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乡镇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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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87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乡镇机构改革
分类号: D621
页数: 5
页码: 74-7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间,永昌县各乡镇共经历三次机构改革,分别在1992年、1997年、2002年。
关键词: 永昌县 乡镇 机构改革

内容

1991年至2005年间,永昌县各乡镇共经历三次机构改革,分别在1992年、1997年、2002年。
  1992年乡镇机构改革
  改革前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状况1992年,全县共有乡镇11个,各乡镇设置的主要行政机构有6个至10个,即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人武部、经联委、财政所,城关镇设有建设科,河西堡镇设有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城建科、农业科。全县11个乡镇机关共核定人员编制434名。其中行政编制285名,事业编制149名;实有在册职工384名,缺编50名。县直有关部门延伸到乡镇或派驻乡镇的单位21个,即农业技术推广站、经营管理站、农机管理站、林业站、计生站、广播站、文化站、学区、卫生院、畜牧兽医站、水电处、供电所、公安派出所、法庭、工商所、粮管所、供销社、税务所、营业所、信用社、邮电所。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12个、企业单位7个;在管理办法上,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管理的单位7个,以条为主管理的单位14个。1991年,乡镇财政收入中由乡镇财政预算支配的共524万元,占全县地方财政收入1917万元的27.3%,乡镇财政共计供养1545人(含学区、卫生院、工商所的人员),全年支付人员经费499万元,占乡镇财政支出的95.2%。
  改革方案1992年10月6日,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1992〕2号文件和省委办发〔1991〕68号、〔1992〕46号文件,以县委发〔1992〕29号文件印发建议方案《永昌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各乡镇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实施措施,于年底完成。方案中对乡镇机构改革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合并岗位,压缩编制,设立乡镇办事机构。①各乡镇设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镇长、副乡镇长、人武部长、经联委主任、秘书组检、青年宣传、妇女、文书总务、会计统计、民政司法、建设土管、文化广播(兼打字)等21个岗位。核定人员编制364名(行政编制265名,事业编制99名),其中领导职数103名,即各乡镇设党委正副书记各1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2至3名,人武部长1名,经联委主任1名,街道办事处主任1名;工作人员231名;工勤人员30名。压缩编制70名,实超编12名,超编人员由各乡镇自行消化。②各乡镇党委、政府下设党政办公室、武装群团办公室、经联委、财政所、计划生育工作站五个办事机构,河西堡镇、城关镇另设城建办公室(城关镇不设计生站、财政所)。“两室一所”的主任、所长分别由分管的副书记、副乡镇长或人武部长兼任,副主任、副所长由一般干部担任。
  理顺关系,简政放权,强化乡镇综合管理职能。①乡镇计生站保留站长、专干各1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交乡镇卫生院承担,原计生站的手术大夫调乡镇卫生院工作,卫生院院长兼任计生工作站副站长。②对学区、卫生院、畜牧兽医站、粮管所、供销社、农技站、经营管理站、林业站、农机管理站、水管站、电管站实行条块结合,以乡镇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把人、财、物三权下放乡镇,县直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上述单位的负责人由乡镇在征得县直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办理任免手续。③对公安派出所、供电所、营业所、信用社、税务所、邮电所实行条块结合,以县直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党团建设和组织建设由乡镇管理,其他行政、业务工作仍由县直主管部门管理。上述单位的负责人由县直业务主管部门与乡镇共同考核,联合行文,办理任免手续,双方都具有否决权。对不称职的干警,乡镇有权向人事局及主管部门提出建议,酌情调离。
  转变职能,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创办经营服务实体,切实为农户提供各类专业服务。①各乡镇(不包括城关镇)成立农业经济综合服务中心,将涉农部门的农技推广站、农机管理站、畜牧兽医站、经营管理及林业、土管的业务和人员归入该中心管理。在1至2年内转为经营服务实体,与乡镇财政脱钩。②城关镇、河西堡镇的城镇建设办公室与两镇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通过经营创收,逐步转为经济实体,与县、乡镇财政脱钩。③工商、税务、银行、邮电及其他单位都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强化服务功能,在技术、信息、信贷、税收等各个方面为农户和经营服务实体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重点清退乡供人员,适当解聘招聘干部,切实减轻财政负担。①对各乡镇在会计、经营管理、农业技术推广、农机管理、计划生育手术技术员、打字员、广播员、管理员、炊事员、通信员、司机、门卫等岗位上使用的103名乡供人员,除经劳动部门批准使用的17名炊事员、小车司机外,其余86名乡供人员由各乡镇负责予以清退。②重新核编后,部分乡镇的超编问题,由各乡镇负责根据超编的人数,解聘相应数量的招聘干部,并报人事局备案。③不再给城关镇核定打字员、炊事员编制,原有打字员安排在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④对城关镇、河西堡镇的大车及司机采取“以车养车”、“以车养人”的办法,县、镇财政不再拨付大车与司机的各种经费。
  1997年乡镇机构改革
  改革前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状况1997年,全县除南坝乡外,其他乡镇机关内设党政办公室、武装群团办公室、财政所、计生站,城关镇、河西堡镇还设有城乡建设办公室和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其中城关镇2个,河西堡镇3个);设置的事业单位有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经济联合委员会、文化广播电视站、学区委员会、卫生院,城关、河西堡镇还分别设有环境卫生管理所。
  全县乡镇机关共核定人员编制474名,其中行政编制267名、事业编制207名。实有工作人员460名,其中253名占行政编制,207名占事业编制,编内缺员14名。全部人员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08名,占23.5%;工作人员329名,占71.5%;工勤人员23名(含计划外用工14名),占5%。
  县直有关部门延伸、派驻乡镇的单位11个,即法庭、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水电处、供电所、粮管所、供销社、信用社、营业所、邮电所。
  改革方案1997年,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委发(1994)32号文件精神,总结1992年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经验,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永昌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于12月30日以县委办发〔1997〕54号文件印发。方案中,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转变职能,突出服务。转变工作职能,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服务功能是本次改革的重点。①强化乡镇服务功能,提高综合管理能力。②大力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对农业和农民的服务能力。③坚持政事分开的原则,强化农技服务中心的技术推广和试验示范工作。要求农技服务中心及所属站、所发挥自身优势,建立农民急需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项目。④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乡镇党政机构与所办经济实体完全脱钩,搞好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加强对企业的宏观管理;鼓励和支持集体、个人和外来商户兴办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实现剩余劳动力的就近转移,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
  完善管理体制,理顺各类关系。①对为农村、农业进行技术服务和社会服务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学区、卫生院、计生站、文化广播站、工商所、水管站、电管站等单位,仍实行条块结合,以乡镇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即人、财、物由乡镇全面管理,县直各业务部门负责业务工作的指导。②对延伸和派驻乡镇的信用社、营业所、税务所、供电所、公安派出所、法庭、供销社、粮管所等单位,实行条块结合,以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但其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必须服从乡镇政府的统一规划与协调管理。要服从乡镇领导,积极参加乡镇党委、政府决定的公益性工作。其干部任免、职工考核、奖惩等要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
  机构设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小机构、大服务”的要求,撤销原有机构,设置以下机构。①党政机构:全县除南坝乡外,其他乡镇统一设置财政所;城关镇、河西堡镇、朱王堡镇设党政办公室和村镇建设办公室。没有内设机构的乡镇,实行助理员(或干事)制,由乡镇在核定的机关工作人员编制内设置若干工作岗位,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保留城关、河西堡两镇的派出办事机构街道办事处。其中:城关镇2个,即南街办事处、北街办事处;河西堡镇3个,即河雅路办事处、永河路办事处、车站路办事处。②事业单位:经济联合委员会(挂劳务工作站的牌子)、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工作站、文化广播电视站、学区委员会、卫生院。南坝乡计划生育工作站与卫生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计生站站长兼卫生院院长。
  人员编制。省委办发〔1997〕15号文件核定全县乡镇行政编制219名,比改革前的267名减少48名,减少幅度17.98%。对缺编的岗位(含行政、事业),要按照公开考核,择优选拔的原则,由人事劳动部门会同乡镇逐步聘用和选调。
  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
  2002年,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委发〔2001〕28号、〔2001〕59号和市委发〔2002〕13号(《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昌县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永昌县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实施方案》,于2002年4月18日以县委发〔2002〕21号文件印发。该方案内容有指导思想、改革的目标和重点、职能的界定、机构设置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实施办法共六个方面。
  机构设置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党政机构设置。①全县各乡镇统一设置人民武装部、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司法所(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合署办公)。②城关镇、河西堡镇、朱王堡镇设村镇建设办公室。③城关镇、河西堡镇设派出办事机构街道办事处各3个。
  直属事业单位设置。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②经济联合委员会(挂劳务工作站的牌子);③计划生育工作站;④文化广播电视站;⑤学区委员会;⑥卫生院。南坝乡计划生育工作站与卫生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⑦河西堡镇、城关镇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所。上述机构设置意见为指导性意见,各乡镇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研究执行,使机构设置更加精干高效。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①乡镇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资产、经费等由乡镇统一管理。②设在乡镇的派出所、水管所、电管所、粮管所、供销社等专业性较强的机构,实行乡镇和业务主管部门双重管理。上述派驻乡镇机构的党群关系,均由乡镇管理,其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必须服从乡镇政府的统一规划与协调管理;干部任免、奖惩等要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乡镇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是管好领导班子和法定代表人,监管政策执行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由主管部门通过制定行业政策、技术标准、服务规范等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县直主管部门对乡镇事业单位的管理要从微观转向宏观,从直接转向间接,加快事业单位从行政依附型向社会自主型发展。为了进一步确立事业单位独立的法人资格,各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简政放权,使事业单位在组织形式、人员使用、财政收支等方面与机关彻底分开,赋予事业单位更大的管理自主权,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促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发展。
  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人员编制。①核定乡镇机关人员编制175名,基层司法专项编制12名;机关工勤人员(司机、炊事员)事业编制39名。其中行政编制精简20%②核定城关镇、河西堡镇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事业编制24名。③核定事业单位(不含学区、中小学校和企业管理事业单位)编制305名,比原核定编制381名减少76名,精简20%。④农村中小学的人员编制,由县编委办公室与县教育局会同各乡镇教育体制改革,采取合理设置教学点和办学规模,适当合并教学班,调整师生比、教师与员工的比例等措施,进行必要的压缩。⑤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不断增加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规模,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向企业过渡。
  领导职数。①党政机关领导职数。乡镇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乡镇人大主席1名(南坝乡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乡镇政府设乡镇长1名,城关、河西堡、朱王堡镇设副镇长4名,南坝设副乡长2名,其他乡镇设副乡镇长3名;武装部长1名。各乡镇财政所所长和城关、河西堡、朱王堡三镇党政办、村镇建设办主任按副科级配备,河西堡村镇建设办再增设1名副主任。②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各乡镇农技中心、经联委、计生站、学区委员会、卫生院各配备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城关、河西堡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各配备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河西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配备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1991~2005)

《永昌县志(1991~200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述、记、志、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顺序排列,全面记述了1991年至2005年永昌县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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