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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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81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宗教信仰
分类号: B92
页数: 4
页码: 982-985
摘要: 本章记述佛道是永昌汉族人民传统的宗教信仰。蒙古族、藏族信仰喇嘛教(也称藏传佛教),回、东乡、保安、撒拉等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传入永昌较晚,分布不广。
关键词: 永昌县 宗教信仰 宗教

内容

佛道是永昌汉族人民传统的宗教信仰。蒙古族、藏族信仰喇嘛教(也称藏传佛教),回、东乡、保安、撒拉等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传入永昌较晚,分布不广。民国时期,政府对宗教持不提倡不管理的态度。永昌出家为僧为道的人不多。民国末,全县有宗教职业人员221人,信教群众2000多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57年以后,宗教工作受“左”倾影响,拆毁了大部分寺院。“文化大革命”中,所有宗教活动被迫停止。1978年以后,落实解决了宗教界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遗留问题,1982年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通知,从此正常的宗教活动得到恢复。同年贯彻中共中央落实宗教房产政策,1984年和1987年政府拨款7万元,落实伊斯兰教和天主教房产22540平方米。1985年开始引导扶持各宗教团体走农禅并重的自养道路。
  1987年开始在各教派成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机构。
  第一节 佛教
  佛教据称最初由秦汉之际居于河西走廊的大月氏族传播东渐,此后,中亚和西域高僧不断地经过河西到内地传教。东晋太元十一年(386)西域高僧鸠摩罗什来凉州一带传教达十余年,北魏太延年间,刘萨河和尚曾栖永昌县云庄寺石窟修行。隋大业五年(609),帝西巡至永昌瑞像寺,将该寺改名为感通寺(即圣容寺),后调集河西三州民夫在永昌境内大修寺庙,僧侣一时多达数千人。明、清两朝,在县置僧正司;专管僧道事务。至清末,城乡尚有寺观庙宇275处。
  民国时期,很少新修庙宇,对原有寺庙的房屋,或作学校或当仓库,但也不干涉僧道继续住寺庙活动。三十年(1941)政府将寺庙房产和“长水地”收作教育公产,原住寺庙的和尚,靠化缘布施、主办庙会和做冥事道场的收入生活,已不按其戒规念经修行,而且出家为僧者甚少。与此同时,一些净土宗佛教徒在西街三元府成立佛教居士林,设有林长一人主持教务。次年重修千佛寺,请来宝藏法师(俗名高永志,张掖人)为方丈,下设首座、维那,知客各一人,计有和尚40余人(内比丘尼8人),居士420多人,三十三年(1944)居土林合并于佛教会,属大乘派。
  1950年全县有和尚53人,居士200余人,参加佛事活动的30多人,教徒700余人。1957年,永昌千佛寺被城关镇沙园社当作牲畜饲养场后,于1966年拆毁。从此全县停止佛教活动。1979年底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恢复了佛教徒的正常宗教活动。1982年方丈宝藏法师病故。1985年3月县委统战部和县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召开宗教界人士座谈会,提出并报经县政府批准,在东山头原普济寺遗址处兴修简易经堂一处,作为佛教活动点,原宗教房产政策也得到落实,常驻和尚5人,参加佛事活动30多人,有居士220多人,至1990年成立佛教活动管理小组一个,有和尚10人,居士340人,参加佛事活动的一千多人,僧人走农禅并重的自养道路,为教内外群众所称道。
  第二节 喇嘛教
  喇嘛教即藏传佛教。永昌的喇嘛教属格鲁派,俗称黄教,是永昌蒙古族、藏族群众信仰之宗教。原属永昌所辖沙沟寺藏语叫“格尔旦大吉郎”,是活佛罗法台所管辖的二十八寺之一,也是永昌藏族、蒙古族的宗教活动中心。民国十六年至十八年间(1927至1929)的战乱中,沙沟寺的僧俗藏民被劫掠一空。加之大地震中僧舍民房俱毁,活佛罗法台第八世圆寂,劫余藏民大都流落青海。民国二十二至二十八年(1933至1939)间,藏民陆续从青海化隆等地迁回。抗日战争时期,请来活佛罗法台第九世主持教务,共有僧徒50余人。在县境内的中山寺(焦家庄乡河滩村)、圣容寺(北海子乡金川西村)、孩母寺(宁远乡孩母山)、西隆寺和马营沟庙(在新城子镇毛家庄村和马营沟村)有汉族僧徒10余人。1950年,沙沟寺有僧徒40余人,活佛罗法台,藏语称“唐让加洼”,是掌管政教二权的扎萨克喇嘛。1959年寺院折毁,宗教活动停止。
  第三节 道教
  道教,约于两汉时随汉族迁徙而传入河西走廊,明、清两朝盛行永昌。流行于永昌的道教有“全真道”和“正一道”(又叫火居道)两派。全真道徒,俗叫道人或道童子,以出家住庙修真养性为主,靠庙产或云游化缘为生。正一道徒,俗叫道士,娶妻生子住庙,靠搞迷信活动及庙产收入生活。清朝,县设道会司管理道教事务。民国初年,撤销道会司,废除真人封号,从此,很少有人出家修道。正一道专以迷信活动为职业,至民国三十七年(1948)全县有道教徒100多人。1952年有正一道教徒70余人,在土改运动中,分得土地、牲畜、农具,从事农业,自食其力。1978年末,全县只有原来的老道士34人,对宗教生活的要求渐趋淡薄。基本无宗教活动。
  第四节 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为回、撒拉、东乡、保安等民族所信仰。明初,永昌已有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民国时期,各地来永昌客居经商的回民不过10余户,教徒23人。民国三十二年(1943)六月,在县城北大街清真寺成立中国回族救国协会甘肃省永昌支会,寺内常住“阿訇”1人,共有教徒82人。1960年以后,随着金川和河西堡工矿企业的发展,信教职工渐多,1981年全县有信教群众529人。原宗教房产政策得到全部落实,1987年成立县城清真寺房产管理小组,至1990年有教徒519人。
  第五节 天主教 基督教
  天主教是基督教的一个教派,同信耶稣为“救世主”。清康熙十七年,传入永昌县的永宁堡,民国十年(1921)前后,传入董家堡。民国二十一年(1932)县城驴市街的兴泰洋行改为天主教堂。抗日战争时期,在九坝、永宁堡、董家堡和县城有教堂4处。其中,董家堡和县城的天主教堂有外国藉神甫2人,修女6人,贞女1人,教徒90人。县城的天主教堂办西医诊疗所一处,由修女兼大夫。县城虽有天主教堂,附近群众没有信教的。抗日战争时期,外国籍神甫(德国人)集中在武威,不许到外地活动。1950年,宗教界开展“三自革新”活动(自传、自治、自养),外国籍神甫回国,中国神甫刘文章、段福雨主持过一段时间的教务,共有教徒255人。1958年冬教堂封闭,同时拆毁永宁堡教堂。1966年拆毁下汤沟村(原董家堡)教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董家堡、永宁堡和九坝三处恢复了宗教活动,各推选会长一人主持教务,共有教徒163人。1988年,原天主教房产按政策全部得到落实。1987年成立三个管理小组,由会长负责。至1990年教徒发展到281人。
  基督教又称耶稣教(指新教),民国时期传入河西。民国二十七年(1938),在永昌旧县政府门南侧成立“耶稣家庭”,有教徒11人。1950年传教人员陆续离去。1960年以后,来永昌的外省籍职工中有基督教徒,1980年以后,全县有教徒24人,在家庭内活动。1987年成立管理小组1个,1990年教徒增加到174人。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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