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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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87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分类号: D621
页数: 1
页码: 7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8年至2005年永昌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情况。
关键词: 永昌县 事业单位 机构改革

内容

从1998年开始,永昌县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结合实际,逐步探索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路子,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先后将各乡镇的五站合并,设立农技服务中心;撤并了城关镇、河西堡镇共6个街道办事处,分别组建了社区办公室;将南坝乡计生站与南坝乡卫生院合署设置等,使事业单位设置更加精干,功能更加完善。
  对有经营项目的卫生、农林、畜牧、文化等事业单位,根据其经营项目的性质、规模、人员等因素,由全额财政拨款改为差额拨款或定额拨款。并根据实际,定期调整差、定额比例和数额,有的还改为自收自支,有力地激发了事业单位强化管理、谋求发展的积极性。截至2005年,全县共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3家,定额拨款事业单位19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4家。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资源配置以市场为主,能够自负盈亏,已具备市场化条件的营利性事业单位,转换经营机制,改为企业。至2005年,已有县自来水厂、县供热公司、农电公司、金昌市水电工程局、北海子鱼场、骊靬宾馆等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
  对中介服务型的县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单位,与原主管单位脱钩,实行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这些单位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同时,加强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1999年,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启动了全县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的程序,进行设立登记,确立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日常工作中,做好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工作,并加强年检,审核其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情况,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截至2005年,全县共设立登记事业单位192家,变更登记98家,注销登记7家。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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