、《骊靬——千古之谜解》、《骊靬探丛》等文化研究专著。中央电视台、美国Discovery探索频道、甘肃电视台、香港《文汇报》、《甘肃日报》等国内外多家新闻媒体先后到永昌采访报道,在国内外掀起新一轮骊靬文化热潮。
  理论教育活动
  1991年至1995年,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三届六中、七中全会、十四大、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谈话精神和县委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精神为重点,通过开展经济工作大讨论、举办培训班、组织报告会、座谈会、撰写理论文章等形式,帮助广大党员干部转变思想观念陈旧、胆子不大、闯劲不足的传统观念,促进全县人民思想大解放,增强振兴永昌经济的信念和决心,推动全县经济工作快速发展。同时,针对苏联“8.19”事件后的加速演变,深入开展反和平演变的宣传教育,统一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人心。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这一新时期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要求开展了各种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学习宣传活动,狠抓特色理论的学习,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邓小平文选》。以“二五”普法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颁发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1996年至2000年,坚持把学习宣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作为理论宣传教育的重点,在党员中深入开展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双学”活动,开展学习、宣传、弘扬张家港精神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抓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教育干部群众的工作,在县级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教育,组织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穷则思变、穷而思进”专题教育活动和“学习党章、增强党性”为主题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西部大开发,我们怎么办”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使党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精神深入人心,使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成为全县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2001年至2005年,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县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简称“学教”活动)为契机,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宣讲对谈与举办培训班相结合、理论研讨与撰写体会文章相结合等方式,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人心,为“学教”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认真贯彻“以德治国”思想,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实践‘三个代表’,争创一流业绩”党性实践活动,举办多期《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文明市民守则、公约及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班;狠抓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教育,在全县兴起学习WTO基本知识的热潮,兴起学习党的十六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的热潮,兴起学习江泽民“5·31”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认真组织开展“以德治村”试点工作,广泛开展“八项教育”、“六项活动”和“三项治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在全县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中实施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提倡机关干部积极学习政治理论、经济、法律、业务和公用知识,开展学电脑、学外语、学讲普通话“新三学”活动,建立落实日读、周学、月论、季查、年考的“五步”督学机制,全县干部职工学习风气日益浓厚,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深入开展“以德治校”工作,通过在全县中小学实施“八项教育”(集体主义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卫生健康教育、科学文明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师德师风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开展“三项活动”(十佳文明学校评选活动、十佳文明教师评选活动、十佳文明学生评选活动)、抓好“三项建设”(校风建设、教风建设、学风建设),形成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校风,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教风,文明守纪、尊师勤学的学风,构建学校德育工作的新体系。突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党委中心学习组的龙头作用,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开展理论宣讲对谈、举办理论报告会、研讨会、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坚持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理论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组成张祯、徐克贤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市、全县范围内进行巡回报告,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理论著述
  1996年,编印《弘扬张家港精神学习材料》3000册。2000年,编印《全县三讲教育问答50题》。2001年,“学教”活动期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等部门编印《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文件汇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问答100题》及《“三个代表”指航程》、《歌唱西部大开发》等材料。2003年,编印宣传册并制作宣传专题片《丝路明珠——永昌》。2004年,编印《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永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优秀论文选》,建立开通“永昌宣传文化网站”。2005年,编印《抗日战争中的永昌人》2000册,《记者眼中的永昌》1000册。
  第七节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983年4月,永昌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办公室成立。1987年7月,更名为永昌县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92年5月,与县委宣传部合署办公。1994年4月,更名为永昌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其下设办公室相应更名。1997年3月,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与县委宣传部机构分设,为县委的议事协调机构,是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实行机构、编制、经费、文件等单列。2002年7月,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县委宣传部。
  工作概况
  1991年,组织开展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在“五一”、“七一”、“十一”期间,组织机关单位、厂矿、农村、学校开展以了解党、认识党、歌颂党、热爱党为主要内容的“党在我心中”纪念活动。组织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1993年,制定《文明单位标准》,组织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活动。1994年,制定《永昌县创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12月,永昌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
  1996年,大力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三优一满意”(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满意在永昌)竞赛活动。1997年3月,永昌县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示范县,成立创建全国文明村镇示范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27人组成。制定印发《永昌县精神文明建设五年规划》、《永昌县创建全国文明村镇示范县实施意见》、《永昌县文明村镇创建规划》、《永昌县“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关于在全县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安排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基本任务、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10月,全省创建文明村镇现场会在永昌县召开,省上领导及与会代表对永昌县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1998年,深入开展以思想道德为核心的各类教育活动。坚持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紧紧围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1999年4月开始,按照甘肃省《创建国道312线甘肃段部级文明样板路实施方案》的要求,先后组织绿化和净化活动,种植各类绿化苗木,拆除违章建筑,清除各类不规范广告牌和非交通宣传牌,清除马路市场,规范交易点。2000年7月,通过交通部及省文明委、省交通厅的验收。2000年3月,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2000~200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贯彻落实甘肃省“创建河西精神文明模范走廊纲要”的实施意见》。至年底,朱王堡镇建成省级文明乡镇,河西堡、城关镇建成市级文明乡镇。
  2001年,先后制定下发《永昌县精神文明建设十五规划》、《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意见》。印发《关于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制止大操特办、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强对婚嫁丧葬、民俗节日和祭祀等民间活动的引导。2002年,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组织开展“以德治村”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有步骤地开展“以德治村”工作的实施意见》。2003年,全面开展“以德治校”活动。2004年,县文明委组织召开全县首届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加强诚信建设,组织开展共铸诚信永昌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营造优美环境、建立优良秩序、推进优质服务”共铸“诚信永昌”活动的实施意见》、《永昌县诚信经营单位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诚信经营单位”创建活动。县委、县政府召开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2005年,市委、市政府提出金昌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永昌县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县城乡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至2005年底,全县国家级文明单位有县法院、永昌一中、河西堡地税分局、朱王堡镇,省级文明单位有永昌县、城关镇、金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永昌电厂、永昌电厂生活福利小区、朱王堡镇郑家堡村,市级文明单位49个,县级文明单位165个。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1997年3月,永昌县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示范县,县委、县政府抓住机遇,加大工作力度,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在总结过去评选“三户”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丰富内涵,推陈出新,在农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创建全国文明村镇示范县奠定了基础。
  “以德治村”和“以德治校”工作2002年,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以德治国”方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和农村文明程度,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农村开展“以德治村”工作,制定下发《永昌县开展“以德治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朱王堡镇三沟村进行“以德治村”试点工作。2002年下半年,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有步骤地开展“以德治村”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各乡镇的42个村,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以德治村”工作。在永昌一中、河西堡镇中学、三沟小学组织开展“以德治校”试点工作。2003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以“建文明学校、做文明教师、当文明学生”为主题的“以德治校”活动。
  “扶贫济困、情暖永昌”活动2003年,县文明委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情暖永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县级以上文明单位为主体,以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目标,以奉献爱心、扶贫济困为内容,发动县级以上文明单位通过向社会弱势群体献爱心,为城镇特困家庭送温暖,为企业下岗职工谋出路,为农村失学儿童添希望,展示文明单位的精神风貌。每个县级以上文明单位救助1户城镇特困家庭、救助1名农村失学儿童,为城镇特困家庭谋职业、送口粮、解决衣被、传授技术、扶助资金。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200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甘肃省未成年人健康行动计划》,永昌县先后多次召开职能部门座谈会,研究部署工作。6月4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县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该意见精神,明确工作职责,采取切实措施,统筹协调,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使全县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2005年,永昌县以金昌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积极组织落实《金昌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2005年度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举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巡回报告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金昌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金昌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意见》,安排部署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各部门积极行动,狠抓创建工作,全县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实施“西部助学工程”2000年开始,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组织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旨在帮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加速西部人才培养。每年向西部各省考入重点大学的本科特困生资助5000元,4年共资助2万元,并由学校免除学费。2002年开始,这项工程向高中延伸,在高中开办“宏志班”,每年资助贫困高中生2000元,3年共资助6000元,学校免除学费。至2005年,永昌县先后有13名大学生和4名高中生受到资助。
  实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1998年开始,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实施的“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中,永昌县积极申请建设乡镇宣传文化站和县级宣传文化中心。六坝乡宣传文化站于2002年被省文明办列项,2003年7月动工修建,年底竣工。焦家庄乡宣传文化站于2002年被省文明办列项,2003年7月动工修建,2004年6月竣工。南坝乡宣传文化站于2003年被省文明办列项,2004年6月动工修建,10月竣工。2005年4月,永昌县宣传文化中心综合楼项目经省文明办批准立项,2005年7月开工建设,10月底主体工程封顶。
  第八节 政法工作
  县委政法委员会成立于1982年6月,是县委领导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员会书记在2001年之前由县委副书记兼任,2001年后设为专职,并任县委常委。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综治办),成立于1991年9月,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县委“610”办公室是永昌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县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员会内设县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维护稳定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严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15年来,政法、综治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服务全县大局为重点,以维护稳定为目标,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发展经济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的意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了全县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严打”整治1983年、1996年、2001年,中共中央先后部署“严打”整治斗争。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县政法部门结合实际,在全县安排阶段性专项斗争,重点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以及盗窃、抢劫等多发性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坚决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持以“破大案、挖团伙、追逃犯、抓禁毒”工作为重点,通过开展“百日严打”、“冬季行动”和重点整治等行动,对故意杀人、贩毒、非法贩运爆炸物品、诈骗、重大抢劫、盗窃、伤害、非法拘禁儿童、使用爆炸物品敲诈勒索、破坏电力设施等重大案件予以有力地打击,维护了社会秩序。先后破获1996年“4·14”特大跨省区盗车团伙案,周定智等系列团伙盗窃案;1997年“7·12”宋子良杀人案及盗掘沈再思古墓案,“7.18”任彦、刘在昆杀人劫车案,石埃彦诈骗金昌石油公司40吨汽油案;1998年“7·22”马明、孙文抢劫杀人案;1999年杜升、邹志清等非法贩运爆炸物品案;2003年“1·15”梁吉成使用爆炸物品敲诈勒索案,“4.26”李继忠、韩俊礼重大抢劫、伤害案和“9·30”常成善故意杀人案;2004年“2·21”劫车杀人案,“6·02”故意杀人案,“7.18”霍继智、霍继波抢劫案和崔伯英等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等重大案件,有力地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分子。至2005年,县委、县政府,共表彰“严打”斗争先进集体7个、先进工作者46名。
  禁毒1993年底至1994年,河西堡地区毒品犯罪呈蔓延势头,县委、县政府及时做出《关于禁毒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决定》,开展“全力扫毒”专项行动。筹资修建戒毒所,遏制了毒品犯罪的势头。1999年,县公安局成立禁毒大队。2000年,成立永昌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2001年,永昌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无毒县”,2004年晋升为“二级无毒县”。2005年4月,共建立社会帮教小组377个,帮教成员1508人。新城子、红山窑、焦家庄、六坝、南坝、水源、朱王堡等7个乡镇达到一级无毒乡镇,城关镇达到二级无毒乡镇,河西堡镇、东寨镇达到三级无毒乡镇。至2005年,共破获毒品违法案件121起,缴获海洛因1948.7克、鸦片7478.05克。
  治安防控1998年,永昌县开始建设群众联户联防治安防控体系。2003年,以抓城镇防控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在城关镇、河西堡镇10个社区设立警务室,可防性案件发案率得到有效遏制。2004年6月,成立社会治安联防指挥部,在县公安局设立办公室,各乡镇成立联防指挥所,在城关镇、河西堡镇分别组建由治安警、刑警、交警、武警等20人组成的治安巡逻队,并安排20名城镇复退军人组成2个保安机动巡逻队,从城镇下岗再就业人员中给城镇10个社区聘用综治员114名,给8个农村派出所聘用综治员24名,统一工作标识,在城镇和农村乡镇政府驻地开展联防巡逻。2005年4月起,在朱王堡镇朱王堡、新堡子、流泉村开展以“预防农电设施被盗、预防入院盗窃牲畜、预防入室盗窃钱物、预防火灾事故发生、预防邪教赌博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群防群治工作,建立以乡镇领导干部包村、派出所民警包片、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巡逻人员包日的“五包”工作机制。在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于6月9日在朱王堡镇召开全市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场会,之后在全县确定21个示范村为重点整体推进。至2005年,全县111个村全面组织实施了此项工作,基本实现了社会治安“预防早、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1991年后,建立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及时化解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各种矛盾纠纷隐患。重点调处因企业改制、征用土地、城镇拆迁、职工下岗就业、林地草场、水事纠纷等方面出现的一些上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重点有1997年因灌水矛盾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因西气东输工程建设占地在东寨镇和焦家庄乡引发的群众集体阻挠施工事件,焦家庄乡农户因放牧与永昌羊场发生的草原纠纷,新城子镇农民聚众到肃南县皇城草原乱挖药材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创建活动1997年,以朱王堡镇三沟村和水源镇为试点,创建“安全文明(村)小区”。1999年,全县有安全村54个、安全小区9个,10个乡镇及91个单位列入治安模范单位。2005年4月,开展创建“平安永昌”活动,印发《永昌县创建“平安永昌”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平安乡镇、村、社区、单位、学校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当年命名平安乡镇1个、平安村11个、平安社区2个、平安学校3个、平安企业3个,命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6个。永昌县被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命名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
  国家安全
  1997年8月,永昌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2004年5月,办公室改设在县委政法委。同时,在10个乡(镇)和有涉外接待业务的县招商局、文化局、水利局、东区管委会、永昌大酒店等5个单位组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确定信息联络员,建立工作制度。
  铁路护路联防
  1997年4月,根据省、市要求,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招聘护路队员22名,组成3个联防队进驻宗家庄、东大山、青山堡3个车站,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至2005年,全县设有宗家庄、东大山、青山堡3个护路联防队,有队员18名,担负兰新铁路32千米的护路联防工作,涉及沿线2个乡镇、9个行政村、32个社、1个农场和3所中小学。
  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
  县内“法轮功”邪教组织滋生于1997年,与此同时,一些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如“门徒会”等也在永昌县蔓延发展,涉及全县10个乡镇。邪教组织用歪理邪说蛊惑、蒙骗群众,从事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扰乱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构成较大的现实危害。1999年,中共中央作出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决定后,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市安排部署,成立永昌县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代称“623”办公室。2003年6月,更名为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代称“610”办公室,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专门组织协调开展此项工作。
  队伍建设
  在全县政法队伍中,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三讲”教育,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和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等活动。县委政法委聘请6名社会监督员,公、检、法、司机关聘请117名社会监督员,对政法系统各部门的工作和领导干部、干警队伍进行社会监督。2005年底,政法部门共有干警254人,其中公安局139人、检察院37人、法院61人、司法局17人。
  第九节 统战工作
  1982年12月,县委统战部恢复。1992年5月,全县机构改革,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县工商业联合会合署办公,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
  民主党派工作
  2005年,全县有5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近60名成员,黄埔同学会成员4名。各民主党派在县委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参政党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积极参政议政,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民族工作
  2005年,全县有回、满、藏、蒙古、裕固、朝鲜、白、壮、土、苗、布依、哈萨克、俄罗斯、土家、东乡族等15个少数民族,405户、1121人。15年中,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少数民族政策,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生产、生活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促进了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
  宗教工作
  1991年后,永昌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开放和恢复宗教活动场所,成立爱国宗教团体组织,在宗教界深入开展“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为主要内容的“四个维护”教育活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至2005年,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信教群众2500多人,经政府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11处。
  1991年9月,成立永昌县佛教协会理事委员会,加强对全县佛教工作的领导和宗教场所的管理。1992年、1993年、1995年、2002年先后批准开放五佛寺、大觉寺、云庄寺和圣容寺为佛教活动场所。
  1999年,在全县天主教界进行以“独立自主自办”和“四个维护”为主题的天主教综合治理工作,在城关镇成立天主教爱国会,使“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深入人心,维护全县天主教界的稳定。
  1999年,组织成立永昌县河西堡镇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在城关镇批准设立基督教活动点,加强对基督教活动的管理。
  2002年,批准并修建清真寺1座,并从临夏老王寺聘请阿訇1名,加强全县伊斯兰教的管理。
  对台、侨务工作
  全县共有台属18户,侨眷33户。15年间,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按照中央“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大力宣传《反分裂国家法》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保护全县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共接待回永昌县探亲的台、侨胞8人(次)。同时,密切与台、侨属的联系,建立台、侨属登记册,在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台、侨属45人(次)。积极发挥台、侨属同海外亲人的联系,通过宣传永昌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喜人形势,鼓励和引导港澳台同胞投资经商,为全县经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节 政研工作
  1988年9月,县委农村工作部改名为中共永昌县委政策研究室。1985年7月,县政府成立永昌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1992年5月,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与县委政策研究室合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2005年12月,县政府机构改革,撤销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政策研究
  1991年后,永昌县政策研究工作紧紧抓住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各年度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广泛调查,悉心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15年间,共撰写各类调研材料和领导讲话稿263篇,在中央、省、市报刊、杂志发表56篇,获市级奖励7篇。出刊县委内部刊物《永昌调研》56期,收集汇编书刊8种,发行800册,编写近20万字的《西部大开发战略研究》,摘编改革动态及农村政策60条。
  体制改革工作
  机构改革按照党和国家关于“政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基本政策原则,县体改办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积极组织、配合参与《永昌县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永昌县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永昌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对全县党政机构及其人员编制进行压缩、精减,通过改革,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强化和增加宏观管理职能,下调、转移微观管理职能,理顺各种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
  农村体制改革以解决“三农”问题为重点,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的要求,初步建立以农民自愿为基础,依法有偿转让、转包、出租为内容的土地流转制度,有效指导全县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加大农村小城镇综合改革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制度改革。
  企业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企业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为目标,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因企施策,采取“规范完善、股份制改造、产权转让、嫁接改造、破产淘汰”等多种形式,对企业进行改革、改组和改造,取得实效。
  住房制度改革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制定《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取消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居民住房购房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装修贷款。在全县建立住房建设商品化,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
  科教体制改革科技体制的改革上,优化科技组织结构,分流人才,转换机制,引导科技人员以多种形式参与经济建设,以实现科技经济一体化,着力推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民营科技型事业的发展。教育体制的改革上,进一步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鼓励多形式、多渠道筹资办学,狠抓基础教育,强化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在农村,建立起“5963”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即五条保障线(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互助、优抚安置),九项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救灾工作分级管理负责、救灾储备粮、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社会统养、五保供养以乡镇统筹、基层党组织与贫特困户结对子帮扶、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六大服务网络(救灾救济、五保供养、优抚安置、养老保险、婚丧服务和残疾人福利),三级管理机构(县、乡、村)。在乡镇推行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工作。在城镇,进一步健全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职工社会养老统筹和医疗制度改革,覆盖面逐年扩大。
  第十一节 机关党建
  1991年,中共永昌县县级机关委员会(简称机关党委)属县委工作部门。2002年7月,更名为中共永昌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机关工委),为县委的派出机构,归口县委办公室管理。
  组织建设
  1991年,机关党委所属总支11个、直属支部19个、党员839名。1998年,县金融、人寿保险系统党组织实行归口管理,先后移交金昌市金融、人寿保险系统党组织管理。到2000年,所属总支14个、直属支部18个、党员1004名。2001年6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支部交机关工委管理。2002年1月,县物价所支部撤销,党员交县政府总支管理。2002年7月,县农机局总支划归县农牧局党委管理。2003年6月,县法院党支部撤销,设立党总支。同年9月,县建设局、卫生局总支由于党员人数增多,经县委批准,设立党委,从机关工委划出。2004年9月,县房管局支部从建设局党委分离出来,交机关工委管理。2005年底,机关工委所属总支12个、直属支部18个、党员1041名。
  党员管理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每年与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检查验收。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自律量化考核、测评打分、通报警示,做到警钟常鸣,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提高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依法办事的自律意识。党组织的生活会形成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党员民主评议,每个党员都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党员教育
  15年间,机关工委组织所属总支、支部的全体党员开展、参加各种党员教育活动,加强党员教育力度。1991年至1993年,通过上党课等形式,主要开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为重点内容的党性教育。1994年至1997年,充分发挥电教设备优势,通过播放电教片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孔繁森典型事迹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五条规定”等知识,对广大党员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1999年至2002年,组织参加全县“三讲”教育活动、“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活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按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利用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件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参加在全县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2003年至2005年,组织参加“两个务必”作风教育活动和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发展党员工作
  1990年开始,机关工委每年集中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至2005年,共举办培训班16期,培训入党积极分子1884名,为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打下基础。15年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发展新党员632名,其中女性125名、大专学历以上245名、35岁以下512名。新发展的党员文化层次高,年龄结构合理,妇女党员比例增大。
  第十二节 党校工作
  县委党校成立于1959年,兼行行政干部学校职能。1997年,建成建筑面积1981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配套购置课桌凳、电视、音响等教学设备。2005年,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立项,被确定为甘肃省党员干部培训教育永昌基地,投资30万元配备背投电视6台、电脑32台、投影仪1台、实物展示台1部。学校有图书6000余册,订阅各种报刊杂志40种。1990年后,党校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有计划地送教师到省委党校或中央党校进行专业培训,平时参加学校的学习研讨活动,开展自学自修,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2005年,学校有高级讲师1名,讲师7名。
  教学工作
  在县委领导下,为宣传贯彻党的历次重要会议精神,配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党校每年举办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宣传骨干、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每隔一年举办妇女干部、青年团干部等培训班。2000年至2005年,先后进行文秘知识、WTO知识、项目管理知识、公务员法等方面的培训。共举办各种班次109期,培训党员干部10934人(次)。举办公务员培训班15期,培训公务员2296人(次)。
  1990年3月开始,根据中央党校创办党员干部函授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先后举办中央党校函授大专班7届,毕业学员536名。从2000年开始,举办省委党校函授本科班2届,毕业学员60人。2003年开始,举办村级干部大专班1届,毕业学员77人。
  理论研究
  党校制定《中共永昌县委党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教师每年必须完成的科研任务,采取多种激励措施,调动教师教研工作的积极性。至2005年,党校教师在省、市级报刊杂志发表理论文章26篇。由雷恒昌、王永泰分别任副主编,全体教师参与编写的《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导纲领》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由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雷恒昌创作的《公民道德建设歌》和《家长里短话文明》两书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分别于2002年、2005年内部出版。
  第十三节 老干部工作
  1983年9月,中共永昌县委老干部工作局成立,正科级建制,下设老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离休干部的管理和全县的老龄工作。1991年3月,县委成立中共永昌县委老干部局总支委员会,下设3个支部,其中机关支部1个,离休干部支部2个,总支委员会隶属县级机关委员会管理。1994年9月,永昌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协会由团县委分离,挂靠到县委老干部局,更名为永昌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老干部局。2002年7月,县委老干部工作局由原来的县委部门,确定为县委负责老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的事业单位,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原承担的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能移交县民政局。县委老干部局与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老干部安置
  1990年底,全县有老干部99名(1937年7月至1942年12月参加工作的8人,1943年1月至1945年9月2日参加工作的6人,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85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老干部77名,企业单位老干部22名;享受县处级待遇的老干部30名;党员老干部70名。1993年4月,县委采取易地安置的办法,保证老干部安度晚年,根据老干部的意愿,一次性安置老干部41人,其中,在陕西、上海、河北、兰州等省市安置12人,在武威、金昌、河西堡镇安置29人,后有所增减。
  老干部管理
  15年间,按照就近、方便、自我管理以及有利于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发挥作用的原则,加强对老干部的管理。2000年6月,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组织领导提出明确要求,实行目标管理,分级负责。2005年7月,县委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和老干部党支部建设,规范老干部组织生活制度。
  老干部待遇
  政治待遇在县城、河西堡镇分别设立老干部学习、活动点,定期组织老干部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的有关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县城、河西堡镇分别设立阅览室,征订《人民日报》、《甘肃日报》、《金昌日报》和《老年报》等,并为老干部每人征订《老人博览》杂志1份,为党员干部每人征订《党的建设》1份,供老干部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坚持重大活动由老干部参与制度,邀请老干部代表参加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全委会和纪委委员会,认真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建议,保证他们参政议政的权力。每年分两次邀请县委主管领导向老干部通报全县政治、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组织老干部参观上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让老干部充分感受全县的发展变化。纪检监察部门每年聘请部分老干部担任行风评议员、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员及社会公德监督员等,发挥老干部在社会各项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每年征集老干部在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经济待遇1990年4月,76名老干部离休费人均月增资13.86元。1998年12月,为企业离休干部增加离休费45元。1999年4月,企业离休老干部人均月增加离休费372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不再实行差额拨款,由县财政全额拨付原单位发放;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按照正县(处)级标准进行对应调整;1945年9月2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离休费按照副县(处)级标准进行对应调整。2001年7月,对全县离休干部艰苦边远补贴等4项工资进行调整,老干部月均增加离休费320余元,离休干部离休费月均达到1800余元。2001年7月,对38名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进行调整,人均增加补助36元,分别达到200元或280元不等。
  1998年,为老干部报销医药费11万元。2000年至2005年,分别报销17万元、15万元、23万元、40万元、46万元、65万元。2003年7月,全县有44名离休干部的护理费得到调整,人均月增资50元;有25名离休干部新享受到了护理费,人均月增资150元。
  2003年9月,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1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2004年7月,县处级离休干部交通费由原来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80元,科级离休干部交通费由原来每人每月15元提高到60元。
  关心下一代工作
  1994年9月,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协会由团县委挂靠到老干部局,改名永昌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01年8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调整落实永昌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对永昌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及人员进行了调整。组成单位有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局、团县委、总工委、妇联、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人事劳动局。组成人员有主任1名、副主任3名。2002年7月,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各乡镇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乡镇学区。
  2002年6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全县组织宣传学习活动,使关心下一代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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