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罪犯管理与改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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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773
颗粒名称: 第八章 罪犯管理与改造
分类号: D916
页数: 2
页码: 946-947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永昌县罪犯管理与改造,包括了市公检法司领导给犯人作报告,宣传党的政策,进行法制教育;金川公司党委书记带文艺演出队来场进行帮教活动等。
关键词: 永昌县 罪犯管理 检察

内容

未决人犯由看守所关押看管,为预审、起诉和审判工作服务;已决人犯一般移送省劳动改造管教队第八支队(即土佛寺省红光园艺场)实施劳动改造,并由武警金昌支队直属中队负责看管。
  “改造第一,生产第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对劳改工作的基本方针。在改造工作中必须把监管、教育、劳动生产和生活卫生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和劳动改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把罪犯改造成为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守法的自食其力的有用之人。
  1950至1969年,罪犯多为地主、富农、资本家以及国民党党、政、军、宪、特、土匪和反动会道门骨干分子,反革命多于刑事犯;1970年后,罪犯成员较为复杂,但总体上刑事犯多于反革命;1980年后,青少年犯罪率高,刑事犯占了99%。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党中央对劳教工作提出了“三个象”和“六个字”的要求,即“象父母对待孩子,象医生对待病人,象老师对待学生”和“教育,感化、挽救。”在吃、穿、住、医疗卫生、作息时间、劳动保护等方面,以革命的人道主义对待犯罪人员。1985年,在犯人中开设了各种教学班,组织进行政治、文化、技术三课教育,69.6%的犯人参加了学习,初步把劳改场所办成了改造人培养人的特殊学校,逐步达到犯人有释放证、文化结业证和技术合格证。为了提高改造质量,促进改造效果,达到综合治理的目的,1984年,劳教部门邀请了兰州大学学生来红光园艺场讲授法律课;1985年,市公检法司领导给犯人作报告,宣传党的政策,进行法制教育;金川公司党委书记带文艺演出队来场进行帮教活动,并邀请改造和表现好的犯人家属来场参加春节茶话会和犯人奖惩大会;在犯人中开展了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活动,向他们播放了张海迪、曲啸和云南前线英模报告团报告的录音,定期开放电视,定期放映电影,利用节假日,组织他们排演节目和举行球赛;办起犯人读书室五处,存书1500余册。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争做好事的人达1215人次,好事1292件;1985年不认罪服法的66人中,经过教育、改造,转化的42人,转化率为63%;确有立功表现依法减刑的241人,假释3人,记功306人,物质奖励310人,取消处分21人,选出劳改积极分子123人。1990年,在押罪犯中反革命犯4人,刑事犯1687人。刑满释放罪犯543人,假释27人。并对罪犯继续进行“三课”教育,其中:参加课堂化政治教育的1496人,参加职业技术教育岗位培训的326人,及格获证的192人,参加文化教育的1112人(其中:扫盲335人,小学442人,初中333人,函大、电大、业大、自学高考的2人),及格获征的509人。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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