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普选和人民代表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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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71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普选和人民代表的产生
分类号: D625
页数: 3
页码: 873-87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基层普选永昌县从第一届到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县代表由各乡(镇)人代会选举产生,乡(镇)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关键词: 政务 永昌县 普选 人民代表

内容

基层普选永昌县从第一届到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县代表由各乡(镇)人代会选举产生,乡(镇)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分基层和县级直接选举两个阶段。1953年6月13日成立县选举委员会(以下简称选委会),从6月16日到1954年4月10日,完成了全县49个乡(街)的普选,选出县首届人代会代表125人。各乡相应地成立选委会,召开人代会,民主选举产生正副乡长和乡人民委员会。
  第二、三、四、五、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基层普选均先成立县、乡(镇)两级选委会,县选举委员会设办公室,并派员赴基层指导选举工作,选举方法同上。
  第七、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因“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代表的选举未按《选举法》的规定进行。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从1980年10月20日到12月15日结束,历时57天。全县划选区76个,选区设选举领导小组。人代会代表的选举,根据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新选举法》的规定和甘肃省对选举工作的指示精神,改以往各乡(镇)的间接选举为从选民中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采取自下而上,几上几下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共选出代表210人。于12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于1983年10月下旬开始到12月25日结束。全县共划分81个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设领导小组,选举前,县、乡(镇)两级组织培训骨干495人,设投票站210处,流动票箱123个。全县18周岁以上的公民11.3万人(含省市驻永昌县单位人口)。实有选民11.2万人,参加投票选举的10.87万人。充分发挥民主,反复酝酿讨论,多次民主协商,提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共选出县代表191人,乡(镇)下届代表733人和人民陪审员32人。1983年12月底,各乡(镇)先后召开了换届选举会议,选出本乡(镇)人民政府。永昌县于1984年1月8日举行了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于1986年下半年进行。按照《组织法》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换届选举的决定,成立了县选举委员会,任命组成了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划分选区134个,选民小组1132个,为具备选民资格的127214人填发了选民证,在提名、酝酿候选人,投票选举中,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民意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经差额投票,选出县十届人大代表198名,乡(镇)人大代表751名。在搞好选举的同时,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筹备召开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指导乡(镇)作好召开新的一届人大会议准备,保证了代表大会的按期召开和会议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的精神,县人大常委会于1989年8月准备,作出了《关于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和《代表名额的决定》,成立了县选举委员会,任命组成了乡(镇)选举委员会,划分选举县人大代表选区117个,选举乡(镇)人大代表选区216个,选民小组1187个,直接选举从10月20日至12月25日完成,共选出县十二届人大代表171名,乡(镇)人大代表537名。选举工作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筹备召开了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历届人民代表会议主席、副主席、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更迭情况见表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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