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育 婚嫁 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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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82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生育 婚嫁 殡葬
分类号: K892.21;K892.22
页数: 5
页码: 993-997
摘要: 本节记述了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境内生育、婚嫁、殡葬的风俗情况。
关键词: 生育 婚嫁 殡葬 风俗 永昌县

内容

一、生育
  妇女怀孕期间,给以饮食和劳动照顾,预防感冒;有病就医,须先说明“有孕”。忌参加婚、丧事,并及早约请接生的“老娘婆”。孕妇临产时拆去炕上毡席,辅上炕灰或细沙,放条旧被子,请老娘婆接生;婴儿出生后,做断脐、去污、包裹等工作,将胎衣深埋于炕沿下或门背后。产后第三天,“月房”里扫除干净,献上面蒸桃儿,由老娘婆用温花椒水或艾草水,擦洗婴儿的周身,叫“洗三”。再用艾卷灸脐部,然后穿上小衣,厚谢老娘婆。头胎“洗三”比较隆重,请产妇的父母或哥嫂来参加,娘家亦给老娘婆送礼,产妇的住房门口贴一红纸条或挂一块红布,叫“忌门”;除家中常出入的人,生人不得入月房,叫“忌踩”;分娩后,产妇不出月房门,叫“坐月”。坐月期间,产妇喝小米汤,忌食肉蛋或冰冷酸辣食物。亲友邻居送食物慰问,叫“送奶”。一月产妇始出月房,可在院内自由往来,开始吃面食肉蛋等。头胎“坐月”,要求严格,以后胎次渐多,产妇年龄渐长,讲究逐渐淡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即开始推行新法接生,如改产妇跪着生为仰卧生,改铺灰沙为铺油布麻纸,改长断脐为短断脐,改不消毒为三消毒。1962年以后,部分干部家属,城镇居民,住医院生孩子的渐多,以后,农村妇女也有住医院生孩子的。1985年,全县住院生孩子的达358人次,占当年出生婴儿的34.7%。婴儿出生一月,备饭菜请客,同时将饭菜遍送邻家,邻家必回送钱币或鸡蛋等,表示庆贺。106天,过“百禄”;一周岁“过生日”,仪式皆同“做满月”。切忌当面说孩子胖或瘦;抱孩子,忌说重。儿童每年均过生日,但不如一周岁隆重;青壮年的生日更为淡漠。60岁以后,有些子女把父母的生日当寿辰祝贺。婴儿乳名亦称“小名”。小名有按生理特征的,如“六斤、“仓仓”、“双旋”、“禄禄”等;有按年干节日的,如“正月子”、“丙寅子”等;有寄托吉庆平安愿望的,如“福寿”、“拴拴”、“观音保”等;有希望及早得子女的如先生不成,再生就叫“庚牢子”、“踏住子”等;有希望早生男孩的,如多生女孩的,再生叫“招弟子”、“跟男子”等;也有纪念老人寿辰的,如爷爷72岁时生的孙子就叫“七十二”等;还有按排行叫“三成”或“四德”的,等等。孩子上学时,再取“学名、,也叫“大名字”。1949年后,给新生儿取乳名,明显排除了封建迷信色彩,孩子乳名,大都带有爱祖国、爱和平、望子成才等意愿。
  二、婚姻嫁娶
  永昌汉族群众,历来实行一夫一妻制,但也有个别娶妾的。明清以来,基本上沿用宋代“朱礼”婚俗,直至民国时期,没有大的改变。男女15岁左右,开始议婚订婚,17、18岁即可结婚。求婚须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女方父母同意后,取得女方庚贴,按男女的生辰八字“合婚”后,约定吉日,由媒人带领婿男,持双方庚贴合成的“婚书”一式二份及衣料、首饰、“合久”(方言,重约2至3斤的大馒头)、肉方、钱币等礼物去女家。叫“押婚”。女方接受礼物,亦赠未婚婿礼物。以后每逢中秋节,男家去女家送月饼。结婚的当年春节,男家必去女家拜年。结婚前,先征得女家同意,再选吉日叫“择令月”,给女家送钱币、衣料、首饰等称“过礼”,并正式告知结婚日期。女方的亲戚为即将出嫁的姑娘饯行。婚礼日女方亲友送衣物贺禧,叫“添箱礼”;未婚婿、媒人、男女亲友各二人去女家娶亲。女方招待后,迎亲到男家;娶亲车来去不走同路。由娘家哥将新娘抱到堂前。与新郎同拜天地、拜双亲。拜堂桌上摆着香烛和插着秤杆的“宝斗”,象征着“三媒六证结良缘”。赞礼的道士,用秤杆挑去新娘的“盖头”,新夫妇第一次见面。新郎端起“宝斗”同怀抱内装核桃、枣儿、口扎筷子红布铜镜“宝瓶”的新娘,依次走过沙毡(山羊毛毡)、红毡,跨过备着马鞍的门坎,扶起倒置的油瓶,步入洞房,同饮“交杯酒”。尔后,帮忙者将插着三支箭,画着狮子头的筛子形的“冲天虎”,从新娘坐过的轿车上摘下来再挂到“新房”门上,说能避邪。在迎亲同时,女方亲戚来作客,男方家设酒席招待一至两天,其间,摆出嫁妆,让亲友们观赏新娘的针黹工艺。初婚的头一、两天晚上,村里男青年齐集洞房,让新夫妇合做相互亲昵的动作,合说诙谐的酒令,叫“闹房”又叫“穰床”。次日清晨,小叔端两杯红枣甜茶,叫开“新房”门,递给新哥嫂,叫“踩门”。新郎去新娘家回拜,叫“回亲”。新娘家用五味水饺招待,让新女婿品尝酸甜苦辣咸各种滋味。新娘绞(拔)去面部汗毛,叫“开脸”,改长发辫为发结,叫“■头”。梳洗打扮,脱去“花衣”,穿上时装,表示已成了媳妇。第四天,新夫妇同去娘家回拜,叫“回门”。当天回来,新娘下厨房做长面,叫“试刀面”让公婆品尝。结婚刚满半月,新娘再去娘家住上十余天,叫“站对月”。次年,新娘必须于正月十五日和五月初五日前,站娘家,叫“躲灯”和“躲端五”。民国二十五年(1936)以后,婚事有所简化,不硬性合婚,不严择令月。城市开始结婚典礼形式。1952年宣传和推行新婚姻法,至七十年代,城市男女青年自由恋爱,已很普遍。在农村,定婚先由亲友介绍,女方及父母许可后,介绍人同男青年去女家直接见面,待男女青年完全同意,父母再表态。男女青年互换信物,即商定日期,男方备办现金和衣料等礼物送女家,叫“订婚”。从此,男女双方互相来往。举行结婚仪式前,男女同去乡镇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书。男方准备衣料现金等礼物去女家“送婚礼”,并商订结婚日期。婚日,男方派车数辆,新郎、介绍人和男女亲宾2人到女家迎接新娘,女家招待后,新娘同亲友坐车到男家,鸣炮迎入,举行结婚典礼,新夫妇向双方长辈和来宾鞠躬敬礼后,入洞房,再招待来宾,席散将亲友送回。当晚闹房。1980年以后,出现了男到女家的新婚娶形式。农村中索要婚礼的现象还较普遍。
  清末以前,妇女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夫死不能再嫁,在民国时期,寡妇改嫁受到多方面的责难,由于婆家重索财礼等,出现了“抢寡妇”的恶习。民国十八年(1929)以后,寡妇改嫁逐渐得到社会的同情和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寡妇再嫁也视为喜事。同时彻底废弃了“童养媳”的习俗。
  三、殡葬
  民国时期的丧葬礼俗与清朝同,汉族全行土葬,墓地请阴阳选看,棺材以柏木为上,松木次之,贫困人家只能用杨木等拼凑成棺,个别无力买棺者,卷草席掩埋,忌用柳木做棺。棺用大红色油刷,士绅家讲究画着龙形虎抓贴金的“鸱虎”棺材。如有子孙先死者,用土块泥锢其棺于墓地附近,待将来老人死后同时埋葬,俗叫“寄坟”。丧葬礼俗烦琐,封建迷信色彩浓厚,有钱人作儒释道三合一的葬礼,尤以请道士做纸幡、俑、设坛念经的最普遍。
  病人弥留之际,亲友带着食物来看望。死前,穿上红布里的“老衣”,“老衣”用丝绵布料,忌用皮毛。死后,有钱人家在死者口内放一银质或玉制首饰等物,四肢平展,仰面停放在床板上,用一根红线绳绊着双脚,用棉花盖着面孔,尸体下横放三股麻束,以便搬动,头前献一只鸡和顶插红枣的尖碗半生米粥,叫“祷头饭”。又请道士来念经,叫“开路”,然后将死者移入上房或其他空闲屋里,再准备悼念殡葬(唯有西乡的赵家,仍保留着五百年前蒙古族的古俗,人死不“开路”,不烧“黄昏纸”,不在门外哭,不做纸俑,只将死者从“七星面灯”上抬过停放于上房,再行殡葬)。死者的亲生子女叫“孝子”,穿白色孝衫,不戴帽,头顶长白布,肩搭长麻辫,手拄“丧杖”,去请亲友长辈,叫“报丧”。并出示讣告,告知死者生年、死因、逝时和殡期。每天黎明和黄昏,全家哭啼去门外烧纸钱,叫“烧黄昏纸”。第三天,亲戚来吊丧,献面蒸“花顶桃”。第七天请道士来做“首七”,念经后,孝子头顶的白布改做孝帽,收起麻辫缠于腰间,叫“成服”。并请老舅家人来亲视入殓,钉住棺盖,叫“掩棺”。到追吊前一日,房院门楹贴白纸对联,挂起五色彩纸做的“魂幡”,搬出纸糊的车、马、童男女、夯夫等“纸货”,道士设坛念经,替死者忏悔。孝子跪大门外迎“上奠”的亲友,给甥、婿、侄等晚辈戴孝帽,叫“赐孝”。“上奠”祭品多为面蒸馒头。除“馒头”外再加宰杀的羊只和各式各样面做的祭花叫“全祭”。亲友也有送挽幛挽联的,富有人家请塾师先生作礼宾,吹鼓手作乐师,赞行三献礼,叫“家祭”。午后,全家老少和亲友,乡党依次跪灵堂,将茶、酒、糕点糖果、饼食等徐徐装入一小口瓷质的“食瓶”内,叫“辞灵”。当天晚上,道士做最后一次道场,叫“放施舍,”焚烧纸货,浇奠汤饭饼食,说是施食孤魂野鬼。次日清晨,便抬扶起灵柩,由魂幡导前,孝子怀抱着上书死者名讳的“神主”,肩拖一疋白布于棺后叫“拖灵”,到坟地葬埋,第三天再用土堆好坟丘,叫“撺三”。死了老人一般在“首七”(七天)、“三七”(二十一天)、“七尽”(四十九天)、“百日”和“头周年”都请道士念经。“百日”或“头周年”释服,也叫做“除服”,俗称“抹孝”。民国二十五年(1936)以后,略有简化,一般到“七尽、或“百日”即抹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提倡破旧立新,丧葬礼俗,大为简化。做纸货、行道场、三献礼等被废弃,孝子只穿白鞋,戴孝帽,腰系麻辫,但乡亲吊奠和安葬方式,仍依旧俗。1958年秋,曾一度提倡土法火葬。1960年后,干部职工和部分群众开始臂带青纱,标一白色“孝”字,逐渐兴送“花圈”,用死者的照片代替了“神主”。放哀乐,有些人家举行追悼仪式。1985年2月,金昌市殡仪馆落成立,政府再度提倡火葬,先从国家于部职工中推行,截止年底,共火化尸体108具;其中干部65人,群众43人(外籍人90人,本地人18人)。此后,人死用火葬者渐多。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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