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83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职工生活
分类号: F222.34
页数: 2
页码: 1028-1029
摘要: 本节记述了自民国时期至1990年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境内职工生活发展情况。
关键词: 职工生活 生活水平 永昌县

内容

干部生活民国时期,县属机关公务人员人均月工资92元法币。由于物价高涨,法币贬值,生活无保障。民国二十九年(1940)开始,每人每月补助小麦5斗(每斗合16斤),计80斤;三十二年增为9斗,三十四年增为20斗。到三十七年,物价上涨指数达到23.5万倍,虽然现金照发,但现金已不起作用,因而工资一律改发小麦,每人每月为20斗,合320斤。乡镇和中心国民学校每人13斗。当时粮贱布贵,如民国三十四年(1945),28斤小麦只能交换2尺白市布,所得工资,可以勉强糊口,穿衣就很困难了,更谈不到购置其他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2年改供给制为工资制,干部人均月工资人民币36元,经过历次调整工资,到1985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干部人均月工资98.40元,较1952年增长1.7倍。1990年全民所有制干部,月平均工资211.34元,较1952增加5.2倍。
  工人生活民国时期,到东家处去做活按日挣钱的主要有木匠、铁匠和泥瓦匠,其工资收入情况:
  木匠每人每年干8个月活,每月20天,共计工资小麦包括在家吃饭2640斤,按全年平均月工资小麦220斤。
  铁匠每年做6个月工,共挣工资小麦(包括事主家吃饭)5.4石(每斗合40斤)2160斤,按全年平均,每人每月工资小麦4斗,即160斤。
  泥瓦匠每年干活4个月,共计工资小麦(包括在事主家吃饭)1680斤,按全年平均每人月工资小麦140斤。木、铁、泥工匠合计人均月工资小麦173斤。民国三十四年,每斤小麦的实用价值相当于1985年人民币0.14元,173斤小麦,相当于24.22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人工资的67%。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永昌只有永昌羊场等单位有工人,1952年人均月工资人民币36元,后经历次调资,到1985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人,人均月工资98.40元,比1952年增长1.7倍。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人,经过历次调资,到1985年,人均月工资77.44元,比1952年工人工资增长1.15倍。1990年全民所有制工人人均月工资211.34元,比1952年工人工资增长4.87倍。集体所有制工人人均月工资126.50元,比1952年工人工资增长2.5倍。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阅读

相关地名

永昌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